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禁止學生在宿舍裏點明火、蠟燭或抽香煙。禁止私拉電線或使用學校提供以外的電器。
6.所有住校生在非規定的時間內出校門,必須向門衛出示學生處的同意單。嚴禁夜不歸宿。
七、車輛管理
1.外來車輛不得進入校內。如送物品等到學校的車輛,必須有相關部門提供的準入證。
2.小學生不許騎自行車到校;中學生不許騎電瓶車、摩托車等到校。所有學生車輛在進入校園時,一律下車推行;所有教師不得在廣場內騎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
3.要加強對學生接送車的管理。及時與鎮政府和公交公司聯係,創造條件,解決車輛超載問題。加強對駕駛員、隨車人員的教育與考核。
4.加強檢查,並向有關部門反映,杜絕合夥租車接送學生的現象。
5.認真做好學生乘車的組織工作。負責送車的值日教師,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到崗組織學生有序乘車。並清點人數,作好相應的記載。任課老師要確保學生能準時乘車。如確實需要留下乘車的學生,要及時與送車老師取得聯係,並負責把該學生護送給家長。
八、外事管理
1.外教不得擅自投宿其他場所;未經外事辦和派出所同意,不得留宿任何外來人員。如有親屬或友人來訪,須事先通知外事辦,經同意後方可在宿舍內會客。
2.師生不得無故進入外教宿舍,如經外事辦同意後進入的,須填寫《會客登記表》;也不得擅自將外教領出校園、外出就餐、甚至領到私人家中。外教原則上不得與學生家長直接或近距離接觸。如因特殊原因,確需接觸的,須有外事辦人員在場。
3.外教宿舍內,嚴禁吸煙,不得使用明火照明,不得使用煤氣灶具等,不得擅自拆卸用電設備或使用不安全用電設備;無人時應切斷電源。
附2學校安全管理製度
1.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騎車,不在公路玩耍追逐打鬧。
2.消防安全防護,每學期進行一次火災應急疏散演練,以防止火災發生時的人員逃生及滅火救援工作因缺乏常識而無法進行或措施不力造成損失。
3.雨季進行安全教育,特別對有過河上下學的學生,要求家長或教師護送,不準到河套,魚池,大眼井洗澡,不在空曠大樹下和建築物旁避雨。
4.和衛生管理部門聯係,對周邊小賣部和零賣食品小販進行檢查,防止食品中毒。實驗室要有好的通風排氣設施和防護用品,進行有毒氣體產生的實驗時盡可能密封化,能回收的回收,切實做到防毒,防爆炸。
5.做到安全用電,學校各室電路安裝要規範化,電線不能裸露,對電氣設備要經常檢查,使用時不能用濕手接觸電器,無論在學校或在家裏,不準隨意亂動電源。學生在做實驗時,實驗設備和電路按要求接好後,經教師檢查無誤方可進行實驗,用電結束後應拔掉連接電源的插銷。
6.學生做實驗時,嚴格按實驗室安全防護製度執行。
7.校內及戶外活動時,嚴格按《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去做,每學期末對此項工作進行一次考核,對優秀班級和個人給予表彰。
8.勞動及日常生活安全由班主任和家長共同負責,在校內上下樓梯安裝警示牌,靠右側通行,不準追打追鬧,課間活動注意安全,做有益活動,同學之間建立友好關係,養成文明習慣。
9.對學生進行法製教育,要求師生遵紀守法,學法,懂法,不做違法事情,增強法律意識,遵守校規校紀,遵守社會公德。
10.關心學生心理健康發展,上好學生健康教育課,要求學生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有益活動,熱愛集體,團結同學,互相幫助,關心他人。
附3安全保衛製度
一、建立門房來客登記製度,嚴防壞人混入學校破壞和搗亂。
二、對師生騎的自行車,學校施行統一存放管理,憑牌出入。
三、校內除因公需進出機動車輛外,其餘一律不準進出學校。
四、未經學校批準,任何人不得在校內或門口擺設攤點售東西及食物。
五、學生在校期間,除校內人員外,教學區內不準任何人與學校生來往。
六、課外活動一般不準隨便出校。如有事需出校者必須攜帶由班主任批準的假條,經門房許可,方可外出。
七、校內學生不準吵鬧起哄、打架鬥毆、亂投東西、破壞公物及花草樹木。
八、凡違犯上述條款,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或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