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國宗教發展的若幹問題思考(3 / 3)

從橫向比較來看,我們的宗教服務社會更有不小差距,遠的不說,近的是與中國香港相比。香港明愛創辦於1953年7月《香港明愛施受同惠四十年》,第40頁。。1958年1月立案,正式成為天主教香港教區專責社會福利的機構。今天。香港明愛所提供的社會服務,已延伸至社會上大部分階層,從少年到老年,以至船民、移民,甚至海外貧困和有需要的人,從免費膳食到醫療服務、職業培訓、成人教育等方麵都顧及到。

目前,我國的宗教服務社會工作還隻是零星的、應急的,缺乏長期的統籌安排。宗教團體少有穩定的社會服務機構,知名度也不高。拿上海來講,同曆史上的宗教服務社會相比,仍顯遜色。這跟胡錦濤在中共十七大報告提出“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文件彙編》,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1頁。的要求相比,還有不少差距。宗教服務社會的舞台,無論是在廣度和深度上,都值得我們借鑒曆史的和現實的經驗,不斷開拓。隻有進一步解放思想,放開思路,才能有成功的作為。

三﹑要打擊宗教外衣掩蓋下的違法

活動,離不開弘揚宗教正信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宗教界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了貫徹落實,依法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堅持走獨立自主、自辦教會的道路,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觀念愈益深入人心。19號文件提到的各項宗教工作得到了貫徹落實。

“法輪功”邪教問題的出現,我們的有關部門應反思,此類問題為何出現,今後如何避免宗教被人利用。19號文件指出:“堅決保障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動,同時就意味著堅決打擊一切在宗教外衣掩蓋下的違法犯罪活動和反革命破壞活動,以及各種不屬於宗教範圍的、危害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的迷信活動。”上海市社會主義學院編:《社會主義學院學習參考資料》,第51頁,1998年10月。“法輪功”可以說是在宗教外衣掩蓋下搞違法犯罪活動,可按刑事犯罪去處理,由公檢法承辦。“法輪功”如何利用了宗教,又如何在宗教的掩飾下搞違法活動,則是政府宗教部門和宗教團體今後要多加防範的。我國宗教界不乏有識之士,他們從“法輪功”邪教的問題中看到了宗教界自身的努力方向,認為隻有把各個宗教的正信講清楚,才能有效避免邪教蠱惑人心。我國現有的五大宗教,都有一個如實宣傳自己宗教的教理、教義、教規的責任,以正視聽。宗教有傳統,也有發展。今天,各宗教的神學理念,或多或少在與時俱進。對自己的信眾講宗教的正道,不隻是對信眾負責,更是對社會公眾負責。

從定義上分析邪教,這更有助於我們認清事實。不少學者近年來在這方麵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其中鍾國發論述的《邪教之名不能濫用》一文,寫得很有見地,文章提到:“當前世界上比較流行的意見,是強調信仰自由,反對從法律上界定邪教,對於反傳統宗教的反社會行為,國家權力機構隻需運用刑事法規處理其中的犯罪部分,其餘問題留給社會解決。”“而我國社會還沒有完成從封閉型向開放型的轉化,社會組織機構比較剛性,碰上意外衝擊缺少化解性,容易受到損害,以致邪教活動可能造成比較嚴重的社會問題。因此,我國政府在反邪教問題上需要發揮更大的領導責任。”“但是隨著社會現代化程度的逐步提高,中國處理邪教問題也有必要適當地向國際通行的模式靠攏。”《當代宗教研究》2006年第2期,第54、55頁。依靠社會解決邪教問題,離不開公民的積極參與,就是要充分發揮社會民間團體的功能,這其中自然包含了宗教團體的主動性。各個宗教隻有努力弘揚自己教理、教義的正信,善於引導信眾走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道路,宗教才能在社會生活中發揮健康的作用。

在宗教信仰的領域,正的不去占領,邪的就會乘虛而入。從一定意義上說,宗教健康發展正是為了抵禦邪教對人們的毒害。在宗教領域扶正祛邪,可謂任重道遠,尚需社會各方麵的努力。

宗教在自己特有的時空中,還將長期延續,在這漫長的過程中,唯有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並與全人類的價值取向相一致,宗教才能健康發展,進而有益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作者單位:上海市社會主義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