正文 第10章 “戰時教育”推行後方 高等學校擴充調整(2 / 3)

國立西北技藝專科學校所設係科,分五年製和三年製兩種。五年製專科設有農藝、森林、畜牧、獸醫4科,招收初中畢業生;三年製專科設有農業經濟、農田水利等6科,招收高中畢業生。還開辦過鑿井等三個訓練班,培養初中級急需人才。1942年6月即有首屆三年製專科學生畢業,服務於社會,成為本省培養的第一批農業技術人才。至1944年,先後培育各科畢業生168人。在經濟落後的甘肅,創設高等學校的困難是很大的。因此,因陋就簡,以應急需,是辦校一大特點。該校的另一特點是倡導崇尚實際,鼓勵學生學以致用,使學生“認清其所學為改良當地農業生產而學,為改進農民生活而學”,“更於求得實學之後,實地用其所學”。在當時極其困難的情況下,該校重視實驗實習及研究場所、設施建設,先後在武威、榆中、平涼、臨洮等地開設農、林、牧場及研究室,供師生實驗實習之用,為培育實用人才發揮了積極作用。

抗戰初期,蘭州的醫學教育隻有省立甘肅學院的醫學專修科,學生很少,教員缺乏。1942年春,教育部鑒於西北醫學教育的基礎亟待奠定,遂聘請蘭州西北醫院院長張查理、教育部醫教會幹事汪元臣、甘肅學院醫專科主任於光元等三人會同負責,以於光元為主任委員,在蘭州籌建國立西北醫學專科學校,並邀請蘭州醫藥、教育、衛生、科學機關負責人參與辦學。從當年5月開始籌備,曆時5個月,同年10月即告正式成立,院址定在蘭州市郊上西園。原甘肅學院醫學專科即並入該校,於光元、齊清心先後擔任院長。

國立西北醫專的誕生,對於一向缺醫少藥,急需醫藥專門人才的蘭州,無疑是雪中送炭,深得民心。然而,按當時蘭州實際情況,並不具備設立醫學專科學校的條件。辦校之初,除由甘肅學院醫專科並入的五年製學生一班(11人)外,新招六年製學生一班60人。然而醫學教員延聘困難極大,幸賴國立西北醫院及蘭州市衛生機關協助,醫生、教員相互兼任,勉強維持教學。而實驗室、教學醫院則由於缺少經費等因素,始終未能設立。所有教學上必須的試驗和學生實習,幾乎全部仰賴於西北醫院和西北防疫處等醫事機關。圖書不足萬冊,儀器藥品少而不全,再加待遇菲薄,生活困苦,教與學均極艱難。

1944年,教育部令設在陝西南鄭的國立西北醫學院遷來蘭州,將西北醫專並入辦理,其目的在於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以謀提高醫學教育的效能。但由於抗戰勝利,教育“複原”,國立西北醫學院遷蘭未果,而蘭州西北醫專又已成為該學院的分院,反而形成了西北醫專分別在陝西南鄭、甘肅蘭州兩處分立分散的局麵。

在高等教育得到顯著發展的同時,蘭州地區的中等教育、國民教育、社會教育等方麵都有了一定發展。

中等教育方麵。1938年,教育部頒行《劃分各類中等學校區辦法》,規定各省依照各地交通、人口、經濟、文化發達程度,分別劃定中學、師範、職業三類中等學校區,分期按區設校,以求按計劃均衡發展。隨後,甘肅根據因地製宜的原則組織實施。在省教育當局得力督導以及社會各界的支持協助下,經過七年的努力,各類中等學校基本上按照預定計劃增設和創立,蘭州的中等學校通過這一計劃得到較快發展,建立了較為齊全的中等教育體係。除原有的省立中學和師範學校在規模、設備等方麵得到加強外,又增設了一批其他各類學校。

1940年,為了吸引女子入學,逐步改善女子教育十分落後的狀況,在力倡女子教育的教育家沈滋蘭女士的奔走呼籲、親手操辦以及省府、教育廳和各界人士的支持幫助下,創建了蘭州女子初級中學。同年,由蘭州興文社等團體創立的私立中學——蘭州誌果中學,在蘭州的中等教育中也具有較好影響。

在中等職業教育方麵,經合並、改建、增設等方式,形成了蘭州高級護士助產職業學校、蘭州高級農業職業學校、蘭州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等一批職業中等學校。據統計,從1939年到1945年間,蘭州農業學校的高級科班增加了8個,初級班增多3個;省立蘭州工業學校高級班增加7個,初級班增多4個。到抗戰結束時,蘭州職業技術學校各科學生人數都有顯著增加,這表明隨著社會的需求,職業學校受到人們關注,吸引了越來越多的人前來求學。

國民教育方麵。抗戰期間,蘭州的國民教育可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1938年至1940年,按省頒《甘肅教育實施方案》,以增設短期小學,逐漸普及一至二年義務教育為主要目標。但新增學校多因校舍簡陋,教學水平低下,很難承擔普及教育的任務。這表明靠增設短期簡易小學來承擔普及義務教育,除了學校數量和入學兒童增加外,從培育合格小學畢業生的目標來看,並無多大實際意義。

第二階段從1940年起,開始實施“國民教育”,並與實施新縣製結合推行,更具“戰時教育”的特點。所謂新縣製下的國民教育,其基本原則是“政教合一”,“管教養衛合一”,兒童教育與成人補習教育合一。在此前提下,國民教育被提到相當重要的地位。

1940年3月,教育部按照推行新縣製的要求,製定了《國民教育實施綱要》,決定將兒童與民眾補習教育合並進行。實施“全民訓練”,以達到掃除文盲,普及義務教育的目的,並確立了“五年為限,分三期進行”的普及計劃。按照當時的教育法令,國民教育包括兒童義務教育和失學民眾補習教育兩部分。6至12歲的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已逾學齡未受義務教育的失學民眾應受補習教育。兩類教育對象都合於國民學校之內進行,所有國民學校都要兼辦兒童教育和成人補習教育。據此,省府教育廳參酌地方需要,擬定頒行了《甘肅省國民教育實施方案》等一係列規章,從當年8月投入實施。

在實施國民教育工作中,蘭州行政當局對增設學校、籌集經費、充實設備、培訓師資等都做了相應規定。從最初三年增設學校、動員兒童和失學民眾入學情況看,進展還是比較快,各項目標雖未能如期全部實現,但在當時的情況下取得的成績還是相當可觀的。有關資料顯示,到1940年下半年準備推行國民教育時,蘭州的完全小學、初級小學均被改名為國民學校,並增設了不少國民學校,學生人數大量增加。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大量兒童和失學民眾有了上學受教育的機會,表明教育管理當局和廣大教育工作者盡了很大努力。為了有效推進國民教育,緩解經費師資等困難,省府、教育廳及地方教育部門都采取了一些應急措施,諸如增加教育經費支出、培訓師資改善待遇、充實學校設備等等,緩解了一定的困難。同時,地方人士和民眾也熱心支持,對國民教育的發展起了推動作用。

社會教育方麵。抗戰時期蘭州的社會教育包含兩方麵的內容:一是失學民眾教育。這方麵的教育從1941年並入國民教育統一辦理;二是以民眾教育館為中心的宣傳、文化、體育活動,其中又以推行戰時民眾補習教育為中心工作。

戰時民眾教育以16至35歲的失學民眾為主要施教對象,以“啟發民智,策勵民氣,提高文化水準,增強抗戰力量”為宗旨。1938年,民眾教育在蘭州開始試辦,先後辦了三期,因受日寇空襲等因素的影響,入學民眾流動大,三年間總共隻結業了2300多人。至1941年,民眾教育合於國民教育,由國民學校民教部主辦,實施戰時公民訓練識字教育。規定的課程有國文、常識、算術、唱歌等。入學民眾分為初級班和高級班,盡管規定結業期限一般應達到4-6個月,但實際上大多隻進行兩個月左右的短期訓練,一般隻進行一些識字和淺顯常識教育。

辦理民眾教育遵循以下原則:一是以宣傳“三民主義”為前提,用戰時各種政令為教材,使民眾教育發揮“推動政治的原動力”的作用;二是用行政力量推行施教,發動各界人士共同教育民眾;三是各地實行統一的政策。正是由於行政力量的推動,以及民教館、小學民教部的積極推動,40年代蘭州的民眾教育是比較興盛的,盡管據有關資料記載,多數國民學校的民教部並無多少實際內容的教育活動,受教民眾文化知識究竟提高了多少,很難準確評估,但戰時民眾教育的推行,對於啟發民智,增進文化知識,動員民眾抗戰起過積極作用。

民眾教育館是實施社會教育、民眾教育的中心機構。抗戰時期,蘭州及各縣的民教館訂有教館規程、工作要項和經費標準。為加強對社會教育工作人員的訓練,在蘭州師範學校設有社會教育師範科,培養、訓練社會教育師資,還通過國語教育人員訓練班,培訓民教館長和其他社會教育人員。

抗戰勝利後,各地教育由“戰時教育”進入了以“複員”、調整為主要特征的發展階段。這一時期,對蘭州教育影響最大的是國民黨積極準備和發動內戰,軍政當局對教育的控製愈益加強,廣大師生的愛國民主運動日益高漲。

隨著抗日戰爭的勝利,“接受”、恢複工作隨即展開,教育事業也麵臨著複員與調整的問題。在蘭州,所謂“複員”主要有兩層含義:一是由淪陷區遷來的學校返還原地,以及戰時新建學校的調整;二是戰時遭受破壞的學校的修整恢複,以及救助、安置戰時參軍、失學的青年複學、就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