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國法黨限”的嚴正表示》一文很快被送至蔣介石麵前,蔣介石在左右為他朗讀了這篇文章後,氣得立刻下手令:“該書店應即迅速設法予以封閉。”可見傷到了其要害之處。
李敖曾經總結過國民黨對付異己的方法:一是立刻消滅法,一是積分消滅法。“立刻消滅法是立刻殺立刻抓;積分消滅法則是靠累積的分數夠了,再殺再抓。累積的法子是東一件,打分;西一件,打分;上月一件,打分;這月一件,打分。最後一件,那怕是微不足道的小事,隻要積分夠了,也就構成消滅的條件。而這最後一件就無異駱駝背上最後一根草。”這篇捋虎須的文章就如同“駱駝背上最後一根草”,構成了“文星”書店被消滅的最後條件。殺身之禍也就立竿見影了。
蔣介石要下手令封閉“文星”,自然會造成與老同誌蕭同茲的不快。為了防止這種不快,蕭同茲事先得到黨方高層人士傳達的三點秘密意見:一、蕭先生為吾人夙昔敬重愛護之本黨先進,希望不致因《文星》問題使“總裁”對蕭先生有所誤會。
二、關於文星書刊中如《鄧肯傳》、《蔣廷黻文集序》、《孫中山先生與西醫》等文字,希望蕭先生能閱看一遍,便能獲知其錯誤所在。
三、希望蕭先生能說服孟能,使其不再與李敖接近,並將此類書刊停止發行。
蕭同茲何許人也?
蕭孟能之父蕭同茲,1932年起任國民黨“中央社”社長,18年後改任“中央社”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到1964年離職。隨後受聘為“總統府國策顧問”
及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他在國民黨中德高望重,人事關係極佳。其實,對於《文星》雜誌,他不是讚成,而是管不了兒子。他曾說“兒大爺難做”,意思是他管不了蕭孟能。當然他樂見兒子事業有成,凡能置身事外的,都置身事外。所以,有人責怪《文星》責怪到蕭同茲頭上,是不公平的。但有他作靠山,使《文星》不那麼容易被消滅,倒是實情。在國民黨眼中,你兒子的事業,你是脫不了幹係的。所以,在國民黨中常會上,當謝然之等向蔣介石報告《文星》鬧事應該嚴辦時,蔣介石說:“把蕭孟能、李敖先給黨紀處分。”下麵說:“但蕭孟能、李敖不是黨員。”蔣介石說:“蕭孟能的父親蕭同茲是啊!要蕭同茲負責!”
1965年12月28日,“台北市政府新聞室”發出通知,命令《文星》從1966年1月1日起停刊一年,理由是“違反發行旨趣。”同時,警方通知《文星》編輯部,禁止《文星》第12月號發行。
一年後,當《文星》準備複刊時,又收到了國民黨中央第四組的通知:“茲據有關方麵會商的結果,認為在目前情況下,《文星》雜誌不宜複刊。”徹底宣判了《文星》的死刑。
李敖被迫離開了《文星》,他在事業上遇到了有生以來的最大困擾。此時,梁實秋對他頗為關注,他勸李敖休息休息,放棄雜誌上的攻擊,改換走學術著述的道路。李敖深有同感,他覺得自己在爭取言論自由的努力上已達上限,已達毛姆小說所謂的“剃刀的邊緣”,再走下去,已步履維艱。但即使走“學術專著的路”,又怎能與現實脫節!他在《文星》被停刊三天後給王尚勤的信中說:“不論是學術性的,普及性的,我的主旨都要堅持‘經世致用’的原則,我最不喜歡逃避現實,最不喜歡‘置四海窮困而不言’!”
此時,侯立朝從海外返台,又出版了《文星集團想走哪條路?》一書,在該書中,侯氏武斷地把李敖同國民黨最憎恨的自由主義文人殷海光拉上了關係。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