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思想政治理論研究(12)(3 / 3)

價值觀是社會的一種新的、高級的意識形態,它引導人民去崇高“真”、“善”、“美”等價值目標。當一個社會的人民更多是用價值的標準而非純功利的標準來認識和思考我們的生活時,這種社會我們可以稱之為價值社會而非功利社會。

5.價值體係的內容

首先,我們來談談價值的論價標準問題。對於價值及其大小,人們可能有不同的評價標準,但不論大家有什麼樣的標準,我們總可以高度地將這些標準歸納為三個方麵,這就是前麵說到的“真”、“善”、“美”。

“真”是事物符合客觀規律性的主觀認定。我們常用正誤、真偽、真理等語言來表達。科學的真是對事物本質的認定,當事實明確後,人們對此分歧不大。例如:就每個人的生命都會死亡這一命題,今日的人們是不會去懷疑地。但作為價值論的真,由於明顯帶有主體目的性原因,因而標準就會不同。例如對集體主義或個人主義是否合理的問題,人們的爭議就非常大了。在西方的實用主義思潮中,皮爾士的原則是真理等同於事物的實際效果;而杜威的理論是“有用即真理”,這說明人們價值標準是有所不同的。

“善”是人們對行為的價值評價,即對行為合主觀目的性的認定;反之,“惡”則是對行為不合目的性的否定、排斥的判斷和態度。由於社會行為的內容太多,又由於對行為評價的主觀性太大,故“善”是價值標準的主要內容。則道德在價值體係中占有核心位置。一般說來。“善”是在“真”的基礎上產生,但這是指價值論的真而非一定是科學論的真。例如舉重運動是對地球引力的克服,本身並無功利,但作為人類意誌力的顯現而獲得價值意義。

“美”是對象或行為在符合真善基礎上的一種心理上、情感上、態度上的積極傾向,表現為愉悅感、滿足感,即“美感”。美感是由形式而非內容引起的,康德因此認為美是事物無目的又合目的性的形式。前一個目的指功利,後一個目的指審美要求即價值標準。可見,美的價值是排斥功利的,也說明我們前麵講的價值不是需要與滿足需要關係本身,同時真、善、美是高度統一的。中國的孟子認為德必美之,並把美德分為為同的層次,曰:“可欲之謂善,有諸已謂信,充實之謂美,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大而化之謂聖,聖而不可知之謂神。”(《孟子.盡心下》)所謂偉大、聖神是人類價值追求的最高境界了。

其次,我們再簡單談談價值體係的主要內容。價值觀作為社會的意識形態,主觀目的性可以把社會領域的所有對象都轉化為價值追求,因此,我們可以按社會意識形態將價值體係的內容劃分為科學、經濟、政治、思想文化、道德、宗教、藝術等方麵。但是,就人的自我意識和社會意識而言,人們最看重的應該是兩種價值內容,一是個人的人生價值,一是社會的政治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