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科技人才與科技創新(1 / 3)

第一節 科技人才

一、科技的概念

科技的全稱是科學技術,包含兩方麵內容,即科學和技術。

(一)什麼是科學

“科學”一詞,英文為science,源於拉丁文的scio,後來又演變為scientia,意思是“知識”、“學問”,通常是自然科學的簡稱。漢語中原本沒有“科學”這個詞,與其意思相近的是源於《禮記》中的成語“格物致知”,是說通過接觸事物而獲得知識,所以,16世紀以後當science一詞傳入中國時,曾一度被翻譯為“格致”。日本著名科學啟蒙大師福澤瑜吉把“science”譯為“科學”,到了1893年,康有為引進並使用“科學”一詞。嚴複在翻譯《天演論》等科學著作時,也用“科學”一詞。此後,“科學”一詞便在中國廣泛運用。

關於“科學”的概念,長期以來,人們對什麼是“科學”存在著不同的認識,對它的概念有很多不同的詮釋,但從大多數概念來看,“科學”是一種知識已經成為可以普遍接受的觀點,隻是具體的定義內容不同,以下列舉幾種比較集中的觀點:

第一,科學是關於自然、社會和思維及其規律的係統化的知識體係。

第二,科學是一種最逼近真理的盡可能不包含自相矛盾的知識體係。

第三,科學是關於實際存在的事物的本質、規律、必然性、普遍性的理性知識體係。

第四,《不列顛百科全書》中對科學的定義是:“涉及對物質世界及其各種現象並需要無偏見的觀察和係統實驗的所有各種智力活動。一般說來,科學涉及一種對知識的追求,包括追求各種普遍真理或各種基本規律的作用。”

第五,《中國大百科全書》(簡明版)對科學的定義是:“科學是指對各種事實和現象進行觀察、分類、歸納、演繹、分析、推理、計算和實驗,從而發現規律,並對各種定量規律予以驗證和公式化的知識體係。”

除此之外,也有的“科學”概念認為科學是一種認識,是對現實世界不斷深入的認識過程,或是認為“科學”是一種方法,是人類認識和改造世界的手段。

(二)什麼是技術

關於技術一詞的來源,人們認為技術一詞最早來源於希臘文,最初的意思是指技能、技巧,後來演化為英文的Technic、德文的tecknik和法文的technique,都是指技藝的意思。古希臘的亞裏士多德認為技術是和人們的實際活動相聯係並在活動中體現出來的技能。1615年英國的巴克爵士首次提出了“Technologie”一詞,1706年克爾西又提出了“Technology”這個新詞,用來表示出色的技藝原理和過程。在我國古代,雖然沒有“技術”一詞,但當時人們把具有特殊技能和技巧的人稱為“工匠”,其本意與西方對技術的最初的理解是一致的。

關於技術的定義,目前還沒有統一的認識,國內外很多專家學者對技術的定義做了深入的研究。從曆史的角度看,對技術的定義是伴隨技術本身的發展而不斷深化和逐步認識的。對技術的定義根本上是要揭示技術的本質,而技術的本質問題則是技術哲學的基本問題。

從哲學意義上對技術進行的專門研究起源於歐洲,以法國和德國為主。18世紀50年代,法國哲學家狄德羅在其《百科全書》中對技術的定義是:“為了完成某種特定目標而協調動作的方法、手段和規則的完整體係”,這是關於技術的最早的具有權威性的定義。但是1887年德國哲學家卡普《技術哲學綱要》一書的問世則被認為是係統的技術哲學的開端。在德國,有關技術的定義一直爭論不休,並提出了種種技術的概念。到了20世紀30年代,日本“唯物主義研究會”的成員掀起了“技術究竟是什麼”的爭論。根據不完全統計,二百多年來世界各國提出的有一定影響的技術定義至少有一百個。

美國卡爾·米奇安主編的A Guide to The Culture of Science,Technology and medicine一書中認為曆史上對技術定義主要有四種類型:一是認為技術是一種實物,是諸如工具、機器、使用物等人造物。二是認為技術是一種方法。工程師和社會科學家大多把技術當做是方法,區別在於工程師把方法強調為製作,社會學家則強調方法的使用。三是認為技術就是知識。四是認為技術是一種抉擇。

(三)科學與技術的關係

1.科學與技術關係的發展階段

科學與技術的關係伴隨著科學與技術的發展進程而不斷發生改變。從曆史角度上講,科學與技術的關係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1)科學與技術相互獨立發展的階段。在原始社會,技術的起源比科學早得多。人們在改造自然的實踐過程中,依靠經驗逐步積累了一些簡單的技術,比如火的使用、石器的製造、風車的利用等,但此時幾乎沒有出現用科學理論進行指導的技術。

到了奴隸社會,出現了早期的科學,但它還是依附在自然哲學當中,與哲學融為一體,還屬於經驗形態,哲學家門也將科學作為他們研究的對象,用來解釋世界和自然現象。古代科學的最高成就是古希臘科學,比如歐幾裏得的幾何學、阿基米得的浮力定律等。此時科學與技術基本是獨立發展的,技術掌握在有經驗的工匠手中,科學則是掌握在哲學家手裏。

(2)科學與技術開始交叉融合的階段。這一階段主要是從封建社會時期到19世紀初。歐洲中世紀以後,科學逐步從經驗形態向實驗形態過渡,人們越來越重視用實驗的方法來闡述科學原理,科學逐漸從自然哲學體係中分離出來,成為相對獨立的知識體係。分離出來的自然科學已經開始向技術接近,但此時隻是科學與技術基本上仍是處於分離狀態。

到了近代,科學的重要性逐步被人們認識,用科學做指導,可以加快技術效用和生產發展,而僅僅靠技術已經不能滿足人們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需要。但在科學與技術的相互作用過程中,技術仍占主導地位。

(3)科學與技術的融合擴大階段。從19世紀以後,科學和技術不僅各自發生了重大變化,而且科學與技術已經相互滲透對方,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相互融合,相互促進,共同進步。科學的發展需要先進的技術做支撐,技術的進步離不開科學的指導。

2.正確認識科學與技術之間的關係

科學與技術本身就是兩個不同的範疇,從曆史發展的角度看,科學與技術由相互獨立發展到相互之間交集逐步擴大,兩者的融合性不斷增強。雖然科學的技術化、技術的科學化,以至於科學與技術的一體化是當前科學與技術關係發展的趨勢,但這並不表明科學與技術是一回事,事實上科學與技術是有本質不同的。

科學的本質是人們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知識體係,它回答的是“是什麼”、“為什麼”的問題,並不考慮眼前的或是近期的經濟效益;而技術的本質是運用知識體係的各種手段,包括物質手段和信息手段等,它回答的是“做什麼”、“怎樣做”的問題,經濟功能比較明顯。

二、人才

什麼是人才?這是人才學者們長期關注和一直研究的問題。人才的概念也就是人才的定義,是人才學者研究的核心問題,隻有搞清楚人才的定義,才能明確人才研究的對象。人才的定義到底是什麼呢?什麼樣的人算是人才呢?國內外學者長期以來一直努力進行探索,人才的定義也因研究的角度的不同而不同。目前有關人才的定義很多,有的從人才的本質上去定義,有的從研究的具體對象上去定義,還有的學者試圖從定量的角度去把握人才,但不論從哪個方麵去研究,目前都沒有一個統一的定義,特別是從定量的角度來衡量人才,難度很大,尺度也不容易掌握。

(一)國內關於人才的定義

國內學者試圖從對人才的定義來揭示人才的本質,其中代表性的觀點有:

王通訊:“人才,就是為社會發展和人類進行了創造性勞動,在某一領域、某一行業,或某一工作上作出較大貢獻的人。”

葉忠海:“人才,是指那些在各種社會實踐活動中,具有一定的專門知識、較高的技術和能力,能夠以自己創造性勞動,對認識、改造自然和社會,對人類進步作出了某種較大貢獻的人。”

羅洪鐵:“人才,是指那些具有良好的內在素質,能夠在一定條件下通過不斷地取得創造性勞動成果,對社會的進步和發展產生了較大影響的人。”

(二)國外關於人才的研究

絕大多數國內學者認為,相對於國內而言,國外並沒有“人才”一詞,與國內人才領域研究相近的是,國外的研究集中在對優秀的人及其素質方麵,比如天才或天才兒童、精英等,而且經常是針對這些人群某個具體的方麵。代表性的人物主要有:高爾頓的天才研究、推孟的天才兒童追蹤研究、布魯姆的才能發展研究、艾伯特的天才研究、吉爾福特等人的關於創造性的研究、加納德的多元智能與傑出學研究、朱克曼的科學精英社會學研究、西蒙頓的天才和創造性的曆史測量學研究、希爾等人關於成功學的研究等。

關於天才的定義,高爾頓以高智力來衡量,而高智力的精確指標就是名譽和烜赫;艾伯特認為天才能在一段很長的時間內從事大量的研究,而這些研究在很長的時間對很多的人產生了顯著影響,並從創造性行為、傑出成就和有影響三個方麵去說明。

(三)國內人才定義研究中存在的問題

盡管國內許多專家、學者對人才的定義提出了有意義的見地,可是我們不難發現,這些定義仍存在著一些片麵性。

1.理論與實踐相脫節

這些人才的定義盡管比較全麵,但如果把這些人才的定義作為一把尺子來衡量現實中的人才時,就很難把握哪些人是人才,哪些人不是人才。也就是說,這些人才的定義如果僅僅作為理論上的研究和探討也許是有學術價值的,但如果用於實踐,就會出現理論脫離實際的問題。比如,在大多數人才定義中都提出人才應具備良好的素質、具有創造性的成果或是作出突出貢獻、有較大影響等條件,但良好的素質表現在哪些方麵?創造性的成果和突出貢獻如何衡量?什麼樣的影響才算是較大影響?這在實踐中是無法操作的,一些從事人才具體工作的同誌也經常感到困惑。

2.人才的定義缺乏定量分析

從目前對人才定義的研究來看,人才的定義還僅僅停留在純理論的層麵上,缺乏定量分析的支持,從而使得人才定義的研究大同小異,各種定義差別不大,特色不明顯,有的定義隻是表達了自己的個人主觀認識,這一點與國外的研究方法有較大差異,國外對人才的研究非常注重統計和對曆史數據的研究,通過定量分析來佐證自己提出的人才的定義。

(四)人才的理論定義與實踐標準

我們認為,對什麼是人才這個命題,應分別從宏觀和微觀兩個角度或是從理論和實踐兩個方麵來把握。

1.理論定義

當前國際國內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社會化分工越來越細,新的工作領域和新的職業層出不窮,從宏觀角度講,把人才概念定量化既無必要也不可能。隨著人事製度改革和人才工作的不斷深化和發展,對什麼是人才又有了更新的認識。目前權威性的提法是2003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中指出的:“隻要具有一定的知識或技能,能夠進行創造性勞動,為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中作出積極貢獻,都是黨和國家需要的人才。要堅持德才兼備原則,把品德、知識、能力和業績作為人才的主要標準,不唯學曆、不唯職稱、不唯資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選人才。”

盡管對人才的理論定義不盡相同,但人才學者們都認為,人才具有以下共同的特征:

一是社會性,人才總是一定曆史條件下的人才,總是一定社會專門需要的人才。

二是創造性,這是人才的首要特征,也是區別與一般人的根本所在。

三是傑出性,人才自身要具備高於一般人的素質,掌握一定的知識和技能。

四是進步性,人才總是要推動社會前進和曆史進步的,而不能逆潮流而動,在當前就是要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作出積極貢獻。

五是實踐性,人才是從實踐中成長並被認可的,雖然先天的心理和生理素質對成才有一定的影響,但主要還是看在實踐中的表現,同時人才還必須經受實踐的檢驗。

六是相對性,人才是相對的,人才總是一定範圍一定條件下的人才,在本行業是人才,出了這個行業可能就不是人才。

七是層次性,人才既有領軍人才、帥才、高級人才,也有一般人才、普通人才。

八是類別性,“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不同的行業,不同的崗位上都能出人才。

2.實踐標準

馬克思曾經指出:“任何一門科學隻有當它達到能夠成功地運用數學的時候,才算達到真正完善的地步。”長期以來,很多人才學者都試圖把人才的概念定量化,找到一條便於實際操作的途徑。如1982年《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劃委員會關於製定長遠規劃工作安排的通知》規定,在人才預測工作中使用專門人才的概念。專門人才包括兩類人:一是具有中專或中專以上規定學曆者;二是具有技術員或相當於技術員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者。從1982年起,這個界定一直沿用下來,也成為實際工作中衡量人才的一個普遍標準,因為它界定清晰,便於統計。但專門人才不等於人才,它隻是人才中的一小部分。各地區也從本地區的實際出發,參照此標準,界定了微觀人才的標準。例如:《北京市人才市場管理條例》(1997年10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中規定:“本條例所稱人才是指具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者中專以上學曆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各類管理人員。”《遼寧省人才市場管理條例》(1997年4月11日遼寧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中規定:“本條例所稱人才是指具有中專以上學曆或者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含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但從目前的情況看,作為一個普遍認可的標準,這個標準已經完全不適應現狀和形勢發展的需要了。

定義人才的實踐標準,目的是為了本地區本部門的工作實踐服務的。由於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各地區各部門發展的目標也不一致,要考慮到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方向、人才結構的配置和優化、高層次人才的表率作用、優勢產業和傳統產業對人才的需求等因素。因此在一定的曆史階段,各地區各部門所需要的人才是不一樣的,人才的數量、質量和層次也不盡相同,因此對人才的實踐標準也需要分門別類,按照實際需求進行界定。如雲南省人事廳和雲南省財政廳2004年下發的關於印發《雲南省引進高層次人才享受政府購房補貼和工作經費資助評審認定暫行辦法》的通知中規定:“從外省市區引進到雲南工作的高層次人才,一是指具有高級職稱或碩士以上學位,在學術、技術領域具有較高造詣和取得較突出成果的專業人才。二是指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出站後在雲南工作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三是指國家公派或自費出國留學,學成後在海外金融機構、跨國公司、國際組織、著名高校、科研機構等從事金融、技術、教育、科研、管理等工作,取得顯著成績的高層次留學人員。”上海市發布的《2004年度人才開發目錄》和《2003年人才資源報告》中將領軍人才、世博人才、職業經理人才、現代製造業人才、現代服務業人才、基礎產業人才、城市發展人才、現代農業人才、高技能人才九大類人才列為上海市最需要的人才。

3.人才的理論定義和實踐標準之間的關係

首先,從人才學研究的角度講,對人才的定義從理論和實踐兩個層麵上進行考察,豐富了人才定義的研究,是人才定義研究的完整組成部分,缺一不可。如果僅有理論的定義,沒有實踐的標準,就會導致具體工作無法操作;但如果僅注重實踐標準,隻考慮具體操作,則會導致人才定義的混亂。

其次,人才的理論定義對實踐標準是起主導作用的,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隻有先從理論上對人才定義的把握,明確人才的本質特征,才可能出台人才的實踐標準,因此從一定意義上說,宏觀人才隊伍是由許多具體的、微觀的人才隊伍組成的。

最後,人才的實踐標準不能脫離人才的本質特征,不能超越理論框架。因為人才的實踐標準可以說是人才的理論定義的具體化、微觀化,明確人才的實踐標準是為了在具體工作中便於操作,同時人才的實踐標準的界定也應各有不同,因人而異,因事而異,因地區而異,因此,靈活性很強。

三、科技人才

(一)科技人才的定義

科技人才目前並沒有一個準確的定義,這也是首先因為人才並沒有一個大家普遍接受的定義,大多數學者將科技人才分為廣義和狹義來進行區分。

1.廣義

有的學者認為,廣義的科技人才泛指所有完成中等以上教育、從事與科學技術有關職業的人員,將科技人才直接等同於科技活動人員或科技人力資源。

有的學者認為,科技人才是指從事或有潛力從事科技活動,有知識、有能力、能夠進行創造性勞動,並在科技活動中作出貢獻的人員。科技人才隊伍主要包括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隊伍、科技管理隊伍和科技支撐隊伍。

有的學者認為,科技人才主要是指“所有正式或非正式從事科技工作並能在其領域作出一定貢獻的科技工作者”。

有的學者認為,科技人才是指“實際從事或有潛力從事係統性科學和技術知識的產生、促進、傳播和應用活動的人力資源”。

2.狹義

狹義的科技人才往往是為了研究的需要和統計的方便,比如有的學者將R&D人員看成是狹義的科技人才,並從R&D人員的數量和質量上進行分析;而有的學者將科學家和工程師等同於狹義的科技人才。

3.科技人才的界定

將科技人才從廣義和狹義兩個方麵來定義,是大多數學者所認同的方法。廣義的科技人才應揭示出科技的特點和根本性質,狹義的科技人才則應注重實際統計和比較分析的需要。結合各種觀點,廣義的科技人才應該是指實際從事科技活動,並在本領域作出一定貢獻的人力資源。而狹義的科技人才就是指R&D人員,本文所指的是狹義的科技人才概念。

(二)科技人才的特征

科技人才除了具備人才的一般特性外,還具有以下特質:

1.較強的科技創新能力

“創新是一個民族進步的靈魂,一個國家興旺發達的不竭動力。”較強的創新能力是科技人才的首要特質,也是有別於其他類型人才的根本點。科技創新能力的強弱直接影響科技創新成果的數量和質量,較強的科技創新能力包括強烈的科技創新意識、超前的科技創新觀念、敏銳的科技創新觀察力、豐富的科技創新想象力、紮實的學科基礎知識和較深的專業造詣、廣博的人文科學知識等方麵。

2.具有良好的知識基礎或豐富的實踐經驗

從事科學技術活動,需要了解和掌握科學技術規律,需要具備一定的知識基礎和實踐經驗,因為從事科技活動不是靠憑空想象,更不是拍腦袋就可以的,而是需要豐富的知識和經驗作基礎,沒有豐富的知識和實踐,很難想象能在科技創新活動中有所作為。

3.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

不斷地學習新的知識,掌握新的技能,是開展科技活動的內在要求。身在提倡建立終身學習的社會,一個人要想進步,取得更大的成績,就必須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加強學習。科技人才不同於一般人才的另一個顯著特質就是有較強的學習能力,能夠創新學習方法,善於從各個角度學習,善於從實踐中學習,善於向不同的人群學習,同時能夠從科技活動本身的要求出發,在最短的時間,以最快的速度,掌握到最需要的知識,因此科技創新人才一定是學習型的人才,有較強的學習能力。

4.具有較強的聯係實際的能力

科技創新不是閉門造車,不論是科學創新還是技術創新,最終都要形成一種“產品”,以解決實際問題,而這種“產品”必須符合社會或市場的需求,否則科技創新就失去了意義。聯係實際需要有優良的科學道德,尊重自然和科學規律,不能超越客觀規律,更不能急功近利,做出有違科學道德的事情。

5.強烈的成就欲望

這是科技創新人才進行科技創新活動的內在動力,也是科技創新人才連續不斷的進取欲。正是強烈的成就欲望才使科技創新人才大膽發揮自己的創新思想,展現自己的創新能力,最終能夠實現創新目標。一般地,成就欲望和創新成果存在著相互聯係、相互促進的作用。創新成果產生的社會效應和經濟效益越大,就越能激起科技創新人才的成就欲望,科技創新動力就越強。

6.具有較強的團結協作精神

科技創新活動有的是需要獨立完成的,但更多的是需要幾個人或更多的人來實施和完成,有時候甚至需要一個團隊。特別是在當今社會,知識和技能的社會化分工非常細致,每個人掌握的知識和技能都是有限的,而在創新活動中可能涉及很多專業知識,僅靠個人是很難實現創新目標,因此科技人才需要有較強的團結協作精神,善於同其他人交流和溝通,能夠正確表達自己的思想和觀點,正確對待不同意見,尊重別人的勞動,善於向他人學習,充分吸收他人的優點和長處,形成科技創新的合力,營造有利於科技創新的良好氛圍。

(三)我國科技人才隊伍現狀

1.目前的狀況

科技部的最新資料表明,從1999~2004年,R&D經費的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逐年增加,科技人才隊伍不斷壯大,科技人才質量不斷提升,科技產出成果喜人,湧現出了一大批在各行各業作出突出貢獻的科技人才。

2.與國外的比較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方麵取得了長足的進步,逐步縮小與發達國家的差距。根據OECD發表的《主要科技指標》,2002年我國R&D經費總額躍居世界第六位,超過了意大利、韓國和加拿大等發達國家。

按照國際論文數量排序,我國科技論文在2005年排世界第4位,前3位分別是美國、英國和日本,較2004年上升了一位,首次超過德國。2005年《科學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和《科學技術會議錄索引》(ISTP)收錄的、我國科技論文共153374篇,比2004年增加2018篇,占世界論文總數的6.9%,較2004年增加了0.6個百分點。

3.存在的主要問題

(1)科技人才的強度偏低。2004年我國每萬名勞動力中研究人員隻有12人,而這個指標美國在2002年就達到了91人,日本、法國、德國2003年的這個指標分別是101人、71人和68人,可見差距之大。

(2)科技人才的分布不均衡。有關資料顯示,我國高級科技人才中90%分布於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約7%分布於企業第一線。從地區分布看,75%在沿海發達地區,內陸中部地區占21%,而西部邊遠民族地區不足4%。從學科和專業來看,教育、衛生、經濟、會計等類人員占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70%以上,而工程技術專業技術人才僅占總數的18%。在從事研究與發展(R&D)的專業人才中,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術、現代醫藥、環保等類專業人才短缺。

(3)高層次科技人才缺乏。有學者認為,我國目前最缺乏的是世界級的科學家和科學大師,表現在:一是國際性權威科學獎中少見中國科學家的身影,以諾貝爾獎、魯斯卡獎、加德納獎、伍爾夫獎、菲爾茲數學獎和圖靈獎為例,有關資料顯示,1985~2002年,美國獲獎人數為236人,英國為35人,德國、法國和日本的獲獎人數也都在15人以上,而中國大陸隻有1人獲獎;二是參與國際科學組織領導層的我國科學家比例很小,根據有關數據顯示,在158個國際一級科學組織及其包含的1566個主要二級組織中,我國參與領導層的科學家有206人,僅占總數的2.26%。在國際科學理事會72年的曆史中(共經曆了27屆選舉),中國科學家從未擔任過主席、秘書長、司庫等在決策中起主導作用的職務。

(四)科技創新能力與科技人才隊伍建設

較強的科技創新能力是科技人才的首要特質,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是加強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核心內容。

1.科技創新

科技創新是一個大的概念,它是指科學技術活動中的創新,包括科學創新和技術創新。

(1)科學技術活動。科技創新既然是指科學技術活動中的創新,那麼什麼是科學技術活動呢?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關於科技統計國際標準化的議案》的原則,科學技術活動定義為:與各科學技術領域(即自然科學、工程和技術、醫學、農業科學、社會科學及人文科學)中科技知識的產生、發展、傳播和應用密切相關的係統的活動。這些活動包括研究與發展(R&D)、科技教育與培訓(STET)及科技服務。我國在UNESCO的定義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國情界定我國科技活動包括研究與發展、研究發展成果應用及與R&D活動相關的技術推廣與科技服務活動。

1)研究與發展(R&D)。研究與發展是指為增加知識的總量(其中包括增加人類、社會和社會方麵的知識),以及運用這些知識去創造新的應用而進行的係統的、創造性的工作。

基本特征:一是具有創造性;二是具有新穎性;三是運用科學方法;四是產生新的知識或創造新的運用。其中創造性和新穎性是研究與發展的決定因素,產生新的知識或創造新的應用是創造性的具體體現,運用科學方法則是所有科學技術活動的基本特點。

按活動類型分類,研究與發展活動可以分為: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試驗發展。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統稱為科學研究。

基礎研究。基礎研究指為獲得關於現象和可觀察事實的基本原理及新知識而進行的實驗性和理論性工作,它不以任何專門或特定的應用或使用為目的。

基礎研究又可分為純基礎研究和定向基礎研究。純基礎研究是為了推進知識的發展,不考慮長期的經濟利益或社會效益,也不致力於應用其成果於實際問題或把成果轉移到負責應用的部門。定向基礎研究的目的是期望能產生廣泛的知識基礎,為已看出或預料的當前、未來或可能發生的問題的解決提供資料。

應用研究。應用研究指為獲得新知識而進行的創造性的研究,它主要是針對某一特定的實際目的或目標。一般可以這樣說,所謂應用研究,就是將理論發展成為實際運用的形式。

試驗發展。試驗發展指利用從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實際經驗所獲得的現有知識,為產生新的產品、材料和裝置,建立新的工藝、係統和服務,以及對已產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項做實質性的改進而進行的係統性工作。

2)研究與發展成果應用。研究與發展成果應用指為使試驗發展階段產生的新產品、材料和裝置,建立的新工藝、係統和服務以及做實質性改進後的上述各項能夠投入生產或在實際中運用,解決所存在的技術問題而進行的係統的活動。它不具有創新成分。

3)技術推廣與科技服務。技術推廣與科技服務活動是指與R&D活動相關並有助於科學技術活動知識的產生、傳播和應用的活動。它也不具有創新成分。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科技創新集中在科技活動中的研究與發展部分。

(2)科學創新與技術創新。科學創新是指研究與發展部分中的基礎研究創新和應用研究創新。科學創新是以獲得新知識為根本目的,其創新成果可能會對人類生活產生革命性的重大影響。科學創新可以發現新的自然規律,也可以改變或提高人們對自然規律的認識。

技術創新是指研究與發展部分中的試驗發展階段創新。與科學創新不同的是,技術創新是一個科技與經濟活動密切聯係和互相作用的過程,它強調利用已有的規律改造世界,以市場為導向,促進科技成果的商業化和產業化。

科學創新與技術創新組成了科技創新的全部內容,二者是相輔相成,互為促進的。科學創新為技術創新奠定了理論基礎和依據,或為技術創新提供理論上的指導和前提;技術創新則是科學創新成果在實踐中的應用,也是對科學創新成果的佐證,同時技術創新也為科學創新提供了更高水平的工具或手段,支撐著科學創新的不斷深化和提升。

2.當代科技創新的趨勢和特點

(1)科技創新的組織形式和研究規模不斷擴大。自16世紀近代自然科學產生以後,科技創新的組織形式經曆了個人、集體、國家、國際的逐步發展的曆程,研究規模也隨之擴大。

在19世紀以前,大多數科學發現和技術發明都是靠科學家和發明家獨立完成的,這種創新對個人的天賦和靈感依賴性比較強,需要個人具有非凡的聰敏才智和敏銳的科學洞察力。比如牛頓看到蘋果落地,從而發現了萬有引力定律;伽利略通過比薩斜塔的鐵球落地實驗,驗證了自由落體定律。由於當時科學研究處於探索的初期,研究對象比較單一,考慮的影響因素較少,因此依靠個人能力就有可能在科學技術上有所創新。

進入19世紀以後,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深化和發展,科學研究的對象越來越複雜,對技術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個人的能力往往顯得勢單力薄,需要多學科、多門類共同參與,協同攻關,才能發揮集體優勢,在科學技術上產生新的突破,有所創新。世界上第一個集體研究的組織是建於1871~1874年英國劍橋大學的卡文迪許實驗室。一百多年來,該實驗室已經產生了20位諾貝爾獎獲得者,另有5位諾貝爾獎獲得者與該實驗室密切相關,目前仍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實驗室之一。

進入20世紀以後,科學技術迅猛發展,交叉學科、邊緣學科等新的學科門類層出不窮,原有科學技術更加細分,研究得也更深入,客觀上對科技創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科技創新牽涉的麵更寬,需要的資金更多,協調的關係更複雜,因此一些關係到國家命運和發展的重大科研項目,隻能由國家出麵來組織。比如美國的“曼哈頓計劃”,我國的“863計劃”,澳大利亞的“BAA計劃”,韓國的“G7工程”等。

隨著世界各國開放程度的進一步加深,各國間科學技術的合作也更加密切,一些關乎人類共同命運和前途、探索太空的科研項目,不可避免地需要各個國家的精誠合作,進行跨國研究,共同參與研發。比如我國參與了“人類基因組計劃”,並與德國、法國、日本、英國、美國聯合,組成包括這6個國家16個中心的國際協作組,負責計劃的實施。

(2)科技創新越來越受到各國的高度重視。在當代,一個國家要保持可持續發展的勢頭,已經不再主要靠資源、資金等因素,而是要看一個國家科技創新的程度如何,是否能在科技創新領域保持領先。因此,世界各國都非常重視科技創新。

1)加大了科技投入。與科技創新組織形式的個人和集體階段明顯不同的是,當代科技創新的投入非常大,大投入是科技創新的前提。2003年,韓國研發費用的投入為160億美元,占其年度GDP的2.68%。據2004年統計,瑞典的研發經費約占國內生產總值的38%。根據《2002年全國科技經費投入統計公報》,2002年我國科技活動經費籌集總額為2938.0億元,比2001年增長13.5%。其中科學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總支出為1287.6億元,比2001年增長23.5%,與當年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例達到1.23%。

2)完善科技獎勵製度,重獎科技創新精英。為了激勵科技創新精英,推進全民族崇尚科學技術的良好風尚,世界各國都建立了科技獎勵製度,設立了高級別的獎項。

美國:美國一向高度重視人才,特別是科技創新精英。對美國的科學家來說,最有吸引力的就是美國政府頒發的美國國家科學獎章和美國國家技術獎章,前者號稱“美國的諾貝爾獎”,後者又叫“美國總統技術獎章”,是美國的最高技術獎章。

美國國家科學獎章由美國國會1959年設立,1962年首次頒獎,每年獲獎者不超過20名,由總統在白宮橢圓形辦公室親自頒發,主要授予在物理學、化學、生物學、數學、工程科學、行為科學及社會科學方麵作出卓越貢獻的美國科學家(包括正在申請美國公民身份的綠卡持有者)。截至2005年3月14日,已有417名科學家獲此殊榮。該獎項堅持寧缺毋濫的原則,在1962年到2002年間共有6年出現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