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進一步推動宗教事務
社會管理創新的思考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宗教涉及社會各方麵的態勢日益明顯,形勢的發展,要求宗教事務社會管理的觀念要進一步更新,基層工作的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大;宗教活動的需求,特別是來滬務工人員和外國人宗教活動需求與現實的公共服務矛盾依然存在;對非正常宗教活動和利用宗教進行非法活動依然需要采取切實措施;對民間社會組織宗教團體需要更加精心培育。
我們要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創新,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穩定,大力推進社會建設,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特作如下幾點思考。
1圍繞“讓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觀念需要進一步更新。溫家寶總理在2010年的全國兩會上提出:“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讓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解讀“更有尊嚴”的含義:一是每個公民都享有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自由和權利,二是國家的發展最終目的是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三是社會的發展必須以每個人的發展為前提。人的尊嚴,既包括物質層麵,也包括精神層麵。我們從“讓人民更有尊嚴地生活”這個角度來理解和做好宗教事務的社會管理,不斷滿足廣大信教群眾的公共服務需求,讓有信仰的公民過上正常的宗教生活,這是人性尊嚴的應有之義,也是社會建設的目標之一。宗教工作的社會化管理隻有進一步確立“改善民生,促進和諧”的觀念,才能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創造條件,提供社會情緒宣泄管道,促進民間組織的發育,形成化解社會矛盾的社會機製,促進社會更和諧。
2疏通和擴大宗教方麵利益訴求的表達渠道,將外來人口宗教活動進一步納入依法管理。目前城市人口流動更加頻繁,在原有城鄉二元結構的基礎上,來滬務工人員與戶籍人口之間的“雙重二元結構”問題凸顯,表現在來滬務工人員的宗教活動,由於語言不通、宗教信仰習慣不同、工作流動性大、進教堂與工作時間的衝突等等具體原因,上海本地的宗教活動場所(主要是基督教、伊斯蘭教)很難接納也不適應他們的宗教活動需求。背井離鄉的外來務工人員恰恰是最需要精神慰藉的人群,由於人地生疏,基本沒有訴求通道。按照目前狀況,像金山區那樣花費巨大力量解決西部來滬穆斯林宗教活動場所的隻是鳳毛麟角,更多的情況是隻能處於宗教活動自發無序以及被治理狀態。市委、市政府提出“以創造條件使來滬務工人員融入城市發展為政策取向,逐步解決農民工包括文化生活等方麵實際問題”的要求,積極解決來滬務工人員的宗教活動正常化問題應該提到議事日程。上海可適當開設朝鮮族語、粵語、溫州語等方言禮拜,對於穆斯林集中的地區,可采用一些區縣行之有效的“小分散、大集中”辦法,平時“主麻”日可定點小分散禮拜,遇重大節日時,基層組織幫助臨時租借場所開展活動。通過打開思路,積極創新,依靠基層組織、社工、教會以及外來務工人員自身,逐步形成人性化、多渠道、多形式納入管理的解決辦法。
隨著上海對外開放逐步擴大,特別是世博會成功舉辦後,來滬外國人人數快速增加,其宗教活動需求矛盾將更加突出。一些其他宗教的外國信徒要求批準正常開展宗教活動的呼聲較高,要將思考的前瞻性和措施的漸進性相結合,采取積極穩妥的步驟,將這些問題逐步納入依法管理的軌道。
3培育和發揮民間社會組織宗教團體的積極作用,激發其參與社會建設、承擔社會責任的內在活力。在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方麵,目前主要的方式還是在教內進行教育、在教外引導宗教界向社會慈善捐款的傳統做法,在建設和諧社會方麵,更好地發揮宗教界作用的空間還很大,需要探索的地方還很多,這需要各方麵的政策支撐。社會有關方麵要支持和保護宗教界參與社會公益事業的積極性,通過製定政策措施,降低慈善項目的準入門檻,使宗教界在安老幫弱、扶危濟困、心理疏導、化解社會矛盾等方麵更好地發揮特殊功能。進一步切實推進愛國宗教力量建設,逐步在教職人員中形成鑽研教義、引導信眾、適應時代、服務社會的氛圍,更好地承擔起社會責任。不少宗教團體的代表人士在各級人大、政協擔任代表和委員,作為宗教界參政議政的代表,他們也是反映信教群眾利益訴求的渠道。我們應在實際工作中引導他們加強鍛煉,擴大視野,逐步學會站在國家大局和全體人民利益的高度考慮自己的提案,善於把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方方麵麵聯係起來,超越階層的局限,從宏觀角度看自己關心的問題,貼近群眾,暢通民意,傾聽和反映底層弱勢群體的聲音,積極化解矛盾,切實擔當起自己的社會責任。
4積極培育社會工作者隊伍。開發社會工作者崗位,政府購買服務,社會化招聘,契約化管理,將部分社會管理工作委托給社會工作者組織承擔,從體製外尋求更多辦法,是社會建設創新發展的方向之一,也是宗教事務社會化管理組織體製上的一個突破。具有社會工作專業背景和提供專業服務的社會工作者,采用社會化運作而不是行政管理的方式,其最大功能是調節人際關係。部分街道通過試點,社會工作者與宗教界人士友好溝通,積極服務,了解信息,重大活動提供幫助,起到一定的作用。而目前比較通行的做法是街鎮聘用社會工作者,解決幹部力量不足之難。上海應當不斷總結經驗,進一步探索進一步開發專業社會工作崗位,向社會化、專業化、規範化方向努力,逐步建立起較為科學的、能更好發揮社會工作者特殊作用、適合上海宗教事務社會化管理需求的社會工作運作模式。
作者單位:原上海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