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國內創新環境現狀考察(2 / 3)

由此可見簡潔的辦事程序,高效的辦事效率,適度的審批權限已成為科技園區吸引投資的普遍服務方式。

(二)財稅政策

1.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我國對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稅收政策比較全麵,在區內被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的所得稅均按10%到15%征收,大部分地區實行“兩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另外,對當年出口產品產值達到一定額度的產品出口企業實行減半征收或減按10%征收。先進技術企業按照規定減免稅期滿後,可延長三年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同時不同地區也有地方傾向:

(1)北京對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實行“三免三減半”,這比我國對新辦企業的一般優惠政策更加優越。

(2)江蘇在減免企業所得稅期滿後,由開發區財政補貼相當於企業當年繳納企業所得稅開發區財政實際留成部分的50%,或由高新區獎勵扶持企業所得稅高新區留成部分。

(3)廣東在期滿後對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或符合先進技術標準的企業實行延長3年減半征收所得稅,對符合特定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返還再投資部分已繳的所得稅。

(4)深圳對引進項目投產後的企業三年免征所得稅。

(5)從2002年10月起,烏魯木齊的高新技術企業,從認定之日起,其所得稅免征5年。

綜上所述,各地區根據當地情況製定了少量的特殊政策,但大體上還是比較相似的,各地區正在趨向統一。他們鼓勵出口,扶持新興的高新企業,對先進技術企業給予適當獎勵,推動當地新經濟的發展。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目前我國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所享有的優惠政策與區外企業的差距也在逐步縮小,這對高新技術企業發揮輻射效應起到了積極作用。

2.企業增值稅優惠政策

由於我國增值稅規定對軟件類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不利,因此,各地區根據當地具體情況,分別對開發生產軟件產品的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在增值稅方麵予以優惠。

北京最重視軟件開發,對其製定了以下政策:

(1)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計算機軟件產品,可按法定17%的稅率征收後,對實際稅負超過6%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

(2)企業的小規模納稅人,生產銷售計算機軟件按6%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屬商業企業的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計算機軟件按4%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並可由稅務機關分別按不同的征收率代開增值稅發票。

深圳對具有重大推廣價值的計算機軟件銷售額到達一定程度的企業,采取返還稅率的方式,鼓勵軟件銷售。另外,深圳對國家級新產品及省市級新產品給予三年及兩年新增增值稅地方分成部分50%返還的優惠。以此來鼓勵新產品的研發和推廣。

江蘇和寧波還大力鼓勵外商投資。對外商投資的高新技術企業財政補貼其增值稅額,額度的大小按生產經營年數的不同而變化。此外,南京免征外商投資企業為生產出口產品進口的原材料、零部件所需繳納的進出口環節的增值稅和有關的關稅。

各地區分別以上述三種方法扭轉了增值稅對高科技產業發展的不利,為高科技產業的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環境。因此我們也不難看出,我國稅收政策正隨著時代的發展進行著不斷的調整。

3.企業進出口方麵的優惠政策

為了鼓勵高新產業發展,政府在進出口方麵也製定了相關的政策。大部分地區對企業為生產而進口所需設備及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或為引進屬於《國家高新技術產品目錄》所列的先進技術,按合同規定向境外支付的軟件費,除按規定不予免稅的商品外,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另外北京規定“對列入科技部、外經貿部《中國高新技術商品出口目錄》的產品,凡出口退稅率未達到征稅率的,經國家稅務總局核準,產品出口後,可按征稅率及現行出口退稅管理規定辦理退稅。”上海允許在2000年年底之前批準成立的技術中心享受科研機構的各項關稅優惠政策。

4.營業稅等其他稅種的優惠政策

各地區很少在營業稅上實行優惠。但北京在此項上較其他地區優惠力度最大。對技術轉讓、開發及相關方麵免征營業稅。另外,上海也利用營業稅鼓勵外商投資高新技術產業、設立研究開發機構和轉讓先進技術。上海規定“認定之日起五年內,企業研製、銷售產品所繳納的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地方收入部分,由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給予扶持;之後三年,給予減半扶持”。

此外,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定,區內興辦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免征地方所得稅。同時,深圳規定高新技術企業自建或購置的生產經營場所,五年內免征房產稅。

(三)用地等物質上的政策

高科技產業的建設上,土地是新企業建立和老企業擴大規模首先考慮的問題。另外,用電方麵的支出也是企業縮減研發成本不得不考慮的因素。為此我國各地在土地和用電方麵分別製定了相關優惠政策。各地對企業規模用電實行按月電量遞增、電價遞減的辦法予以減收電費。

在土地方麵,北京規定企業直接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其出讓金按75%征收;需要繳納的城市基礎設施“四源”建設費和市政費,減半征收。為了扶持科技骨幹企業,對企業用於高新技術項目的新增用地,免收應向地方財政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江蘇在企業受讓土地使用權上也實行了彈性地價。另外江蘇針對生產型工業企業租用短期土地使用權,按租用年限的不同予以不同程度的優惠。上海對在浦東新區內投資的外商自建或購置的自用房屋,實行從建成或購置月起五年免征房產稅的優惠。

(四)風險投資、融資環境

我國政府鼓勵境內外各種投資主體在我國開展風險投資業務,積極營造風險投資的有利環境:

(1)政府建立“政府導向型”風險投資基金,起到“種子基金”的作用,鼓勵風險投資公司建立完善的風險投資機構。

(2)為扶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建立並支持我國高新技術服務中心。服務中心的主要功能是為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提供資金融通和管理上的服務。它實際從事的是風險投資公司的業務,促進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場所、種子基金、谘詢等全程服務,降低新興企業科技成果轉化的創業風險,提高新興企業特別是風險企業成果轉化的成功率。

(3)政府財政撥款和金融機構低息貸款,推動高新科技產業發展。

在政策方麵,主要是對風險投資機構的優惠。包括鼓勵境內外民間資本在我國各科技園區創立風險投資機構,注冊資本予以適當優惠。鼓勵和扶持它的發展。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麵:

(1)設立中小企業創業資金,采用配套資金撥款、股權投資等方式,支持科技園區中小企業從事技術創新的創業活動。

(2)設立科技園區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資金,通過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或者采用貸款貼息方式,支持科技園區規模化生產的高新技術產業項目發展。

(3)鼓勵企業和其他市場主體在科技園區依法設立信用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以融資擔保為主的信用擔保。

(4)科技園區建立信用擔保機構風險準備金製度和財政有限補償擔保代償損失製度。

四、促進非企業的科研機構高新技術發展的優惠政策

大學和科研機構對地區高科技的發展有很重要的作用,為培養和發展高科技人才作出了巨大貢獻。大學和科研機構是高科技成果的發源地和產生地,是高科技產業的輻射中心,是高技術企業的孵化器,也是高技術信息的集散中心,對高技術人才和知識的輸送起了巨大作用。因此,扶持大學和科研機構的發展有利於促進地區高科技產業的發展。各地區分別在儀器設備進出口稅率和開發資金等方麵製定了相關優惠政策。

各地對科研開發機構和外商投資設立的研究開發中心進口的自用設備及其配套技術、配件、備件,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另外北京規定“科研機構、高等學校服務於各業的技術成果轉讓、技術培訓、技術谘詢、技術服務、技術承包所得的技術性服務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此舉動表明北京鼓勵研發機構、學校、企業三者合一。同時,在資金方麵也有鼓勵政策。它規定對社會力量資助非關聯的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的研究開發經費,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定,其資助支出可以全額在當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當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足抵扣的,不得結轉抵扣。此外中央直屬科研機構以及省、地(市)所屬的科研機構轉製後,自1999~2003年5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和科研開發自用土地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上海規定外商投資設立的研究開發中心轉讓技術,比照國內科研機構免征營業稅。鼓勵外商投資設立的研究開發中心參與國內產、學、研合作,並可參與政府科研計劃的招投標。

而南京則在政府服務上下工夫。有關部門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科技研發機構落戶南京的相關登記手續;在科技研發機構注冊過程中,實行行政管理“零收費”;對因工作需要出國的科技研發機構工作人員,在5天內辦結出國護照,並取消赴中國香港、澳門商務的配額限製;為在科技研發機構工作的外國人和中國台灣居民,分別辦理1~5年的多次簽證和居留證等。

五、其他針對特殊高科技產業的特殊政策

信息技術、生物醫藥、新材料技術作為技術領先、附加值高的領域成為各科技園區共同關注的產業。而軟件和集成電路類也成為各園區發展的對象。

各地紛紛出台了鼓勵軟件和集成電路發展的政策。這些鼓勵政策的共同點是:

(1)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對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業用於研究開發軟件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不作為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免予征收企業所得稅。

(2)新創辦軟件企業經認定後,自獲利年度起,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

(3)對企業進口所需的自用設備,以及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含軟件)及配套件、備件,均可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4)對軟件及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急需引進的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本人及家庭成員可遷入工作所在地戶籍。

(5)設立專項基金以鼓勵和支持軟件及集成電路類企業和優秀人才。對科技研究經費稅收等予以財政補貼。

各地區的政策差異不大。隻在會計入賬、經費支持上根據各地經濟發展程度不同而有差異。

另外,有些地區還大力鼓勵生物醫藥科技產業和微電子的發展。上海針對這兩個產業特別出台了《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支持張江高科技園區發展生物醫藥科技產業的若幹意見》和《上海海關出台支持微電子發展的有關措施》。

第三節 高科技政策對高科技產業開發區的影響

一、高科技產業在我國的發展

回顧過去的一個世紀,科學技術和經濟的飛速發展使人類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文明進步,也使社會產生了深刻的變革。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以先進的技術和持續的創新為基礎,將知識迅速轉化為產品,構成了現代知識經濟中最具活力的部分,代表了未來發展的方向。

20世紀90年代初,為了迎接新技術革命的挑戰,中國政府做出了加速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戰略決策,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應運而生,為推動科技發展與增加經濟及社會效益,為加快國民經濟的結構調整和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積累了寶貴經驗。

回顧高新區和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道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隻要有技術創新的能力,有開拓市場的本領和經營管理水平,就能夠在市場競爭中很快發展起來,關鍵是社會要能提供科技成果快速商品化、產業化的環境。高新區正是創造了這樣的環境條件,使得一批年輕的高新技術企業,在短短的幾年時間裏,迅速成長為國民經濟發展中的新生力量,充分顯示了中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巨大潛力。

科技工業園區從20世紀50年代起步以來,對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培育創新型的高科技企業和企業家,孕育新的技術革命和新興產業,推進新經濟的發展進程發揮了根本性的推動作用,成為一個國家和地區實現高新技術產業化、促進經濟增長和社會持續發展的有效方式和重要手段。

中國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是以智力密集和開放環境條件為依托,主要依靠國內的科技和經濟實力,充分吸收和借鑒國外先進科技資源、資金和管理手段,通過實施高新技術產業的優惠政策和各項改革措施,實現軟硬環境的局部優化,最大限度地把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而建立起來的集中區域。

建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是中國經濟和科技體製改革的重要成果,是符合中國國情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有效途徑。現階段進一步依靠體製創新和科技創新,強化功能建設,營造吸引優秀科技人員和經營管理者創新創業的良好環境,成為科技創新和產業化發展的重要基地,在區域經濟發展中發揮輻射和帶動作用。

1998年8月,中國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計劃——火炬計劃開始實施,創辦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被明確列入火炬計劃的重要內容。在火炬計劃的推動下,各地紛紛結合當地特點和條件,積極創辦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1991年以來,國務院先後共批準建立了中關村科技園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南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53個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區以來,中國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得到了超常規的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探索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道路。

自1997年至今,國務院先後批準了北京、西安、蘇州、合肥、煙台、武漢、上海、深圳、成都和楊淩十個高新區向APEC成員特別開放的科技工業園區,以促進APEC成員與中國在高新技術產業領域的合作與交流。

2005年,我國53個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高新區”)中的企業表現出積極發展的勢頭。入駐企業在取得良好經濟效益的同時,自主創新能力得到了進一步加強。

二、高新技術開發區的發展狀況

(一)企業經濟效益明顯

2005年,入駐高新區的企業共計41990家,比上年增加3425家。營業收入超過100億元的企業達到42家,創曆史新高;50億元以上達67家;30億元以上73家;10億元以上377家。收入在億元以上的企業達到了3389家,比上年多出545家,雖然其企業數量隻占高新區企業總量的8%,但其實現的營業收入卻占總量的88.6%。區內41990家企業的平均營業收入達到8196萬元,比2004年高出1079萬元;平均每家企業實現工業總產值6896萬元、工業增加值1624.3萬元、淨利潤381.8萬元、繳稅384.8萬元、出口創彙265.9萬美元。

(二)企業上繳稅額增長迅速

2005年,高新區41990家企業共上繳稅額1615.8億元,同比增長30.3%,比上年增加了5個百分點。其中年銷售收入在50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共上繳稅額1354.1億元,占高新區上繳稅額總量的83.8%;營業總收入超億元的企業上繳稅額達到了1411.3億元,占高新區上繳稅額總量的87.3%;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資企業的繳稅額為572億元,占高新區上繳稅額總量的35.4%。2005年經認定的27293家高新技術企業共上繳稅額1135.2億元,占高新區上繳稅額總量的70.3%。

(三)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貢獻突出

2005年產品銷售收入在500萬元以上的規模工業企業達到11411家,占高新區企業總量的27.2%。這些企業實現的營業總收入達到28410.7億元,占高新區總量的82.6%;工業增加值達到6377.2億元,占高新區總量的93.5%;工業總產值27308.7億元,占高新區總量的94.3%;工業銷售產值26499.9億元,占高新區總量的95.1%;實現利潤1253.5億元,占高新區總量的78.2%;上繳稅額1354.1億元,占高新區總量的83.8%;出口創彙1070.9億美元,占高新區總量的95.9%。

(四)上市企業地位顯著

2005年,在41990家企業中有上市企業354家,占高新區企業總數的0.8%,占全國上市企業總量的25.6%。這些企業實現營業總收入4946.2億元,占總量的14.4%;工業總產值4358.2億元,占總量的15.0%;實現利潤259.3億元,占總量的16.2%;上繳稅額296.2億元,占總量的18.3%;出口創彙71.7億美元,占總量的6.4%。這批企業是在高新區中成長起來的,也是由於高新區優越的環境得到更快的發展,為高新區經濟的發展作出了很大的貢獻。

(五)企業人才優勢明顯

2005年,高新區就業人員已達521.2萬人,高出2004年72.8萬人,增長16.2%。其中大專以上學曆人員達211.7萬人,比上年高出36.7萬人,占從業人員總量的40.6%。其中碩士生14萬人,博士生2.3萬人,留學回國人員2.1萬人。高新區在人才競爭方麵有較大的優勢和潛能,2005年高新區企業招收當年大專學曆以上畢業生18.1萬名,占從業人員總數的3.5%。更多的青年願意到高新區發展和創業,為高新區的進一步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六)企業技術創新能力不斷增強

2005年高新區企業科技活動人員總量達87萬人,比2004年增加14.4萬人。科技經費支出總額為1338.9億元,比上年增長321.4億元。R&D經費支出為806.2億元,占高新區營業收入總額的2.3%,占產品銷售收入總額的2.8%;其中經認定的27293家高新技術企業R&D經費投入達716.6億元,占高新區全部R&D經費投入的88.9%,占營業總收入比例達2.8%。高新區內企業對研發的投入越來越重視,更多的企業開始注重研究創新項目。R&D投入超過上年50%的企業就有6000多家,其中排在前10位的企業有:中國玻纖股份有限公司,投入8億元;中鐵十一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投入6億元;吉林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染料廠,投入5億元;中鈔國鼎(北京)投資有限公司,投入4億元;名碩電腦(蘇州)有限公司,投入3億元;上海宏力半導體製造有限公司,投入3億元;中國石化齊魯股份有限公司,投入3億元;吉林省冶金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投入3億元;上海聯想電子有限公司,投入3億元;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第七〇九研究所,投入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