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果因此認為同性之間完全不忌妒,那就錯了。一位調查對象這樣說:我朋友隻要看到我和別人在一塊兒,就問:他是誰?你怎麼認識他的?所以我要是在路上碰上一對,其中就是有我認識的,我也不打招呼,裝不認識,以免招事(忌妒)。
一位同性戀者在看罷電影霸王別姬後,就感情專一的問題發了一番感慨,他的思考充分反映出這個群體在愛情問題上的矛盾心理:淚眼看‘別姬’,猶不知歎蝶衣還是歎己身。當今現實之中彼此相悅,是從一而終還是逢場作戲?是隨波逐流還是獨守自潔?我想從道德水準上講,無論是乾坤之匹還是斷袖之好,總宜提倡專一,但這一思想有違現實之行情,往往也易被人認作迂腐之舉,過時之言。
從問卷數據看,很多調查對象都有過大量同性伴侶,最多的有過二三百位朋友,除了少數從不到社會上去的隻有一兩位朋友外,多數人都至少交過三到五位同性朋友。
由於我們的調查規模有限,難以得到全麵的統計資料,援引一項美國的抽樣調查結果作為參照。調查表明,在男同性戀者當中,有57%的人結交過250位以上的同性伴侶;有28%的人正在與某人同居;有74%的人結交的伴侶中一半以上是陌生人;有42%的人每周找新伴一次以上;男同性戀者尋找伴侶時比起女同性戀者更注重外貌和年齡,更加以性關係為中心,更加追求性方式的多樣性,在同性關係中有更大的潛在暴力因素,強奸和虐待狂的發生率更高。(凱查多利,第334-335頁)由此可見,男同性戀者頻繁換伴侶是跨文化的普遍現象,這種情況很難給戀人們之間的獨占心理和忌妒心留下多少餘地。
同性戀情與異性戀情之間的第四個區別在於,由於同性戀愛一不可能組織家庭,二不可能生育子嗣,其動機與異性戀愛相比,顯出一種更加純粹以追求快樂為目的的性質。換言之,同性戀愛雙方的相互吸引,更多來自個人先天的特質,如相貌、體形、年齡、氣質、性格等,而較少來自個人的社會屬性,如地位、職業、家庭背景等。一位調查對象是如此概括同性戀者挑選對象的價值的:身價高低主要是看穿著、身條、長相。他在談到自己的戀人時說:我也說不出愛他什麼地方,他身上的一切我都愛。他身條好看,生殖器不大不小,很性感。
同性戀愛的這種非婚姻非生育性質,還使它具有一種類似兄弟愛的性質。一位同性戀者說:我有過一個朋友,我們好時他曾說過:我們永遠不相忘,到老也是好朋友。我有時給他打個電話,有時去看看他。這也是一種愛,就是希望他生活得好。人心換人心,甚於兄弟。我孩子病了,他去看望,還買了東西。原來素不相識的人能達到這種關係,的確很不錯了。愛是多種多樣的愛不是那麼自私的。在這裏,調查對象無意中又把異性戀中視為天經地義的獨占欲和終生廝守同自私連在了一起。
一位調查對象對同性戀的感覺頗具古希臘遺風,他說:兩男的結合完全是追尋性的快樂,沒有婚姻經濟利益等幹擾,因此是人生人體的又一種體驗。但多數人沒有品嚐螃蟹的勇氣,先認定‘不能吃’,未探索便先有了抵觸。北方人一聽說廣州人吃蛇又吃鼠,見也未見便一股惡心生了上來,其實隻是心理問題。
然而,也正由於同性戀愛這種沒有結果的性質,有些人寧願把它當成遊戲,而不願視之為愛情。一位中學生調查對象說:我不喜歡情呀愛呀之類的說法,覺得是遊戲。有人在發生關係時叫我爸爸,叫親愛的,我不愛聽。最好安安靜靜的。或許他還沒達到懂得愛情的年齡。
亨特在情愛自然史中指出:同性戀從本質上不可能促成永久的結合,從求愛到熱戀便是同性戀最完美的形式,因此相戀的人不至於冒昧地定下終身,以致產生對愛情的幻滅感。(亨特,第59-60頁)許多異性戀者在婚後,由於對對方的神秘感消失,由於喜新厭舊又不可能棄舊圖新,由於家庭瑣事的煩擾折磨,逐漸產生了對愛情的幻滅感;而同性戀愛卻是熱烈過後隨即分手——因為沒有再在一起作伴的任何理由和約束。這不能不說是同性戀愛與異性戀愛之間的一大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