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3章 社會交往 (4)(2 / 3)

這種人難以找到,但在調查過程中,不斷有人提到,在同性戀群體中確有少數人是以為業的男妓。他們的服務對象中既有中國人,也有外國人。在初起時,因中國人中的消費人群尚未形成,在京的外國同性戀嫖客在嫖客群體中所占比例較大。近年來情況已有變化,據傳北京的大款中流傳著一種說法:玩女人已經不算時髦,時髦的是玩男人。

調查對象在男妓問題上有如下說法:

我知道XX和XX,他們以外國人為主。

找外國人是為了錢,XX和外國人睡一夜要一百外彙券。

XX跟外國人睡覺,五十美元一次。

有人向外國人要錢,一次一百元,外彙券。

我認識一個小孩,長得像個癟三,但人很聰明,能把外國人拖住。有一次有個老外一顆接一顆給他遞煙,他不想抽了,又不會用英語跟人家說,抓住我問:‘不想抽了’怎麼說。我告訴了他。他騎一輛高檔車,據說最近和一位作家同居,正在學電腦。

聽說XX出奇的漂亮,去深圳廣州掙了很多錢,買了房子。

那個公園裏有些小夥子是屬於hustler(娼妓——作者注)一族。據別人告訴我,他們大都穿牛仔褲,而且挎有一包,有時是腰包,有時是背包一類。這些特征表明他是要‘收費’的。我觀察了幾個人之後,覺得也許這種說法是成立的,確實有幾個這樣的人有重大嫌疑。

我認識一個大款,他在XX飯店租了一個套間,雇了一個女孩,一個男孩,三個人同時在床上。

有一次碰上XX,他說上X飯店換錢去。三個外國人把他帶走了,給了二十美元。他是隻要掙錢就行。我對他說:跟這種人接觸你也敢!

我到X市不久就找到了一處著名的接頭地點。有人告訴我在那裏有很多以此為生的人,站成兩排,待人接走。這當然很誇張,所以我非去看看不可。

我經常在XX處看到一些小男孩,身穿牛仔裝、休閑裝,打扮得特別清純的樣子。有一次我問一個的小夥子:你怎麼樣跟人要錢呀?他說:你自己試試。

那些酒吧和迪司科舞廳鬧嚷嚷的,外國人很多,的人也混跡其中。他們大都有職業,用手段迷住對方。一旦迷住了,對方就會給他錢或給他買東西,養著他。他們迷人的手段很難言傳。我見過XX學院一個小孩,長得很難看。我心想,他誰會要他呢?不知他用的什麼手段。這種人靠的是年輕、氣質好、身材苗條,當然還有相貌。

還有人注意到,這些男妓不一定是同性戀者:他們當中很多人不是同性戀。我以前以為地位低、沒工作的人才,現在發現不是這樣,一些搞編輯工作的、搞旅遊的、搞外語的都做。他們很年輕,喜歡找上層人接觸,喜歡找年齡大的,五六十歲的。因為圈裏人都喜歡年輕的。他們在這些年歲大的人在一起,性上得不到滿足,就從其他方麵補充,如金錢,各種好處等等。

隨著通訊手段的發達,活動也更為有效率,呈現出一種形成配套服務係統之勢:XX公園有很多十八九歲的外地小孩,後來發現也有北京人。他們都有穿線搭橋的,在星級賓館,有了生意就呼他,和外國人、富商搞。他們外語都很好,形象也非常好。他們有很體麵的職業,這隻是他們的業餘收入。

有些調查對象雖然沒有作過男妓,但有過以為謀生手段的想法:聽說台灣X市有一幫同性戀男妓,一個月收入達到十萬元。萬一出去以後沒有謀生手段,也可以此作為一種謀生手段。在這裏不能靠這個謀生。

對於這種人,同性戀圈內的大多數人也是側目而視的,他們稱這種人為以此為業的人,或蒙吃蒙喝蒙錢的人。一位調查對象這樣說:我盡量躲他們這些人遠點。他們以此為職業,當飯碗,我不喜歡。另一位說:一般人都覺得要錢的人不好,是敗類。

90年代同性戀裏出現了娼妓意識,有的人隻是沒敢實施。現在是經濟大潮的年代,大多數人本來沒意識到這個東西還有經濟價值,一般不給不要,給了就要。現在成了做生意,就不純潔了,不如過去純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