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春秋戰國出土的文物中,發現有不少民間手工業者製造的陶器、漆器以及絹繡等產品上麵,都刻印有“某記”造的字樣。如果上述刻印著文字標記的產品,有一小部分拿到市場上作為商品交換,那麼這些文字標記自然也就成為具有商標和招牌的作用了。由於其文字是印刻在實物上的,它兼有實物廣告和文字商標廣告的職能。周代至春秋時期,由於交換的進一步發展,使商業作為一種特殊的職能從生產中獨立出來,成為專門從事商品交換的部門。商品交換始於直接的以物易物,買與賣的時間和空間是一致的,雙方相互讓渡自己的商品,又彼此得到對方的商品。周朝時,人們懂得了使用貨幣。據出土文物資料考證,—年在河南浚縣發掘個周代墓葬,獲得多個貝幣。—年在河南輝縣周墓中也同樣發掘出大量的貝幣。作為商品交換的等價物的貝幣之大量發現,反映出周代的商品交換已較商代頻繁。同時,據古泉幣專家們的研究,西周時期不但貝幣大量流通,且已出現了金屬貨幣——鏟幣。貨幣作為媒介,把買與賣分為兩個過程,買賣的時間和地點也可以分離了,這使商品交換的形式發生了很大變化。商人居間買於此而賣於彼,從中取小利以營生。春秋時我國已有商賈之分。東漢班固等編撰的《白虎通》中有這樣的話:“商之為言章也,章其遠近,度其有亡,通四方之物,故謂之商也。賈之為言固也,固其有用之物,以待民來,以求其利者也。故通物曰商,居賣曰賈。”行為商,坐為賈。按地區的遠近和供求的實際情況,帶著貨物前往進行交易的稱為商。把人們需要的貨物,在固定場所銷售並謀取利潤的稱為賈。由於二者經商方式不同,傳達商品信息的方式也不一樣,於是隨後又產生了兩種不同的廣告形式。商以走街串巷、販運叫賣為主,由於扯噪吆喝不但費口舌,聲音又傳不遠,於是“音響廣告”就應運而生了。
音響廣告在西周時代便出現了,《詩經》中的《周頌有瞽》一章裏就有“蕭管備舉”的詩句。據漢代鄭玄注:“蕭,編小竹管,如今賣餳者所吹也。”唐代孔穎達疏解亦雲:“其時賣餳之人,吹蕭以自表也。”也就是說,在西周的時候,賣糖食的小販就已經懂得以吹蕭管為音響媒介,引起人們注意而招攬生意。行商采用不同的器具,搖、打、劃、吹,以各類特殊的音響來代表不同的行業。貨郎打的“小銅鑼”,搖的“巴郎鼓”;賣油郎敲的“油梆子”,磨刀人拿的塊刀形鐵片串成的“鐵滑鏈”等,都是音響廣告的形式。這種音響廣告,至今還流傳於福建閩南一帶。比如“補鼎補鍋補麵桶”的小販,拿一串用、片寬多厘米、長多厘米的銅板串片,上下打疊出“咧、咧、咧”聲;賣“敲糖角”的小販,利用鏨糖的槌和刀敲打出當當聲;賣“柚柑串”的將長竹簽放在長罐子裏忽上忽下,衝擊成聲;賣“糖人”的搖小鐵罐的“篤篤篤”聲,賣冰棒的搖鈴聲等,都為大街小巷的人們所熟悉。賈是有固定營業場所的坐商,他們常用的廣告形式是招牌和幌子。招牌最初是一種無字的布簾,以後簾上題寫了店鋪名號。繼而又以木牌代替布簾,在木牌上題寫文字,多用以指示店鋪的名稱和字號,可稱為店標店鋪的標記。幌子原指布幔,後被引申為酒旗的別稱,並逐漸擴展為各種行業標記的專稱。幌子主要表示經營的商品類別或不同的服務項目,可稱為行標行業標記。作為店賈經營的主要廣告形式的招牌和幌子,在商業貿易中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從原始社會到春秋末期,社會經濟有了顯著的發展。社會分工促使了剩餘產品的出現,並形成了買賣或交換行為的產生。買賣中除了走街串巷以外,還有相對固定的交易場所,如“日中為市”《易經係辭下》、“百工居肆,以成其事”《論語子張篇》等的描述。與社會發展的形態相適應,早期的社會廣告傳遞了社會管理方麵的信息,而經濟廣告則把商品信息傳遞給人們,並出現了叫賣廣告、實物陳列廣告為主要形式的人類原始廣告形式。
二、戰國至隋朝時期的廣告
中國封建社會曆史漫長,從戰國開始一直到清朝鴉片戰爭之前,曆經個朝代,長達多年。這期間雖然自給自足的封建自然經濟占主導地位,但商品經濟也有一定程度的發展。從戰國至隋朝公元前—公元年這近年間,商業廣告從形式上看沒什麼創新,但從內容上卻更懂得生意經了,運用“智巧”在生意上取勝。春秋時期公元前—前年,我國社會開始發生並完成從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的過渡轉變。這一時期商人階層開始分化為行商和坐賈。而戰國時代則是從封建割據逐漸過渡到統一的封建國家的時代,同時也是我國封建製度開始確立的曆史時期。春秋以來連綿不斷的奴隸起義,摧毀了舊有的奴隸主占有製度。為了鞏固政權,新興的封建統治者開始對土地、稅收等政策進行改革,社會生產力較奴隸製社會以前有了較大程度的發展。秦始皇統一中國之後,采取中央集權製和統一度量衡、統一文字等一係列措施,以及西漢長達多年的“休養生息”政策的實施,客觀上都給商業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漢代以後,交通運輸大為開辟,都市也較繁榮,當時長安、洛陽、潁川、雎陽、合肥、江陵、長沙等城市都形成了較大的都會。由於都會棋布,大大促進了商品在地區之間的交流。
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中雲:“漢興,海內為一,開關梁,弛山澤之禁,是以富商大賈,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其所欲。”可以想像得到,當時商業發展既然如此,那麼,為商業服務的廣告又當如何!東漢末年開始,出現了政治上的大分裂,軍事上的大混戰,經濟上的大倒退。曆經三國、魏晉南北朝,到隋再度統一以前,戰亂長達三個世紀。最嚴重時,中華民族的文明搖籃黃河流域幾遭毀滅。天災與人禍並行,殺戮同劫掠並舉。人口銳減,田園荒蕪,社會生產力又受到一次嚴重摧殘。公元年,隋朝統一中國,社會重新恢複生機,城市交易又出現了繁榮。史書記載隋煬帝時,“天下之舟船,集於通濟橋東,常有萬餘艘,填滿河路。商賈貿易車馬,填塞於市。諸番酋長入朝者,常請於東市交易,煬帝許之,先命整頓市肆。簷宇如一,鹹設緯帳,珍貨充集,人物華盛。賣菜者,藉以龍須席。胡客或過酒食店,悉令邀延就座,醉飽而散,不取其直。”這一段描述說明當時的商品交換集市,僅商船就達萬艘。東市是隋煬帝批準的對外開放城市,並要求在開放前整頓市內店肆,把珍貴上好的商品充實陳列起來。賣菜的地攤,要將青菜陳列在龍須席上。外商用餐免收費用。隋煬帝的這一套措施,固然是要顯示他的帝王尊威,但在客觀上成為帶有國際性的商品展覽和廣告宣傳。戰國至隋年間,封建的政治、經濟、文化處在遲緩的發展狀態中,廣告的發展也是比較緩慢的。這時期新的廣告形式出現不多,但在廣告方法技巧上卻有不少改進。懸幟廣告出現在戰國時期,這是春秋以來坐賈出現以後所采用的一種廣告形式。懸幟廣告能夠在整個貿易時間內,起著招引顧客的作用。隻要人們眼力所及,都能看到迎風飄動的旗幟。戰國末年的韓非子在《外儲說右上》有一段記載:“宋人有酤酒者,升概甚平,遇客甚謹,為酒甚美,懸幟甚高。”這個寓言雖另有寓意,卻也把個酒店介紹得頭頭是道,不隻說了賣酒的營業員講究服務態度,而且酒的質量好,給的分量足,更重要的是他們知道如何做廣告,使用高高懸掛的旗幟來招引顧客的注意。懸幟廣告的出現不但說明了當時已具備了這種廣告形式產生的物質條件如織染、縫製技術等,而且商品貿易的發展增強了商人的經商意識。後來其他行業也采用懸幟廣告,如鬧市中的茶館,高懸一麵寫有“茶”字的旗幟。懸物廣告是實物廣告的發展,在漢代以後較為流行。它是店鋪在門前懸掛與經營範圍有關的物品或習慣性標誌,起著招牌廣告的作用。如經營掃帚的店鋪,在門前懸掛一把掃帚作標記;賣燈籠的鋪子則在門口掛上一個燈籠;賣酒的店鋪在門口懸掛一麵酒旗或壘個“當壚”;賣藥的懸掛葫蘆在藥鋪上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