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定群體社會心理氣氛的主要內容。在收集主觀特征信息階段,可以通過不同形式的調查方法和問卷,廣泛收集相關信息。我們在警察心理輔導工作中收集到如下信息,見(表14—6)、(表14—7):
當然,在了解警察組織社會心理氣氛的過程中還應該注意掌握更多方麵的信息,主要考慮如下內容:
(1)對警察角色和職業意識的認識和滿意程度;
(2)對工作特征和工作環境的滿意程度,包括具體的組織氛圍、工作性質、工作條件、管理方式等等;
(3)領導是否關心同誌們,你與領導和同誌的關係狀況;
(4)群體的主導價值觀念;
(5)工作中對群眾的態度;
(6)群體的團結狀況,你對自己在群體中人際關係的滿意程度;
(7)你對組織發展前景的認識;
(8)領導和群眾對於工作失誤或者違紀行為的認識和態度;
(9)群體內部是否存在衝突,衝突的頻率、性質、對工作的影響和解決的方法;
(10)在工作群體中你有沒有朋友,溝通的內容和深度;
(11)你對群體社會活動的興趣和參與程度,其他人的態度;
(12)近期你產生過調換工作的想法嗎;
(13)對管理機製的認可和滿意程度;
(14)對警察工作壓力的認識與承受水平;
(15)對工作中的不同意見有無參與的願望,能否展開討論,等等。
以上問題可以作為調查具體警察組織群體社會心理氣氛的內容,在調查中通過具體問題的設計作為被試做出選擇關係的變量。在問卷設計中,根據需要可以以是否的選擇形式、以分級製梯度變化的形式,或者主觀量表的形式將結果體現出來。
群體社會心理氣氛主觀量表表示法。群體社會心理氣氛不僅表現為情緒,還有其他方麵的許多表現。所以,也可以用主觀量表法來表示群體社會心理氣氛的其他方麵。
從(表14—8)中可以看出,群體行為反應可分為積極反應和消極反應兩個方麵,屬於積極反應的行為用正數(+1、+2、+3)來表示,屬於消極反應的行為用負數(-1、-2、-3)表示。根據測定結果,通過一個加權的計算公式,可以算出群體社會心理氣氛的平均“基調”。該公式為:
A=〔∑(+)+∑(-)〕/n
其中。∑(+)為所有獲得正的情緒分數的總和,∑(-)為所有獲得負的情緒分數的總和,n為接受調查的群體成員的數量,A為用情緒狀態表示的群體心理氣氛的平均“基調”。總之,群體社會心理氣氛的情緒方麵和行為方麵的指標都是可以測定的,並且可以用數量方法進行定量表示。下麵,參照俞文釗教授表示群體社會心理氣氛的主觀量表法,提出一個用於測定警察群體社會心理氣氛的參考量表(表14—8)。
通過群體社會心理氣氛得測定,可以為基層警察組織的先進與落後提供區別的客觀指標,並為基層組織建設提供努力的方向。另外,根據基層警察組織社會心理氣氛的測定結果可以區分出各種不同類型的群體。如可分為:上下級關係很好,同事關係也很好;同事關係很好,但上下級關係不很好;領導關係、同事關係均可以;領導關係較不好,同事關係很不好;領導關係較好,同事關係較差等等。通過測量獲得的結論,具有比較強的客觀性,測定群體社會心理氣氛是非常有意義的。
一個組織的發展,不僅需要人才,更需要有人才發展的環境,人才隻有在良好的環境中,才能更好地發揮作用。應該看到,領導的不同行為類型直接影響著不同類型警察基層組織的群體社會心理氣氛。如果領導責任心強,在出了問題時敢於負責,又肯傾聽批評,在其影響下,就會形成上下關係協調、群體內部團結、有了問題能夠及時解決的群體社會心理氣氛。群體社會心理氣氛在一段較長的時間內具有一定的相對穩定性,改善群體社會心理氣氛的方法是多途徑的,但必須抓住關鍵點。在領導行為與群體社會心理氣氛的關係中,領導行為的類型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