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嚴格實施人口措施,堅持治理與控製人口增長相結合的原則。控製人口增長,減少對水資源、水環境的壓力,是西北民族地區防治荒漠化發展的重要措施。人既是生物圈中的生產者,又是消費者。人類為了維持自己的生存發展,必然擴大再生產。這樣就會大大超過生態環境係統資源的再生能力,造成自然資源的“貧血”和枯竭,造成嚴重的環境汙染、水土流失、生態破壞、土地沙化。因此,要堅持現行人口政策,實行計劃生育,控製人口數量。建議國家對西北民族地區一些缺乏生存條件的地方,采取開發性移民和異地安置,減少人口對資源的壓力,使脆弱的生態環境得以在自然條件下逐漸恢複。
(5)加強法律措施,規範和約束人為因素。荒漠化土地治理的成敗,人為因素是關鍵。對人的管理,除了管理部門采取科學的、合理的行政措施,更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人的行為加以規範和約束,避免人為因素對自然環境的破壞。目前,我國已逐步進入法製社會,國家依照法律手段進行管理。對於生態環境的管理,法律是最重要、最有效的手段,西北民族地區各級政府隻有依法進行防治沙漠化管理,建立健全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做到嚴格執法、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通過法律明確執法者與人民群眾(包括法人、團體等)的權利義務,建立健全監督機製,使水環境管理納入科學、高效、全麵、深化的治理管理,才能從根本上協調好西北民族地區經濟發展與荒漠化防治的關係,從而協調人類與環境的關係,使荒漠化土地治理取得成效。國家已經製定了《土地管理法》、《農業法》、《水法》、《水土保持法》、《森林法》、《草原法》、《環境保護法》、《自然資源法》、《野生動植物保護法》等一係列有關生態環境的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對保護生態環境、防治荒漠化都有所規定,應該嚴格執行,確保荒漠化治理過程中不受人為因素的幹擾。
(6)強化管理措施,為荒漠化治理提供政策支持。防治荒漠化是改善生態環境、擴大人類生產發展空間的重大工程之一,需要較大的投資,經過較長的時間,才能產生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由於荒漠化地區環境惡劣,經濟滯後,科技、管理人才缺乏,使治理荒漠化鬥爭成為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為此,國家要在投資、貸款、稅收、技術等方麵對防治工作實行政策傾斜,各方麵給予扶持與鼓勵。國家和省上要駕馭對防治資金的投放力度,擴大社會投入,發揮集體及個人的積極性。要強調政策的穩定性,確保“誰投資建設誰收益”原則得以實施。另外,荒漠化的防治和沙漠化土地大額綜合開發利用是一項涉及麵廣、政策性強、治理難度高、工程量大的工作,需要各級黨政領導部門協調力量,調動各方麵的積極性,統一規劃、統一管理,製訂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而且要有監督檢查製度,保證防治工程質量。要改變由於防治資金多頭管理、管理水平落後帶來的投資效益差的現狀,處理好荒漠化土地開發與治理的矛盾。各級管理部門應樹立以市場經濟為導向的經營管理思想,建立以綜合治理為前提、治理與開發利用相結合,以現代科學技術為先導,經營管理科學化的新機製。
3.西北民族地區水汙染治理製度創新
(1)推行清潔生產,加強水汙染的源頭治理。黨的十五大報告指出:“在現代化建設中必須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堅持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正確處理經濟發展同資源、環境的關係。資源開發和節約並舉,把節約放在首位,提高資源利用效率,與經濟發展要走資源節約型、科技先導型和質量效益型之路相適應,汙染防治策略必須實行從以往側重於末端治理向生產全過程控製的轉變。”十六大報告堅持了這一規定,十七大報告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提出了生態文明的新思想,對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西北民族地區必須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結合西北民族地區實際,積極推廣實施清潔生產,尋找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的最佳結合點,建設新型的工業文明,走可持續發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