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奉教育部之命,將蘭州中山大學改名為甘肅大學。後來,據國民政府公布的《大學組織法》,甘肅大學因缺乏相應的條件而改為省立甘肅學院。甘肅學院在院長之下設有院務會議,為學校決策機構。學校院係領導實行任命製,教職員實行聘任製。在學科建設方麵,根據甘肅的實際情況,先後設立法律、教育、文學3個係,藝術、政治、農學、醫學4個專修科。甘肅學院在經費緊缺、時局波動影響等艱難的發展過程中,不斷擴大招生數額和專業設置,從最初的單一性個別學科,向文、理、農、醫、商綜合性多學科發展,為蘭州乃至全省培養了一大批建設人才。同時,為甘肅創辦其他院校奠定了一定基礎。例如,1939年,教育部在蘭州創辦西北技藝專科學校,甘肅學院農業專修科即停辦,人員調往新校;1942年,教育部命令以甘肅學院醫科為基礎,在蘭州創辦西北醫學專科學校,聘請甘肅學院醫科主任於光元為籌備委員會主任委員,校址位於蘭州市下西園,甘肅學院的醫學專修科即行結束。可見,甘肅學院對後來甘肅的許多高等院校均起到直接或間接的輻射作用。
社會教育方麵。民國建立後,甘肅省教育司始設社會教育科,專門辦理社會教育事宜,提出社會教育須先從通俗宣講社入手,以期啟發普通知識,從而促使了蘭州社會教育的一度活躍。1913年,蘭州成立通俗演講事務所,後來改為省立通俗教育事務所,設講演所4處,閱報所2處,公共體育場1處。通俗講演所定期向民眾宣講時事動態、禁煙戒賭、放足上學等內容。1928年,將通俗教育事務所改為社會教育推廣處,內分遊藝(調查)、體育、宣傳三股。調查股調查劇園、茶園、書肆及有關社會風化之事項,並加以研究改良;體育股提倡並組織球類、田徑、武術等運動;宣傳股進行新聞、社會事務及生活常識等方麵的宣傳活動。
平民教育是社會教育活動的重要內容。五四運動前後,平民教育思潮興起,甘肅旅京學生創辦的《新隴》雜誌熱心倡導平民教育,強調平民教育是民治國家一切事業的基礎和命脈,無論貧富貴賤,都應受同等的教育。1924年,甘肅省第二次教育行政會議提出推行平民教育的八條具體辦法,對推動平民教育起到了指導作用。1926年,省政府通令各地區的公共機關、各商公會、祠堂廟宇、會館等地一律附設平民學校,招收平民和無力求學者,使平民教育有了一定發展。據統計,至1927年8月,省城蘭州設有平民學校24處,學生達1300多人。1928年初,省政府頒布《實施平民教育詳細辦法》和《強迫教育實施辦法》,提出把普及教育和掃除文盲教育結合起來、把說服教育和強迫命令結合起來的具體辦法。但其中提出在一年甚至幾個月之內掃除文盲的目標,在當時顯然是脫離社會實際的。
進入20世紀30年代後期,工農大眾的作用愈益顯著,“平民教育”的提法逐漸為“民眾教育”所代替,國民政府教育部於1929年頒發《民眾學校辦法大綱》,規定了設立民眾學校,推行民眾補習教育的要求。此後,各地的民眾教育機構紛紛設立,當時的社會教育也就主要通過民眾學校來實現。從具體內容來看,民眾學校是兼有掃盲、成人義務教育成分的一種教育組織形式。位於蘭州西大街的省立第一民眾學校,設有成人班和婦女班以及短期小學班。課程設置上,成人班和婦女班設有千字課、常識、音樂、珠算,每周12學時;短期小學班設有算術、公民、書法、故事、國語常識、唱歌、作文,每周36學時,並學習簡單工藝。民眾學校雖然在掃除文盲、成人教育方麵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由於許多民眾學校的校舍、設備都是臨時借用的,教員也都是義務上課,因此難以持續廣泛推行,許多民眾學校往往虎頭蛇尾,有名無實。
總體來看,民國前期蘭州的教育在改進與創建中取得了長足的進步與發展。無論在經費投入、學校門類,還是在教學管理體製、教學方法等方麵都得以體現。當然還存在許多舊的痕跡和不足之處,表現在諸如學校數量少、職業教育脆弱、資金師資嚴重缺乏等等方麵,這些因素都製約著蘭州教育事業的進一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