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宗教作為人的內心對神聖性的體驗,是屬於人的觀念活動。它深藏於人的精神理念之中,相對地遠離物質世界,似乎看不見,摸不著,行政力量管不到。這種人類的精神活動,無須借助宗教的外在形式,便可以代代相傳。社會曆史經驗告訴我們,你可以摧毀一座教堂,砸爛一座寺廟,燒毀一批典籍,但無法剝奪宗教信仰者內心深處的信仰理念。到了一定的時機,宗教的外在形式依賴宗教的精神力量,又會複蘇萌生。由此沿襲傳承,數千年的人類文明史,始終伴隨著宗教的身影。我們不難想象,宗教作為個人內心世界的一種精神需求,實在是純粹個人的私事,是人的信仰的一部分,也不可能使人的意念消亡。這樣,有利於我們從質的方麵考慮宗教工作。避免宗教工作的短期行為,克服急躁情緒,做到細水長流。努力在精神領域發揮宗教的長處,提升宗教的信仰層次,增強宗教的哲學內涵。少一點世俗功利,多一些人間關愛,陶冶人的情操,這才是我們今天進一步認識宗教長期性的題中應有之義。
二、“四個絕不允許”要堅持,宗教
服務社會也要有廣闊的天地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的各項宗教政策得到落實。在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道路上,我國宗教界做了大量有益於社會的工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顯然也離不開宗教界的積極參與。近年來,我國宗教界在服務社會的過程中,頗有收獲,但也碰到了不少政策上的瓶頸問題。如:宗教團體能否辦學校、辦醫院?麵對日益加劇的競爭壓力,能否讓宗教界開設麵向社會的心靈慰藉熱線?有的宗教團體根據自身的特點和傳統,已開辦了敬老院,但卻不能標明是某一宗教的敬老院,且規模也不大。還有,宗教界一直想參與做監獄犯人的思想工作,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出力,卻苦於此類社會服務無處入門,有力用不上。諸如此類的問題,使宗教服務社會受到了約束。這種限製,固然有多種原因,其中19號文件規定的幾條原則最有影響:“絕不允許宗教幹預國家行政、幹預司法、幹預學校教育和社會公共教育,絕不允許強迫任何人特別是十八歲以下少年兒童入教、出家和到寺廟學經,絕不允許恢複已被廢除的宗教封建特權和宗教壓迫剝削製度,絕不允許利用宗教反對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破壞國家統一和國內各民族之間的團結。”上海市社會主義學院編:《社會主義學院學習參考資料》,第44頁,1998年10月。這“四個絕不允許”,是曆史經驗的總結,無疑是正確的,有利於中國社會主義社會的建設和發展,必須堅持。毫無疑問,“四個絕不允許”也體現了中國政教分離的原則。它使宗教信仰問題成為公民個人自由選擇的問題,成為公民個人的私事。
宗教信仰是公民個人的私事,但與之相對應的宗教團體卻是社會的民間團體,它有服務社會的功能。宗教服務社會,主要地也是由宗教團體來實現。事實上,政教分離並不等於說宗教在服務社會活動方麵隻能是消極被動,就無法關心政治,而是說不能利用宗教反對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是適合我國國情的政治體製,它也為宗教團體和宗教人士參政議政提供了舞台,民族宗教界的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肩負著參政議政的任務,為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出謀劃策。同樣道理,宗教不得幹預學校教育和社會公共教育並不等於說宗教就不能關心社會教育和公益服務,實際上,宗教在這方麵有其長處。我國現有的五大宗教是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和基督教,從這五大宗教過去的社會事業張化:《上海宗教通覽》,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199、339、356、413、491頁。來看,在20世紀20、30年代,五大宗教在服務社會的領域內,都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尤其是佛教、天主教、基督教利用其自身的優勢,在社會的教育、醫療慈善、文化宣傳等方麵做了不少有利於社會的公益服務。1912年,國內首種佛教報刊《佛學叢報》在上海創刊。至1949年,上海辦的佛教報刊有《佛教日報》、《中國佛教會會報》、《弘化月刊》、《世界佛教居士林林刊》、《心燈》、《東方文化》、《威音》、《市民報副刊佛教特刊》、《護生報》等40種。1931年至1933年出版的《中國佛教》,還是國內第一份英文佛教雜誌。另外,在廣播、公共圖書閱覽方麵,20世紀30年代,上海佛教界已有為社會服務的先例。20世紀20年代,上海天主教已有了大學1所、中學17所,並開始辦師範、護理、工藝等職業學校。20世紀30年代,在農村每個總鐸區設一所寄宿製初級中學,本堂區設男女初小各一所。在市區,學校增加,規模擴大,學生過千的小學有4所,超過600人的5所。同時,20世紀後,上海天主教的大小各類醫院相繼開辦,至1949年,有醫院8所。基督教同樣如此,在出版、廣播、公共圖書閱覽方麵,做了大量社會文化事業工作。並且辦學校、辦醫院。學校是大學、中學、小學都有,至1949年,基督教共辦過聖約翰、滬江、東吳大學法學院、上海基督教女子醫學院和三育等5所大學;據不完全統計,至1949年,辦32所中學;60所小學,其中6所創辦於19世紀,有的附設幼兒園。至1949年,上海基督教有醫院8所、分院2處,其中4所辦於19世紀,6所辦過護士學校。另外,基督教在社會改良、救賑和服務等方麵,亦做了大量工作。1924年,成立中華國民拒毒會,在全國發起禁煙(鴉片)拒毒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