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重乙第八十一(1 / 2)

桓公曰:“天下之朝夕可定乎?”管子對曰:“終身不定。”桓公曰:“其不定之說可得聞乎?”管子對曰:“地之東西二萬八千裏,南北二萬六千裏,天子中而立,國之四麵,萬有餘裏,民之入正籍者,亦萬有餘裏,故有百倍之力而不至者,有十倍之力而不至者。有倪而是者,則遠者疏疾怨上,邊竟諸侯受君之怨,民與之為善,缺然不朝。是天子塞其塗,熟穀者去,天下之可得而霸。”桓公曰:“行事奈何?”管子對曰:“請與之立壤列,天下之旁,天子中立。地方千裏,兼霸之壤三百有餘裏,佌諸侯度百裏,負海子男者度七十裏,若此,則如胸之使臂,臂之使指也。否則,小不能分於民,準徐疾,羨不足,雖在下不為君憂。夫海出泲無止,山生金木無息,草木以時生,器以時靡幣,泲水之鹽以日消,終則有始,與天壤爭,是謂立壤列也。”

武王問於癸度曰:“賀獻不重,身不親於君,左右不足友,不善於群臣,故不欲收穡戶籍而給左右之用,為之有道乎?”癸度對曰:“吾國者衢處之國也,遠秸之所通,遊客蓄商之所道,財物之所遵;故苟入吾國之粟,因吾國之幣,然後載黃金而出;故君請重重而衡輕輕,鉉物而相因,則國筴可成;故謹毋失其度未與民可治。”武王曰:“行事奈何?”癸度曰:“金出於汝漢之右衢,珠出於赤野之末光,玉出於禺氏之旁山,此皆距周七千八百餘裏,其塗遠,其至厄,故先王度用於其重,因以珠玉為上幣,黃金為中幣,刀布為下幣,故先王善高中下幣,製上下之用,而天下足矣。”

桓公曰:“衡謂寡人曰:‘一農之事,必有一耜、一銚、一鎌、一鎒、一椎、一銍,然後成為農。一車必有一斤、一鋸、一釭、一鑽、一鑿、一銶、一軻,然後成為車。一女必有一刀一錐一箴一鉥。然後成為女。請以令斷山木鼓山鐵,是可以毋籍而用足。’”管子對曰:“不可,今發徒隸而作之,則逃亡而不守,發民,則下疾怨上。邊竟有兵,則懷宿怨而不戰,未見山鐵之利,而內敗矣,故善者不如與民量其重,計其贏,民得其七,君得其三,有雜之以輕重,守之以高下,若此,則民疾作而為上虜矣。”

桓公曰:“請問壤數?”管子對曰:“河□諸侯,萬鍾之國也,磧山諸侯之國也,河□諸侯常不勝磧山諸侯之國者,豫戒者也。”桓公曰:“若此言何謂也?”管子對曰:“夫河□諸侯萬鍾之國也,故穀眾多,而不理,固不得有。至於磧山諸侯之國,則斂蔬藏菜,此之謂豫戒。”桓公曰:“壤數盡於此乎?”管子對曰:“未也,昔狄諸侯,萬鍾之國也,故粟十鍾而骸金;程諸侯,磧山之國也,故粟五釜而錙金,故狄諸侯十鍾而不得倳戟,程諸侯五釜而得倳戟,或十倍而不足,或五分而有餘者,通於輕重高下之數也。國有十歲之蓄,而民食不足者,皆以其事業望君之祿也,君有山海之財,而民用不足者,皆以其事業交接於上者也;故租籍君之所宜得也,正籍者君之所強求也,亡君廢其所宜得,而斂其所強求,故下怨上而令不行。民奪之則怒,予之則喜,民情固然,先王知其然,故見予之所,不見奪之理,故五穀粟米者,民之司命也。黃金刀布者,民之通貨也,先王善製其通貨,以禦其司命,故民力可盡也。”

管子曰:“泉雨五尺,其君必辱。食稱之國必亡,待五穀者眾也;故樹木之勝霜露者,不受令於天。家足其所者,不從聖人。故奪然後予,高然後下,喜然後怒,天下可舉。”

桓公曰:“強本節用,可以為存乎?”管子對曰:“可以為益愈,而未足以為存也,昔者紀氏之國,強本節用者,其五穀豐滿而不能理也,四流而歸於天下,若是,則紀氏其強本節用,適足以使其五穀盡而不能理,為天下虜,是以其國亡而身無所處;故可以益愈,而不足以為存;故善為國者,天下下,我高。天下輕,我重,天下多,我寡。然後可以朝天下。”

桓公曰:“寡人欲毋殺一士,毋頓一戟而辟方都二,為之有道乎?”管子對曰:“涇水十二空,汶淵洙疾滿三之於,乃請以令使九月種麥,日至日獲,則時雨未下而利農事矣。”桓公曰諾,令以九月種麥,日至而獲,量其艾,一收之積,中方都二,故此所謂善因天時,辯於地利,而辟方都之道也。

管子入複桓公曰:“終歲之租金四萬二千金,請以一朝素賞軍士。”桓公曰:“諾。”以令至鼓,期於泰舟之野期軍士。桓公乃即壇而立,甯戚、鮑叔、隰朋、易牙、賓胥無皆差肩而立,管子執枹而揖軍士曰:“誰能陷陳破眾者,賜之百金。”三問不對,有一人秉劍而前,問曰:“幾何人之眾也?”管子曰:“千人之眾。”其人曰:“千人之眾,臣能陷之。”賜之百金。管子又曰:“兵接弩張,誰能得卒長者,賜之百金。”問曰:“幾何人卒之長也?”管子曰:“千人之長”,其人曰:“千人之長,臣能得之。”賜之百金。管子又曰:“誰能聽旌旗之所指,而得執將首者,賜之千金。言能得者壘千人,賜之人千金。其餘言能外斬首者,賜之人十金。”一朝素賞四萬二千金。廓然虛。桓公惕然太息曰:“吾曷以識此。”管子對曰:“君勿患,且使外為名於其內,鄉為功於其親,家為德於其妻子。若此,則士必爭名報德,無北之意矣。吾舉兵而攻,破其軍,並其地,則非特四萬二千金之利也。”五子曰:“善。”桓公曰:“諾。”乃誡大將曰:“百人之長,必為之朝禮,千人之長,必拜而送之,降兩級。其有親戚者,必遺之酒四石,肉四鼎。其無親戚者,必遺其妻子酒三石,肉三鼎。”行教半歲,父教其子,兄教其弟,妻諫其夫。曰:“見禮若此其厚,而不死列陳,可以反於鄉乎?”桓公終舉兵攻萊,戰於莒必市裏,鼓旗未相望,眾少未相知,而萊人大遁,故遂破其軍,兼其地,而虜其將,故未列地而封,未出金而賞,破萊軍,並其地,禽其君,此素賞之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