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和提高社會成員的道德品質、道德情感和高尚的精神境界,是社會的要求和目的。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必須要有實現這一目的的手段、途徑和方法。如果沒有實現的途徑和方法,再好的道德理論也隻能束之高閣,而不能起到應有的作用。道德教育和道德修養,就是培養社會成員道德品質、道德情操和道德理想的途徑和方法。我國古代大多數政治家、思想家和教育家們,都十分重視道德教育(“德教”)和道德修養(“修身”),提出了一套內容十分豐富的具有中國古代特色的道德教育和道德修養理論和學說。
傳統道德教育和道德修養概述
所謂“道德教育”,就是指社會對其成員的道德知識、道德品質、道德信念、道德情操、道德行為、道德境界等諸多方麵施加係統的影響,使之自覺地遵守道德行為準則,履行自己對社會和他人應盡的道德義務;“道德修養”,就是指社會成員按照一定的道德原則和規範,為了實現一定的道德理想,對自己的品行進行錘煉和陶冶的功夫,即一種對道德的認知和實踐活動。“修養”一詞,在古漢語中,“修”有“修飾”、“整治”、“修正”等涵義,“養”有“養育”、“存養”等涵義。我們現在有理論修養、文學修養等等說法,但在古代儒學家那裏,“修養”一詞,主要是指“修身養性”,即道德修養。
道德教育和道德修養,是造就社會成員道德品質、道德情操和精神境界不可缺的相輔相成的兩大途徑。社會的道德教育隻有同個人的道德修養密切結合起來才能奏效,個人的道德修養又必須接受社會的道德教育和他人的幫助才能得以實現。道德教育和道德修養,就像哲學上所講的外因與內因的關係一樣,外因是條件,內因是根據,沒有外因,內因不能實現,而外因又必須通過內因才能起到作用。道德教育和道德修養這兩者是不可分離的密切聯係的。
一、傳統道德教育和道德修養的主要內容
中國曆史上有關道德教育和道德修養的思想主要包括:修身與德教、施教、家教、立誌、為學、存養、克治、力行、理想人格與理想境界等內容。這些內容之間的關係是從重視修身、德教出發,充分認識修身、德教的重要意義。既然認識了德教的重要性,就要從行動上實施道德教育。施教主要講的是學校社會教育,而中國古代社會是以宗法製家庭為生產、生活基礎的社會,所以特別重視家庭教育,這是中國曆史上道德教育的一大特點。教和學兩者是不可分離的,又教又學才能達到其教學目的。隻教不學,教則無效。學習有關道德知識實際上已跨入了道德修養的第一步,而“學莫先於立誌”,學首先要明確學習的目的,即需先立誌。立下了誌向,有了明確的目的,就得努力學習道德知識。有了道德知識,就得付諸實現,努力進行道德的修養,以提高自己的道德品質、道德情操和境界。在道德生活在中,如果一個人違背了道德原則,犯了過失,就得省察反省、改過,克治自己的毛病。一個人道德的涵養不能停留在讀書明理、存心養性、靜坐主靜等修養功夫上,更不能停留在空談心性上,必須付諸道德的實踐活動。學為了行,道德修養的根本在於道德實踐。道德涵養為了道德實踐,脫離道德實踐的所謂道德涵養,一切都是空話。道德教育和道德修養所追求的最高目的,所要達到的理想人格和最高道德境界,是“君子風貌”和“聖賢氣象”。
重視德教、修身是我國自殷周以來曆史上的一大傳統。春秋戰國時代的儒學家們,把德教看做是治國的首要任務,提出了“德教為先”的思想,認為治理國家要靠德教和刑法兩種手段,兩者相比較,德教優於刑法。為此儒學家們提出了齊家、治國、平天下,皆要“以修身為本”的思想。
二、道德教育的途徑和方法
道德教育的實施需要有一套有效的途徑和方法。我國古人在長時期的教育實踐中,總結出了不少寶貴的經驗。如在教育對象上提出了“有教無類”,即承認不論貴族和平民的子弟皆可受教育的思想;在對待教師問題上,提出了“師道尊嚴”的思想,這是說重教必然要有重師的思想;在師生關係上,提出了師生應當互相學習、互相促進的“教學相長”的思想;在教學方法上,則提出了“因材施教”、“循序漸進”、“啟發誘導”、“寓教於樂”和“身教重於言教”等一係列合乎教學規律的教學方法。這些途徑和方法,時至今日仍有著很大的現實意義和啟迪作用。
家教是社會實施道德教育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家庭是社會的細胞,一個人生活在家庭中,尤其在童幼少年時期深受家庭的影響。特別在我國古代,家庭是生產生活的基本單位,一個人幾乎從小到老都在自己的家庭中生活,所以家教就顯得特別重要。儒學家們基於從修身齊家可以達到治國平天下的認識出發,主張家教應以道德教育為根本(“德為教本”),又因家庭以血緣為紐結,故提倡親親仁愛的思想,進行“六親和睦”和“尊老愛幼”的教育。在經濟生活中,尤其提倡勤儉持家的思想。“勤”與“儉”這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和優秀品格,我們應當大力加以發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