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體
共同體也應該被認為是事關人類幸福的必備條件之一。伊麗莎白·弗雷澤(Elizabeth Frazer,1999)正確地指出:對於共同體概念的缺乏分析以及沒有明確的相關定義,這在有關共產主義社會的著述中以及“其他政治理論中都是普遍存在的問題”。但是,從一定程度上來說,這顯然是因為,對於共同體的認識出自於人的主觀體驗:我們每個人都可以決定自己的共同體構成形式,它可以基於我們的工作同事、鄰裏關係、宗教信仰和民族群體等等。而且,人們還可以同時從屬於多個共同體,但依附的程度又可能各不相同,這就使問題變得更為複雜化。
共同體有助於滿足人類對於歸屬感以及合群特性的深層需求,我們將通過這個角度來闡明共同體是事關人類幸福的一個必備條件。人類學和社會學的眾多相關研究,已經證明了人類所具有的這種需求。
我們在這裏用一個社會學研究成果來對此加以說明。這個名為《祖孫之間:至關重要的關係》的社會學研究成果,是由亞瑟·科哈博與肯尼斯·伍德沃德(Arthur Kornhaber and Kenneth Woodward,1980)兩人在美國合作完成的。
科哈博和伍德沃德研究了當前的一些發展趨勢(如離婚率的上升等)對祖孫之間的關係所帶來的影響。他們對不同群體的祖孫關係進行了一係列深度訪談之後發現:要是祖孫之間疏於交往或沒有來往,他們相互之間的情感關係便疏遠淡漠,隨之而來的是一種不幸福感。正如阿格尼絲·赫勒(1987)所指出的,人際之間強烈的情感依賴與相互認同,會讓人充分感受到自己是人類中的一個成員:“作為一個人,我從屬於人類。”
共同體作為滿足人類對於歸屬感及其合群特性需求的一種途徑,就是能夠讓個體感受到他們的生活以及相互關係是真實而實在的。因此,共同體不僅是一個抽象的準則,而且,還是一種生動而重要的人類體驗。共產主義者認為:共同體是人類的一種需求。這就使得我們不僅要保護與維持原有的共同體,而且,還要盡力構建新的共同體。
自由主義理論家則是強調了個體的自主性特征,往往又輕視了個體對於共同體的需求。從自由主義思想的基本出發點來看,作為一個自由的人,他所要達到的一個基本目標就是要認同抽象的或普適的道德準則,這些準則超越於個體所依附的特定的共同體。因此,自由主義強調的是普遍的而不是特定的準則。在許多自由主義者看來,後者往往可能會導致道德上的相對主義,使得道德倫理準則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特定共同體的拘囿,從而使其無法對其他的共同體做出基本的價值判斷。否則,一個國家指責另一個國家濫用人權的事件怎麼會發生呢?譴責一種希特勒式的或一種薩達姆·侯賽因式的行動的依據又該是什麼呢?
米歇爾·瓦爾茨(Michael Walzer,1992)等共產主義者對道德相對主義的指責不以為然,他們認為:道德體係可以建立在抽象的、普遍的原則基礎上,而人所擁有的價值觀——如果它們是有意義的——必定是植根於或來源於他們所從屬的特定的共同體。這種爭論深受黑格爾著作的影響,因為黑格爾把來自於特定共同體的倫理準則(他稱之為Sittlichkeit)與普遍的道德原則(他稱之為Moralitat)加以區分。有趣的是,黑格爾傾向於前者。他認為:倫理準則與各種特定的共同體是密不可分的;更為重要的是,真正的道德自主性隻有在這些共同體內才能獲得。因此,在黑格爾看來,Sittlichkeit是道德體係的高級形式。黑格爾的這一觀點類同於克裏斯汀(Christian)的看法。在克裏斯汀看來,首先有兄弟之愛,然後有鄰裏之愛,最後才有普遍的人類之愛。
從以上的討論中,我們可以發現,各種共同體內部的道德凝聚力以及對於特定共同體所感受到的歸屬感在人類道德生活中所具有的重要意義。整個人類曆史已經證明了這種意義:無數的人們為了扞衛他們所認同的共同體而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然而,共同體也可能會成為孕育沙文主義和分離主義的溫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