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觸及人的一個最大反應是人的心理不平衡。幾十年的平均主義大鍋飯打破了,有人發了,有人升了,有人垮了,有人變了,於是,在紛紜萬變中出現了幾乎人人心理不平衡的常態。
但是,人們卻想不通--窮人、底層人、可憐人、沒本事的人不平衡也罷,這富人、名人、高層次的人為什麼也不平衡呢?
這不,新聞文藝界的兩棲大腕趙忠祥就不平衡了。
趙忠祥先是因為去年在濟南為他的新作《歲月情緣》簽名售書時要求簽名者必須先購買一雙皮鞋或旅遊鞋方可獲得簽名,引起圍觀讀者或不可理解,或高聲喧嘩,隨之被記者將此事在報紙上披露。此後趙忠祥在一次新書發布會上斥責此篇文章是“下流的行徑”,“無恥的煽動”。再後山東《華商時報》的記者張淋則以為趙忠祥的語言侮辱了他的人格,二紙訴狀告到法院。對此,趙忠祥也很激動,說他“堂堂~個中央電視台的主持人”,從未指名道姓罵過誰是“流氓”、誰“下流”,‘“我現在工資是1500多塊錢,國外像我這樣的主持人年薪是200萬美金,因此我們想改善我們的生活,利用業餘時間進行創作,收一點稿費和版稅,這不丟人,這不是偷,也不是搶。”
對趙忠祥成被告這件事的來龍去脈我們興趣不大,以姑妄聽之的心態任其白然,而感興趣的是我們注意到在這“鑼鼓昕聲”中趙忠祥也在心理上不平衡了:國外像他這樣的主持人年薪是200萬美金,他才一個月拿1500元人民幣,他搞創作賺點錢何罪之有?竟然要上法庭!
趙忠祥感到自己受了委屈,似情有可原。即以簽名售書要先買皮鞋後簽字這件事本身來說,我先是覺得你趙忠祥非一般人,也非一般文化名人,人們把你看做是中央的人,也就是自詡的“堂堂一個中央電視台主持人”,多少中央方針政策、包括中央首長的講話都是從你口裏傳播出來的,所以,你給人簽名似是天經地義的,而先賣皮鞋再簽字就“怪怪的”,總讓人覺得疙裏疙瘩的,這似乎與你的人格名聲修養地位不符。但感覺歸感覺,總還是情有可原,我們是法製社會,人的活動隻要在法律許可的範圍裏就有最大的自由性。名人也是人,你慕名人之名求其簽字,人家可以簽也可以不簽,人家在簽時要求你買他一雙皮鞋,你可以答應也可以不答應,你不買他的鞋也不要他簽字,井水不犯河水;買了他的鞋又得到他的簽名,你高興他也高興,用市場經濟算賬,無非是你做點經濟付出,買了個簽字,而他付出了勞動(坐在那兒一動不動手卻不停也是很辛苦的)換取了報酬,這些都在法律道德之內,似乎也無可指責。
我這裏想說的是,趙忠祥的不平衡在於他覺得國外像他這樣的主持人年薪是200萬美金,而在國內才每月1500元人民幣,似乎是太不成比例的事,幾乎差了上千倍,所以他似乎太“虧”,這才是他“激動”的本原所在。這裏,我覺得趙忠祥的不平衡確是有點失衡。
其一,趙忠祥月薪1500元,但前幾天朱錇基總理在講到公務員工資將要提高時說及自己的工資也不過2000多元,和總理比,趙不知平衡不平衡?
其二,趙忠祥月薪1500元,而中國農村還有數以千百萬汁的貧苦百姓還處在貧困線上不得溫飽,還有許多下崗工人幾乎沒有收入,比一比,平衡否?
其三,絕非趙忠祥一個人是主持人,中央電視台的同仁數以百計,還有記者編輯技術人員以及台長主任們等等,在這個群體裏,趙工資是高是低,平衡過沒有?
其四,改革開放的效益大家都是清楚的,趙說其工資是1500元錢,卻沒有說收入是多少錢,收入是不是也是這麼多呢?
我這裏絕不是要和趙忠祥抬杠、過不去,我隻是想,以趙忠祥的名聲和地位、修養、黨性和民主精神,這種不平衡應該不應該?
從哲學角度講,平衡是相對的,不平衡才是絕對的;因為不平衡,才需改變現狀,才要拚搏奮鬥,才能發展進步,這是正確的一麵。而在現實社會裏,另有一些劣性的不平衡,往往是造成錯誤、失誤、墮落、腐敗,以至跌人犯罪泥潭的重要原因,這在我們的生活中幾乎不勝枚舉:同是栽種果樹,人家的品種好,質量高,大豐收,自己的則極不爭氣,於是不平衡了,一氣之下,扛起斧頭放倒了人家的果園;同是中學同學,人家辦私企資產百萬,自己當了副縣級才月薪幾百元,不平衡了,就受賄i就索要,就巧取豪奪,其結果呢###-我怎麼笑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