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壬戌學製頒布實施 各類教育規範發展(2 / 3)

師範教育方麵。民國初年,根據教育部公布的《師範教育令》和《師範教育規程》,省城蘭州的原甘肅優級師範學堂改為省立蘭州師範學校,並建立省立蘭州女子師範學校。師範學校開設的課程比清末更加全麵,包括修身、教育學、國文、曆史、地理、數學、物理、化學、體育、軍訓、美術、音樂、教材教法等,講經讀經被取消,強調教育理論與教育實踐並重,學習提倡“自動精神”,注重興趣,發展個性。蘭州師範學校還按照甘肅省教育司的規定設立了學生實習基地,並由校長、教員對畢業班學生進行督導實習,使所學理論知識在實踐中檢驗,體現了師範教育的特點。1932、1933年,民國政府教育部分別頒布《師範教育法》和《師範學校規程》,用法律形式規範師範教育。但由於地方經濟落後,教育基礎薄弱、經費投入不足等多種原因,蘭州的師範教育發展仍然比較遲緩。因而,盡管民國前期國民教育運動轟轟烈烈,學校和入學兒童大量增加,但因缺乏合格師資,教學質量難以得到顯著提高。

中等職業教育方麵。民國建立以後,南京臨時政府十分重視“實例教育”,教育部公布了《實業學校令》和《實業學校規程》,要求各省視地方需要設立實業學校。根據此法令,甘肅於民國六年(1917年)在蘭州西關舊舉院創辦了省立甲種農業學校,設有農業本科。民國八年(1919年),在蘭州中山路創辦了工藝學校,設編織、紡織各兩班,1921改為省立甲種工業學校。這一時期,由於蘭州經濟落後,加之省內戰亂頻繁,百業凋敝,民不聊生,職業教育發展仍然比較緩慢。1925年後,民國政府提倡職業教育,職業學校開始增加。根據新學製暫行規定,省立農業學校改為省立農科職業學校,後又改為省立第一農業學校,設普通農科三班,後增設高級農科一班。另外,按新學製標準,將省立甲種工業學校改為省立工科職業學校,設紡織、編染、藝徒三科各一班。與此同時,蘭州又增設了兩所職業學校。1923年,省政府設立蘭州女子求知學校,屬於文化補習性質女校。後來改為省第一女子職業學校,設織編科一班。1935年,全國經濟委員會在甘肅創建衛生試驗處,並在蘭州籌辦女子助產學校。翌年,省教育廳接管,後改名為省第一職業學校,設助產科一班。到1936年,省立第一農業學校、省立第一工業學校和省立第一職業學校校名取消數字序號,以學校所在地冠名,分別改為省立蘭州農業職業學校、省立蘭州工業學校和省立蘭州女子職業學校。至此,蘭州的職業學校達到4所。

蘭州的四所職業學校在初創時期,規模較小,設備簡陋,教學質量得不到有效保障。在學科設置上,高級班設有林科、農科、金科、助產及化工等科,初級班設有製革、製染、紡織、織編、肥皂和家事等科。課程設置除黨義、國文、數學、英文、物理、化學等公共必修課外,各科根據不同專業開設專業課。如林科設有造林、森林保護、農學大義等;農科設有土壤、作物、畜產等;製革設有實用製革、漂染大義、工業簿記等;紡織設有紡織大義、組織法、經緯計算法、漂染法、工業曆史等;織編設有漂染、織物、織物整理和組織法等;肥皂設有實用肥皂、工業簿記、圖畫等。蘭州的中等職業學校大多由於缺乏實習場地和試驗設備,教學脫離實際的情況比較嚴重,但也為蘭州的經濟建設培養了一批中級技術人才和管理人員。

高等教育方麵。民國建立之初,蘭州隻有一所高等學校。1913年,根據《大學令》,將原甘肅官立法政學堂改建為公立法政專門學校,任命蔡大愚為校長,設政治、經濟本科,法律別科及預科三類。1927年,省政府議設大學,將法政專門學校改建為蘭州中山大學。次年2月,蘭州中山大學正式成立,教育廳長馬鶴天兼任校長。1929年元月,鄭道儒繼任校長,5月,鄧春膏任校長。該校“以研究高深學術,養成建設人才,實現中山主義為宗旨”,設有法律係、國文專修科、藝術專修科、預科、政治專門部、教育行政人員訓練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