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1章 大學四年級 (4)(3 / 3)

又過了不一會兒,原主,也就是那個綠頭發的女孩,給我表哥打電話,說她那裏丟了一個人。我表哥說,這個人在我這裏,但是我花了錢。對方也就無話可說。過了一會兒,她又問:那幫劫人的家夥是什麼樣子?我表哥說:四個人,穿藍色的舊工作服,開一輛“冀”字頭的小四輪拖拉機,往京石路上走了。對方說:謝謝,欠你一個情。就把電話掛上了。我表哥也把電話掛上。我想這四個人要糟了。綠頭發的那夥人肯定要開著卡車去追。拖拉機跑不過汽車,追上他們肯定要倒大黴——後來京石路邊上就翻了一輛拖拉機,燒得黑漆漆的。

車廂裏散放著四具黃磣磣的骨頭架子,上麵一點肉都沒剩,像啃過了一樣——也不知怎麼燒得那麼幹淨。我表哥知道了以後,對我說:該!就該這麼整。讓他們知道知道,在河北撒野成,北京容不得他們撒野。後來才知道,北京城裏常能見到外地來的房客販子,開著小四輪拖拉機、農用汽車,還有各種可怕的交通工具來推銷他們的貨色。公寓管理員、警方等有關人士完全知道他們是些賊,到京城來銷贓,但隻要他們不在本地犯案,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是因為北京是文化城,需要他們販來的貨物。把外地的知識分子販到北京,對此地的繁榮有益。但假若他們敢在此地作案,就對他們毫不客氣——一定要讓他們知道,在京城作案是死路一條。那些骨頭架子知道了這些沒有,卻沒法問了。

過了漫長的一刻,也許已經到了早晨吧,管理員來到402室,帶來了一紙合同。禿頂的男人雙手接住那張紙,眯起眼來湊近了瞧了一會,說道:看不見——我沒戴眼鏡。別人告訴他說:看不見沒關係,你先簽了吧,有什麼問題以後還可以修改——這種話總是在騙人時說的。被騙的人知道這一點,但沒說什麼,乖乖地簽了字。等到管理員走開時,他對籠子裏的女孩說:這裏好像不錯——起碼還肯騙騙我。那個女孩沒有回答,隻是歪著頭。那男人關切地說:你哪裏不好?女孩轉過頭來,想了一會兒,終於直言不諱地說道:我憋了尿!那個禿頂男人就去按了鈴。管理員來了以後,問明了情況,把籠子打開,把女孩放了出來,解開她的雙手,讓她進了衛生間。她方便以後,重新化了妝,換了一件衣服,跪在地下,被反綁好雙手,然後又鑽進了那個鳥籠子——等到管理員吹著口哨走遠之後,她抱怨了一句道:都是你多事——這回就不知什麼時候才能出來了!

有關我就要失去自由這件事,我表哥告誡我說:你別太拿它當回事。我覺得他說得太輕巧。我表哥這麼想得開,他怎麼不進公寓裏當個房客?聽了這話,他說:我不是想住都住不進去嗎?這又是一句氣人的話。我聽了以後不想理他,但他還要理我,說道:表弟,處在你這種地位,想把自己氣死是很容易的。他說的也有道理。我想了想,強把心頭的火氣散去——雖然我也知道,這最後一句話也是在氣我,但我隻好聽他的勸。與此同時,被關在鳥籠子裏的女孩終於等到了那激動人心的一瞬:籠門上的定時鎖哢的一聲,門自己敞開了。她挪動著坐麻了的肢體,從籠子裏艱難地鑽了出來。能夠離開這座小籠子還不是激動人心的原因——離開了小籠子還要走進大籠子——激動人心的是她總算是等到了什麼。此時大概是午夜。在灰蒙蒙的水銀燈光下,她朝前走去,一直來到了辦公室門前。這扇門是開著的,她用肩膀推開門走了進去。管理員仰坐在扶手椅上,腳蹺在桌麵上。這張桌子是黑色的終端台,和她自己房間裏那張一模一樣。這間房子裏還有一些黑色的鋼木家具,和她自己房間裏的也是一模一樣,但這裏明亮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