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論題可能是由於無意的誤解或不知不覺轉到另一論題而產生。不管出於何種原因,都是邏輯錯誤。
3.定義過寬
定義過寬,就是定義概念的外延大於被定義概念的外延。例如:
婦女體力上比男人弱,且情感多於理智。
男人粗心不敏感,不擅長烹飪及清潔,不能隨意表達感情。
以上例子在某些情況下是對的。我們能找到,但我們也能找到相反的例子。這就是定義過寬。
檢查推理中定義過寬的錯誤時,要特別注意表明或隱含的“所有的”或“毫無例外”。有時判斷中的“所有的”或“毫無例外”的表述是正確的,而大多數情況下使用這種字眼是不正確的。為了改正定義過寬,應明確定義的合適外延,相應修改推理。
4.定義過窄
為了更好地理解或為了與他人的交流方便,將複雜的事實簡化是允許的。教師,特別是小學教師,就常用此法。而定義過窄——定義概念的外延小於被定義概念的外延,不能正確反映事實——則是邏輯錯誤。定義過窄常發生在有關因果的推理中。例如:
20世紀80年代初期經濟衰退的原因是福利開支過大。
在電視節目黃金時間播出公開判處死刑,將使犯罪魅力大減,使我們的社會更加文明。
這些推理包含了基本事物,但卻不能準確反映所述事實。它們隻講了某一個原因或結果,似乎這是唯一的。事實上還有其他的原因或結果,有些還非常重要。
5.不合理的引用
這一錯誤是將推理置於不合理的引用之上。這是由我們日常生活中許多約定俗成的習慣造成的。慣例(“每個人都是這樣做的”),引用傳統(“我們不能改變早已建立的東西”),引用憂慮(“什麼事情都會發生”),引用專家所講(“我們沒有質問專家的義務”),引用中庸(“不要得罪任何人”)。當然,保持慣例和傳統,警惕危險,保持中庸,並非一定就錯。隻有當引用代替了仔細推理一一當其目的是為了聽眾的情緒而不是理智時——就是不合理的。
7.提高你捕捉機遇的覺察力
捕捉機遇離不開敏銳的覺察力。想要有所發現,“覺察”不僅要用眼睛“看”,更要用腦袋“看”。
用眼睛看和覺察,在本質上有很大區別。每天,映入我們眼簾的信息極其豐富,但卻很少留下印象,更難說有什麼發現和收獲了。這是因為,覺察和看雖然都是用眼睛,但是,覺察是有目的的,是要尋找,要發現,要認識;而看的目的性不太強,主要的動機還隻是有所感覺,並不追求一種理性的認識。正是這種差別,使得覺的印象特別深刻,而看的印象則比較淡漠。
覺察要靠眼睛,但是,眼睛有很大的局限性。人的眼睛既看不遠,對微小的東西又看不清。
那麼,怎樣的覺察才是有效的,怎樣才能提高覺察力,覺察時要注意什麼呢?
覺察者要做有心人,要有意識地觀看某種事物,要帶著問題去觀察。這樣的覺察,收獲大,印象深。俗話說,事事留心皆學問。我們要留心身邊的現象,特別是要用心去想,覺察的目的性越明確,收獲也往往越大。
要邊看邊想。在看的過程中不斷地行分析、綜合、比較、判斷,隻有這樣,才能把握覺察對象的特點,並不斷發展與提高自己的覺察能力。高爾基有一次和兩個作家到那不勒斯的一家飯店就餐。坐定之後,他建議來一次覺察比賽。大家約定對新進來的一位顧客進行瞬間觀察,然後分別說一說所得印象,看誰說得最準確、最細致。不一會,一位顧客推門而入。高爾基凝神注視了一下後,很快就掌握了他的主要特征:臉色蒼白,身穿灰色衣服,一雙手細長而且發紅。作家安德烈耶夫看得十分馬虎,連衣服的顏色也說不對。而另一作家布寧卻觀察得十分準確、細致,不僅看到他身穿灰色衣服,而且看到他佩戴著一副帶小花的領帶;不僅看到他雙手細長且發紅,還看到他小指的指甲不正常;他還根據此人的舉止、神色,覺察出此人可能是個騙子。大家向飯店的主人一打聽,竟不出布寧所料。為什麼布寧覺察得這麼細、這麼準,連高爾基也甚為佩服呢?就是因為他在凝神觀察的過程中,始終伴隨著積極的思維,對觀察對象進行敏銳分析、比較與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