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雜篇·列禦寇》中記道,莊子將死,弟子欲厚葬之。莊子曰:“吾以天地為棺槨,以日月為連璧,星辰為珠璣,萬物為齎送。吾葬具豈不備邪?何以加此!”弟子曰:“吾恐烏鳶之食夫子也。”莊子曰:“在上為烏鳶食,在下為螻蟻食,奪彼與此,何其偏也。”
亦即:莊子反對弟子死後將他厚葬,因為屍體放置於天地之間,給禿鷹吃掉,與死後葬於地下,給螻蟻吃掉,並無本質上的不同。
隻是給禿鷹吃掉,眾人都會看到;給螻蟻吃掉,我們看不見。
眼不見為淨。於是活著的人心安。
我不介意死後,我的屍體被人怎麼處置,是送入貓口還是送入火葬場;隻是對於愛我的人,他們斷然見不得我的屍體被貓毀損,雖然火葬場的那把大火,要把我毀損得更加徹底。
但,吃了人屍的貓呢,是否還是從前的貓?
最深的疑慮是,我家的黑貓是否就是504老太太的那隻黑貓?
我撿到黑貓至今,已有三個多月。
504老太太死亡距今一個多月。
如果吃掉老太太屍體的,確實是黑貓的話,那麼應該不是現在匍匐在我腳下的這隻黑貓。
倘若吃掉老太太屍體的,不是黑貓,而是其他動物,比如老鼠,那麼……
隻是為何黑貓會離開老太太呢?是因為它嗅到了屋裏的死亡氣息嗎,還是它無力阻擋黑暗幽靈的侵襲,被逼離開呢?
我想起了黑貓眼神裏的絕望。
如果是真的話,那麼命運的輪回是何其的荒謬呀。古希臘哲學家赫拉克利特說:人不能兩次走進同一條河流。可是我的黑貓,卻兩次走進了同一個危險境地。
莎士比亞曾借哈姆雷特之口提出了一個深刻的命題:生?還是死?這是個問題。
如今,這個問題響徹在我的心頭。
生是本能。
可弗洛伊德又說了:死也是本能。不過他最後對這個觀點進行了修正。
即便他不修正,我也會毫不猶豫地選擇生。
生不能帶來,死不能帶去。這個指的是財富。
可我處於生與死的中間,於是恨不得與財富偕行。至少我不能放棄我新買的房子。
網上有言道: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可是如果沒有婚姻,愛情就死無葬身之地。
房子是房奴沉重的殼,可是沒有這個殼,我們就隻能流浪乃至裸奔了。
我想有個家。
於是我暫且相信柳雲深的話語:沒有鬼,隻是朱晴在搞鬼。
但我想不透朱晴做出這些事的緣由,至少柳雲深話裏留下了一個深深的疑團:即便朱晴可以做出血腳印,可以用貓血在別人家門口寫“死”字,可失蹤的兩名小孩哪裏去了呢?
她可能像對付小動物一樣地對付兩名小孩嗎?
我覺得不像。如果她可以這般殘忍,那麼柳雲深就不可能活著跟我說這番話。
柳雲深與朱晴為何會結怨這麼深呢?
我並不相信柳雲深的理由。因為如果他真覺得朱晴的行為幹擾了他的正常生活,那麼他完全可以報警——不管血腳印等是否為朱晴裝神弄鬼的行為,單憑一個虐貓的視頻,哪怕現在法律尚無法給她定罪,都足以引起民憤,至少本樓的居民會給到她敵視的目光,無人再去相信她的話,自然包括她攻擊柳雲深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