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雜文(1 / 3)

雜談雜文

電大文科的許多同學,很喜歡雜文,並且躍躍欲試。我以為,這是一件好事。雜文短小精悍,絢麗多姿,不拘一格,著實令人喜愛。我們黨的一些老一輩革命家,如瞿秋白、謝覺哉、陶鑄、胡喬木、鄧拓等同誌,都擅長寫雜文。1957年3月,陳毅同誌揮筆寫下了《讀時下雜文,因憶魯迅》的“長歌”。詩雲:

我愛讀雜文,魯迅作者最。

打擊方向準,是非嚴分類。

甘為孺子牛,敢與千夫對。

一生無媚骨,至死不饒罪。

又加文辭美,諷刺有深味。

……

近來雜文多,爭鳴生氣倍。

每天我必看,愈看愈有味。

……

雜文確實是一種令人喜愛,值得提倡的文體,本文就雜文及其寫作談幾點看法。

一、雜文是散文的一種。它是文藝百花園中一枝紅玫瑰。為什麼叫“玫瑰”?因為它花而有“刺”。雜文之在中國,是“古已有之”的。早在《漢書·藝文誌》中就已出現雜家的提法。班固說:“雜家者流,蓋出於議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國體之有此,見王治之無不貫,此其所長也。”清人永瑢、紀昀編的《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在《雜家類敘》中讚同班固的觀點,認為雜文範圍很廣,“無所不包”,凡“立說者為之雜”。古之一些“筆記”,好多可算雜文。至於說及現代,魯迅則是現代雜文的奠基人。他為雜文開拓了一條廣闊的道路,具有自己的獨特風格。魯迅生活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舊中國,處於白色恐怖包圍之中,沒有言論自由,不得不采用隱晦曲折的手法——後來被人稱之為“魯迅筆法”。

二、雜文究竟有哪些特點呢?我以為應從以下幾方麵來理解。

首先,雜文要“雜”。如果說散文(這裏指狹義的散文)是抒情、寫景之作,以清淡、秀麗、清新為上品,不一定要發什麼議論;雜文的特點則是有感而發,無所不包,無所不談,什麼問題都可以或長或短地“雜”一番的。如果對雜文再進行分類,則有政論性雜文、曆史性雜文、文藝性雜文,等等。但不管哪一類雜文,都要有感而發。當然,這種“感”必須是新鮮的。倘若“感”而不“新”,別人“感”過了你再去“感”,那就沒什麼價值了。雜文之“雜”,並非拉拉雜雜、雜亂無章、敷衍成篇,而是要“雜”而有章,“雜”而有趣。

其次,雜文要“文”。雜而有“文”,是雜文區別一般政論、言論之所在。雜文是一種文藝性論文,是詩與政論的結合。胡耀邦同誌曾經說過:“‘言之無文,行而不遠’,這話是很有道理的。它說明,沒有文采,沒有好的語言,就不能打動人心。這是一條極其重要的經驗。文學是語言的藝術。言而無文,肯定是沒有多少生命力的。”(《堅持兩分法,更上一層樓》)作為文學體裁之一的雜文,更要求形象鮮明,語言生動,文采斐然,詩味雋永。著名雜文作家唐弢談創作經驗時說:“正因為它短小、直接、集中,就愈是要求我們的作者能夠寫得深刻、生動、有味,一下子吸引住讀者;愈是要求這種藝術的表現形式能夠適應它的思想內容,通過廣泛的社會、曆史知識以完成其靈活和多彩。”這是經驗之談,很是值得我們從一開始就予以注意的。

第三,雜文要有戰鬥性。雜文倘無戰鬥性,軟軟綿綿,無棱無角,那還叫什麼雜文呢?魯迅的雜文就是戰鬥的。他說:“生存的小品文,必須是匕首,是投槍,能和讀者一同殺出一條生存的血路的東西;但自然,它也能給人愉快和休息,然而這並不是‘小擺設’,更不是撫慰和麻痹,它給人的愉快和休息是休養,是勞作和戰鬥之前的準備。”從魯迅這段文字中,我們不難看出,雜文的生命力,就在於它的戰鬥性。當然,戰鬥性,絕非硬邦邦,更不是“扣帽子”;“恐嚇和辱罵,決不是戰鬥”。雜文應當是有分析的、說理的,做到“以理服人”。同時,在講到戰鬥性時,絕不能排斥藝術性,“給人愉快和休息”。怎樣“給人愉快和休息”呢?這就要注意雜文的知識性、趣味性。

我們現在寫雜文,怎樣體現雜文的戰鬥性呢?我們可以激揚文字,鼓舞鬥誌,揭露陰暗麵。魯迅說:“‘雜文’有時確很像一種小小的顯微鏡的工作,也照穢水,也看膿汁,有時研究淋菌,有時解剖蒼蠅。”毋庸諱言,我們的現實生活中也有“穢水”、“膿汁”、“淋菌”一類,完全可以運用雜文這種形式或揭露,或分析,或諷刺,都無不可。當然,對敵人的諷刺與對人民內部的諷刺,有本質上的區別,但絕不是不要諷刺。我們要像毛澤東所說的“廢除諷刺的亂用”。另外,隨著時代的不同,雜文的內容也有變化。新中國成立以來,歌頌黨、歌頌社會主義、歌頌新人新事的雜文越來越多了。

三、怎樣寫作雜文呢?正如沒有“小說入門”一樣,也沒有“雜文入門”。重要的是在寫作實踐中摸索、體會、創造。我以為,必須解決兩個方麵的問題:

一個方麵,就是要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報紙雜誌應予支持。新中國成立三十四年來,雜文,幾經“危機”。“史無前例”那陣子,尤甚。凡寫雜文者,都扣上“反黨”的帽子,挨批挨鬥。這樣搞法,誰還敢寫雜文呢?

“四人幫”也不是一律不要雜文的,隻是他們要的是他們自己的黑文、鬼話,張春橋就寫過什麼《關於雜文》,文痞姚文元,以寫“雜文”成癖,自命“雜家”。現在,嚴冬過去,春天到來,百花園裏,萬紫千紅。如果一些報刊,能辟專欄刊載那些寫得好的雜文,活躍論壇,那是很有益處的。

另一方麵,習作者對寫雜文要有正確認識。寫雜文,既不為名,也不為利,而應為了我們的事業。對寫雜文,既不要認為“高不可攀”,也不要以為輕而易舉。在魯迅看來,寫雜文“是‘一種嚴肅的工作’,和人生有關,並且也不十分容易做”。

學寫雜文,應注意些什麼問題呢?我認為,學、觀、寫、改這幾個字是很要緊的。

魯迅說過,寫雜文,“要有一點常識,用一點苦功”。雜文無所不包,無所不談,集知識性、文藝性、趣味性於一體,沒有廣博的知識,是難以下筆的。知識麵窄,孤陋寡聞,作品則“先天不足”。要多多學習,借鑒魯迅等先輩寫作的雜文,反反複複地琢磨、領悟、體味其中之奧秘。學寫雜文要與作筆記、劄記、卡片結合起來。倘若把寫雜文比作一種“建築”,那麼,平時就要準備“建築”材料。特別是要把故事、典故、引語等寫在卡片上,並積累起來,按性質分類,用起來就頗為方便。雜文的作者應有廣博的知識,不但有社會科學知識,還要有自然科學知識。

觀,就是觀察社會,觀察國內外的社會、政治、經濟、思想現象及其變化。魯迅認為,“為要創作,第一須觀察”,“對於任何事物,必須觀察準確、透徹,才好下筆。”。當然,這裏也應該包括調查研究,分析綜合。

雜文是寫出來的,要不斷地寫。有的初學者想寫雜文,苦於“沒有題目”。

我說,隻要想寫雜文,題目總是有的,並且是寫不完的。那麼,雜文題目從哪裏來?可以有兩個方麵:一方麵,讀書、看報、看電影,確實有所感,則可有感而發,寫成雜文;另一方麵,對生活中某一現象,經過思索有所感,也可寫成雜文。雜文不易寫,初學寫作者,不一定一寫就被報刊采用。不登,也不要心灰意懶,要不怕失敗。要像茅盾說的那樣,“多讀多寫多生活,邊讀邊寫邊生活。”

給自己的雜文取一個好題目很重要。雜文題目,是雜文的重要組成部分。標題要醒目有新意,讓人一看標題就非把全文讀下去不行。馬克思《哲學的貧困》、列寧《進一步,退兩步》、毛澤東《別了,司徒雷登》,這些雜文的標題,新穎,風趣。

對題材開拓要深,精巧構思,然後揮筆而就。要想好、想透了再寫,尾首連貫,一氣嗬成。魯迅是“靜觀默察,爛熟於心,然後凝神結想,一揮而就”。

改,就是雜文寫成草稿之後,要認真地反複地進行修改。雜文不僅是寫出來的,更是“改”出來的。“文字頻改,功夫自出”,嚴肅而認真地修改,是魯迅創作經驗的一個重要方麵。他在病中寫出的《因太炎先生而想起的二三事》這一絕筆之作也修改六十多處。寫雜文不願修改,“就是不懂得做文章的起碼知識”(毛澤東:《反對黨八股》)。“改”有什麼方法呢?可以有兩種方法:一種,寫好當時就去修改,“竭力將可有可無的字、句、段刪去,毫不可惜”;另一種,“等到成後,擱它幾天,然後再來複看,刪去若幹,改換幾字”。經過一段時日,思想會深化,再拿出來修改,會改得更準確、深刻些。

學、觀、寫、改,就是我對雜文寫作的粗淺之體會。

談 適 度

黑格爾講過一個故事:一個農民趕著一頭驢馱東西,他看驢挺著腰板蹬開四蹄矯健地走著,便以為“負荷”太少,於是不斷地往驢背上加東西。但是,加到最後驢卻幹脆躺下不動了。

這則故事,告訴人們一個關於“度”的真理。驢是可以馱東西的,但馱多少合適,這就有一個“度”。其實,不隻是驢馱東西有個“度”,任何事物都有個“度”。

鐵在一定的溫度內可以鍛壓,但溫度如果超過一千一百度,則將熔為鐵水。一個鐵匠打鐵的時候掌握火候,就是掌握“度”,如果不到“火候”,產品不堅韌;但如果“過火”了,質量也會下降。一個醫生給患者用藥也有個“度”。如果用藥不足,不能治病救人;但如果用藥過度,便會發生意外。甚至一個家庭主婦在燒飯的時候,也要掌握“度”。如果火小了,飯會夾生;但如果火大了,飯就將燒焦串煙。所有這些都說明,任何事物都有個“度”。不論自然現象還是社會現象、思維現象,毫無例外。

什麼是“度”呢?量和質的對立統一為“度”。列寧指出:“度是特殊規定量。”(《哲學筆記》)任何事物都是具有一定量和質的統一體。沒有隻有質沒有量或沒有質隻有量的事物。質的存在必須以一定的量的活動限度為必要條件;但質又是量的基礎,它規定量的範圍。在一定限度內,量變不會引起質變(當然,也包括局部的質變),但如果超過了一定限度,量變必然引起質變。這種質和量的對立統一,就是事物的“度”。任何事物都有一個“度”,它規定著事物存在的客觀界線。我們要十分注意事物的“度”,做什麼事情都要適度。

適度,才能使工作獲得勝利。如果不適度,低於或高於實際可能性,都將使工作遭受損失。例如生產指標的確定,如果低了,會挫傷群眾的積極性;但如果超過了客觀可能性的限度,同樣會挫傷群眾的積極性。再如密植,適度才能增產。如果密到不合理的程度,不但不能增產,甚至還將減產。思想鬥爭,也需要適度。隻有適度,才能正確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對一個同誌的缺點、錯誤當然要進行批評,從而在新的基礎上達到新的團結;但是如果過分地批評,也不能達到治病救人及在新的基礎上團結的目的。正如劉少奇同誌指出的:“……對同誌、對工作的批評要適當,要有分寸。布爾什維克的自我批評,就有布爾什維克的尺度。一切過分的批評、擴大人家的錯誤,濫給別人戴大帽子,都是不對的。黨內鬥爭不是鬥得愈厲害愈好,而應有適當的限度,應講究適當,‘過’與‘不及’都是要不得的。”(《論黨內鬥爭》)不僅上述這些,世上的任何事物都有個限度,我們不論做什麼事情,無一不需要注意適度。隻有適度,才能把事情辦好,否則,不是“過”,就是“不及”。

既然任何事物都有一個“度”,當然,要搞好工作,就要掌握“度”。但是又不能以一個尺度去衡量一切,以不變應萬變。因為事物是多種多樣的,而且是不斷發展變化著的,因而表示事物質和量統一性的“度”也是不斷地改變著。所以,我們必須在事物發展變化中去掌握適度。如果看不到事物的變化,希望用一種固定的公式去掌握適度,結果反會不適度的。“度”雖然是在變化著,卻不是變化得不可捉摸。隻要我們掌握質和量相互關係的原理,把事情辦得適度是完全可能的。當然,一個人要把事情辦得適度並不容易,開始可能辦得不適度,但是,隻要善於總結經驗教訓,就可能由不適度轉為適度的。

“治國之道 務在舉賢”

《說苑》中有這樣一則故事:一次,趙簡子乘船遊玩,不覺感歎而言:“我身為國君,為何得不到一個有才華的賢士呢?”船夫古舟聽後,忙而跪曰:“大王,金銀財寶並未長腿,卻聚集到你的身邊供你享用,那是你喜歡它們的緣故;而長著兩條腿的賢士未到你這兒來,那是因為你不喜歡他們。”趙簡子不同意此言,說:“我門下養著兩千個食客,怎能說我不喜歡賢士呢?”古舟繼而答曰:“鳥能飛起來,靠的是翅膀上的羽毛,至於肚子裏的‘羽毛’,即使多,也不能幫助它飛起來。”趙簡子聽後頗受啟發。從此廣招賢才。不久,趙國就興旺發達起來。

這則故事說明什麼道理呢?它說明要使國家興旺發達,就要啟用賢才。古往今來,莫不如此。諸葛亮說:“治國之道,務在舉賢。”此話頗有道理。諸葛亮,在“舉賢”方麵,積累了豐富經驗。約而言之,有三:

一是在識賢上下工夫。諸葛亮在實踐中,尤其是“街亭失守”之後,認識到識賢的重要。要經過識別,把“有溫良而為詐者,有外恭而內欺者,有外勇而內怯者,有盡力而不忠者”識別出來。怎樣識賢呢?集諸葛亮之經驗,有“七觀”。一曰“問之以是非而觀其誌”;二曰“窮之以辭辯而觀其變”;三曰“谘之以計謀而觀其識”;四曰“告之以禍難而觀其勇”;五曰“醉之以酒而觀其性”;六曰“臨之以利而觀其廉”;七曰“期之以事而觀其信”。這“七觀”,很全麵。用今天的觀點看來,就是“觀”德才。然而,有的方法我們今天不能用,例如怎能把人灌得酩酊大醉而“觀”呢?但對幹部的“誌向”、“才識”、“勇與怯”、“廉與貪”、能不能完成黨交給的任務,則是應該“觀”的。

二是大膽用賢。識賢是用賢的組織基礎。識賢目的在於用賢。諸葛亮用賢不求全,而是用其所長,著重看忠不忠於蜀漢政權,執不執行他的政治和軍事路線。有個叫張嶷的人,史書上說他“出自孤微”,且“放蕩少禮”(《三國誌·蜀誌·張嶷傳》),但他忠實於蜀漢政權,諸葛亮就把他提拔為越嶲太守。還有一個叫王平的人,“生長戎旅,手不能書,其所識不過十個”。但他忠於諸葛亮,很有軍事才能。街亭戰役時,他是一個裨將(低級軍官),他堅決反對馬謖棄城不守、舍水上山的逃跑失敗主義路線。馬謖“怯”敵如虎,一敗塗地;王平則“勇”,鳴鼓迎戰。不但嚇退了進攻的魏軍,而且還收容了敗散的士卒,使蜀軍免受更大損失。街亭一役,諸葛亮“觀其勇”,立即提拔他為參軍,委以重任,讓他統帥軍馬,後提為大將軍。

三是廣舉賢能。北宋範仲淹鎮守杭州時,他經常提拔自己身邊的官員。因此,在外盡職的蘇麟,便獻詩雲:“近水樓台先得月,向陽花木易為春。”而諸葛亮並不這樣。他不但自己注意發現人才,大膽提拔使用,而且還特別鼓勵他的下屬和各州、郡官吏給中央推薦人才。當時有個廣漢太守叫姚伷,曾經給諸葛亮推薦不少有才能的人。對此,諸葛亮深表滿意。當眾表揚姚伷。說:“當臣下的,能夠做的對國家最有益處的事情,就是多推薦賢能之士。姚伷不但自己很有才能,而且還向朝廷推薦了不少有文武才能的人,這樣做很好,希望大家都要像姚伷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