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6 評價方法
由於戰略評價涉及的因素多樣,沒有哪一種評價方法可以適用於所有層次的評價因子,實際工作中通常要選擇多種評價方法來共同完成評價任務。通過分析現有的戰略評價方法,結合ITS實際,將可用於ITS戰略評價的方法做如下歸類:以經濟效率或效益為依據——費用效益分析法;以不同方案比選最優方案為依據——加權比較法/多標準分析法;以戰略實施前後狀況的對比為依據——對比評價法;以可持續發展能力為依據——可持續發展能力評價法[12,13]。
(1)費用效益分析法
費用效益分析法(CBA)是將ITS戰略影響效應貨幣化,或用貨幣的形式來表示區域ITS戰略對社會、經濟、環境等可能帶來的價值或損失,然後依據費用和效益的具體情況進行決策。在CBA中,難點是如何將所有經識別或預測的戰略影響貨幣化。由於ITS在我國還處於起步階段,做好計劃、規劃中的ITS費用效益分析,明確各種方案可能帶來的收益或損失,可以為決策者選擇最優的方案提供幫助。
(2)加權比較法
加權比較法是對包括替代方案在內的每一個戰略方案可能對某一領域帶來的影響依據一定的評價基準進行打分,分值越高表明方案對該領域的影響越理想。
(3)對比評價法
對比評價法本來是政策評價的基本方法,甚至可以認為是政策評價的一個研究領域。因此認為,對比評價法同樣適用於ITS戰略評價中有關計劃、規劃層麵的評價。具體地來說,對比評價法包括前後對比分析和有無對比分析兩種類型。
前後對比分析法(Before and after Comparison),是將戰略實施前後的社會、經濟、環境等諸方麵的狀況進行對比分析,從而評價區域ITS戰略對上述領域的影響。
前後對比法的優點是原理明確,簡單易行,隻要將戰略實施前後的社會、經濟、環境狀況用一定的度量標準加以量測,並將結果進行對比,就可以直接得到戰略影響的結果。缺點是可信度不高,因為社會、經濟、環境等領域狀況的變化往往是多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很難確定這些變化是單獨由戰略的實施引起的。
有無對比法(With and without Comparison)是指將ITS戰略影響預測情況與若無戰略實施這一假設條件下的社會、經濟、環境狀況進行比較,以評價戰略的真實或“淨影響”。確定無戰略實施這一假設條件下的社會、經濟、環境狀況可以通過類推預測法、類比法進行。
趨勢類推預測法是預測評價戰略實施後某一時刻的社會、經濟、環境狀況,同時預測假設沒有該戰略實施同一時刻的社會經濟環境狀況,兩者的差值即為評價戰略的“淨影響”;而類比預測法則在預測評價戰略實施後某一時刻的社會、經濟、環境狀況的同時,預測與評價區域相類似,但未實施ITS戰略的其他區域在同一時刻的社會、經濟、環境狀況,兩者之差作為區域ITS評價戰略的“淨影響”。
(4)ITS可持續發展能力評價法
根據中科院《1999中國可持續發展戰略報告》,可持續發展能力由基礎支持能力、發展支持能力、環境支持能力、社會支持能力和智力支持能力等5個方麵構成,然後每個方麵又由若幹具體的指標組成。
區域ITS戰略的實施將不可避免地直接或間接影響到可持續發展能力的若幹方麵,並最終影響到可持續發展的總體能力。這樣,可以通過評價每個方案對可持續發展能力的影響來選擇最優的方案。
7.4.7 戰略評價有效性
有效性是指ITS戰略的預期目標與具體目標的實現程度或實施效果的一致性。就區域ITS戰略評價而言,戰略評價有效性的含義為:通過戰略評價,使得決策者或決策部門在製定相關計劃、規劃時,考慮其可能帶來的社會、經濟、環境影響,並采取相應的措施降低其帶來的不良影響,從戰略源頭上做好控製工作,並最終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對應區域ITS戰略包含綜合性戰略(通常作為一種製度加以規定,稱為製度層次)和專項戰略(具體戰略)兩個層次,ITS戰略評價的有效性也可以從製度層次和具體戰略層次兩個方麵加以衡量。
從製度層次評估ITS戰略評價有效性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麵考慮:①是否有堅實的法律基礎;②是否有完備的ITS戰略評價技術導則;③是否有權威高效的管理機構;④是否有完備、先進的信息支持係統;⑤是否有高素質的評價者。
從具體戰略層次評估ITS戰略評價有效性考慮的內容如下:①戰略評價介入時機;②戰略評價所考慮的社會、經濟、環境影響;③廣泛、充分的公眾參與;④戰略評價涉及的各項具體內容的可操作性;⑤評價結論的準確性;⑥決策者對戰略評價的重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