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魯國的紙來自魏(1 / 2)

新皇登基頒發禁刀令。

非有功名之人不得佩刀劍。

意思就是平民百姓不可以拿著刀劍招搖過街。

當然,你要是拿個菜刀沒人管你。

這個“非有功名之人”幾個字就很有意思了。

功名的界限很模糊,一是功業,二是名聲。

功業可通過科考舉士獲得,雖然看起來比較方便,但實際操作起來很難,有天賦的十年寒窗,沒天賦的範進中舉。

名聲就不一樣了,這個可以作弊,比如陛下的兒子,出生就帶著名聲。

這叫先天出名聖體。

普通人想獲得這個聖體,很難。

也有。

仲永。(傷仲永,上過初中的都知道吧?)

可惜了,這逼的父母跟小馬雲的父母一樣,白瞎了先天馬雲聖體。

扯遠了,再胡說八道,本書基本沒什麼讀者了。

說到了禁刀令,這是新皇的一項重要統治舉措。

功名之人可以帶刀劍,意思就是少數人可以擁有特權,但這種特權對這些少數人用處不大。

是啊,書生秀才即便帶刀劍,他戰鬥力能有多高?

但今天我就遇到了個bug。

這娘們肯定是個擁有“功名”的人。

我對她吟了一首打油詩。(不重複了,就在上一章的結尾,再重複有些水字數的嫌疑。)

她竟不顧形象地像我一樣席地而坐在我對麵。

“兄台此話似乎有些玄機!”

我有些無語,這逼咋還坐下了!

我是個社恐!不愛跟陌生人說話!

不過作為卦師,擁有四門功課...........

我拿出三個被我盤的鋥亮的龜殼。

鋥亮,並非鋥映,看官注意區分,不要被我師父的‘雙為二也’誤導了。

半徑十丈內仍是淨寂無匹,之外則是瓜濃似蜜。

我看著她,別說,這娘們真的美得很,我是真心喜歡。

“你在胡說什麼!”

我:啊?

等那柄劍再次戳到我喉頭的時候,我終於醒悟。

我草他奶,我說了什麼?怎麼把心裏話說出去了!

不過我認為,作為兩世之人,這些都是小場麵。

“你在說什麼!什麼小場麵?”

我:啊?

臥槽!什麼情況!怎麼又說出去了!

我很想求饒,但是作為一名戰士,我怎麼能輕易繳械?

我直勾勾地看向她,說道:“你的美,沒有錯,錯的是我不配欣賞你的美。”

她挑了一下眉,嘴角似乎也撇了一下。

尼瑪你這是瞧不起我咯?

我說道:“別拿你這個充當擺設的破劍跟我這裝逼!”

說著,我直接伸出右手,拍向她戳在我脖子上劍刃。

就在我巴掌即將觸及劍鋒的刹那,那劍如風一般入了掛在她腰間的劍鞘。

我看向她,說道:“你在怕什麼?”

女俠很客氣,冷冷地看了我一眼,起身準備離開。

這時候武裝帶刀捕快呼喝著封鎖了文化大街。

去你媽的文化大街,誰他媽取的破名字。

眾瓜客紛紛離場。

得。

瓜客離場,捕快們成了瓜客,把我和這位女俠團團圍住。

捕快們都穿著藍色製服,為首的捕頭穿著深藍色製服,唯恐別人認不出來。

這位捕頭名叫謝德祿。

我不認識。

因為我第一次來蘇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