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黨政機關公務禮儀公文(4)(2 / 3)

2.要用事實說理。充分反映出對方的可貴品質。寫動人事跡要做到見人、見事、見精神,不要以空泛的說理代替了動人的事跡。

3.表揚信語言要簡潔,語氣熱情、懇切,富有感情色彩,文字樸素、精練,篇幅要短小精悍。

4.議論自然、精當,不能以大道理代替或淹沒具體事跡。

5.表揚信可以組織名義寫,也可以個人名義寫。

【相關鏈接】

表揚信與感謝信都是專用書信,文體上有相似之處,但是它們的用法不同。感謝信主要感謝外單位,別人對自己的幫助。表揚信表揚好人好事時,不一定專指熱情幫助自己的人和事,凡是自己親眼看到的新人新事新風尚,都可以成為表揚信的內容。

第六節 批評信

【規範與要領】

批評信是人們用於表達對某些單位、集體或個人的某些做法、行為不滿意,或對某些事物加以剖析評論,並評定其不足時所寫的一種書信。批評信具有以下特點:

1.具體充分性

要達到對某些做法或行為的指責,所以批評信的內容必須充分具體,使人信服。

2.態度明確性批評信

所要表達的態度必須明確,需要收信者改正的地方或是命令其禁止的地方必須清晰地指出。

3.公開性

批評信要公開發表,使有錯的部門或個人盡快轉變態度,更好地接受大眾的監督。

一、適用範圍

批評信用於個人對有關單位或個人作出批評,有時也用於機關單位、社會團體,對個人或集體做出批評並公布於眾。通過這類書信的公之於眾,可以扶植正氣,抑製不良風氣。批評信得發文機關一般是機關單位或社會團體。

二、分類

按收信人劃分,批評信通常可以分為兩種。

1.個人寫給集體或單位的批評信

用於個人對單位、集體的某些做法、行為不滿意時,寫明具體事實並對某些事物加以剖析評論,並評定其不足時所寫的一種書信。

2.個人寫給個人的批評信

個人為表達對某些人的行為不認同時,寫明針對的事件,並評論其不足時所寫的一種書信。

三、寫作方法

批評信一般包括標題、稱謂、正文、結尾和署名五個部分。

(一)標題

一般不直接寫“批評信”三字,而是在文種之前加限定語,如“關於×××的批評信”,或以批評事項作為標題,如“做醫生豈能收紅包”。

(二)稱謂

頂格寫單位名稱或個人姓名,如果寫給個人應在後麵加上“同誌”“先生”等字樣。

(三)正文

另起一行,空兩格寫批評內容。著重寫批評的具體事實、並分析其危害,提出對批評者的處理意見及要求。要寫得充分、具體,感情鮮明,條理清晰。

(四)結尾

在正文下麵寫“此致,敬禮”結束全文。

(五)署名

寫明單位名稱或個人姓名,下行寫年、月、日。以單位名義發出的批評信要加蓋單位印章。

【批評信寫作模板】

致____的一封批評信標題:致+主體+文種

主送單位:接受批評信的單位或集體

__單位:

__年_月_日,因為____,造成了____的不良影響。為此,我請求相關單位對____給予解決。

____有些不妥。

我個人認為____。請按照____予以明確。

正文:一般要求寫清楚事情的經過,事件對整個集體和他人的影響,最後表明堅定的態度

___

__年_月_日

落款:製發機關或個人全稱或規範化簡稱及日期

【範文】

致×××市政府一封公開的批評信

尊敬的×××市政府:

請允許我向您反映一個問題。

×××部門對於×××的申請不予受理決定,理由並無不當。這就是對“請求×××直接公開聽證審理申請書”(請求裁決)所作出的複議決定。

×××法製辦違背了。行政複議法。的“合法、公正、公開、及時、便民的原則”,違背了“有錯必究,保障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的規定。沒有公開,沒有及時,沒有便民,更沒有公正和合法,視法律法規為兒戲。

×××法製辦違背了。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行政複議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實地調查核實證據。對重大、複雜的案件,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複議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采取聽證的方式審理。”×××法製辦不但不去實地調查核實證據,更是無視申請人提出的“公開聽證審理”的要求,你說怎麼辦。請您戳上合法有效的公章予以明確!

×××

××××年×月×日

【注意事項】

1.寫作內容對事不對人,要掌握好分寸,不要出現人身攻擊,特別要注意批評用語的使用。

2.把事實寫具體,詳盡而確鑿的事實最有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