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所有學生在早晨六點前不得進入學校。
二、出勤管理
1.嚴格執行請假製度。學生請假,必須有家長口頭或書麵的同意。
2.班主任要時刻關注學生(尤其是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況,發現缺席現象及時查明原因並找到學生。如在二十分鍾內找不到學生,及時向領導彙報。分管領導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妥善處理。
3.各學科老師必須清楚所任班級的學生人數,並在每節課(包括活動課、輔導課和夜自修等)之前檢查一下到位人數。如發現無故缺席現象,及時查明原因並向班主任彙報。
4.各班選派一名學生為安全委員,及時向老師彙報班級的出缺勤情況。凡是有學生請假的,安全委員必須有記載。
三、教育管理
1.老師必須嚴格遵守課堂教學的各項規範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確保學生安全。上課期間,上課老師不得離開學生。
2.如發生在上課鈴聲響了2分鍾以後,老師還沒有走進教室。安全委員應立即向班主任或教導處彙報。
3.體育課上,老師要遵循學生的生理及心理特點組織教學,並關注學生的身體狀況,采取相應措施,防止意外情況發生。杜絕“放羊”現象。同時,要經常檢查體育器材、場地等方麵的安全性能。
4.理化生、美術、勞動等使用有一定危險性學具的學科教學,一定要謹慎有序地組織好學生的活動,嚴格要求學生按照要領和規程進行規範操作,杜絕事故發生。
5.在學生進行集體自修的時候,教室外必須有教師巡視。
6.嚴禁攀坐學校的各樓層護欄,上、下樓梯要靠右行走,不要擁擠,不要推攘,不要在各樓層的樓梯和走廊追逐、奔跑、打鬧。不要攀上門窗打掃衛生或做其他任何事。不得進入校園施工地帶,嚴禁攀爬圍牆出校。
7.加強對師生的心理疏導工作,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和心理輔導講座。
8.建立二十四小時全方位的值班製度。校長值班、行政值班和教師值班均要到崗盡職。所有值班老師的電話必須保持暢通。
四、設備管理
1.各班主任負責檢查本班教室和安全(衛生)保管區內的設施設備的安全性能,各專用教室的老師負責檢查自己分管教室的設施設備的安全性能。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向總務處彙報。建立每半月一次的安全彙報製度。
2.安全工作小組每半月進行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工作大檢查。
3.配備一定的消防器材和應急照明燈,確定專人管理。
4.禁止學生隨意玩弄電器設備和進入配電間。所有配電間都要上鎖。電工要及時維修各項電器設備,保證安全性能良好。
5.嚴格實驗室規程,加強對化學試劑等物品的管理。提取劇毒物品和危險藥品時,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老師同時在場。
6.晚上最後一位離開教室、辦公室、活動室以及體育館的老師,必須關閉門窗、電源和水龍頭。
五、食堂管理
1.食堂人員和參與飲食工作的人員,必須定期體檢。身體狀況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從事飲食工作。
2.嚴格執行食堂有關操作規範,切實做好消毒工作。按崗位責任製要求,搞好環境和個人衛生工作。徹底消滅廚庫、倉庫和配食間的害蟲。
3.嚴禁采購和加工腐爛、變質的食品原料,禁止家禽類活物進入廚房。易腐食品應低溫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數不宜再用,應作廢棄處理。
4.食堂的設備應符合消防規範,並需要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加強火源管理,油灶、煤氣爐灶、電熱設備及電源控製櫃應有專人負責,下班前,應將所有的電源切斷。隨時消除油漬汙物,將易燃物品置於遠離火源的地方,廚房和倉庫內應禁止吸煙。必須對所有的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定期組織對所有的消防設施的檢查。
5.未經食堂主管人員批準,禁止一切非廚房人員進入操作場所。
6.在校門口50米以內,禁止小攤販擺攤設點。
六、舍務管理
1.未經舍務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進入學生宿舍。
2.總務處要加強對宿舍安全警報係統的檢查,做到每天二十四小時的監控。應急照明係統和消防係統要保持良好。宿舍的樓道和大門必須保持暢通。
3.加強夜值班生活老師與門衛的夜巡邏工作,做到每小時巡邏一次。
4.宿舍非開放時間,學生不得隨意進宿舍或在宿舍逗留。晚上,學生進入宿舍後,不得隨意離開。不得帶非住校生進入學生宿舍,更不得留宿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