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9章 警察的思維與訓練(26172)(1)(1 / 2)

12.1.克服定勢形成的思維障礙

當前社會治安形勢出現了許多新的變化、新的特點,犯罪成員、犯罪手段、犯罪目標、犯罪規模等與過去相比存在明顯差異,無論是在維護社會治安、預防和打擊犯罪方麵,還是在服務社會、服務群眾方麵,警察工作都麵臨許多缺乏可借鑒經驗的新問題。警察的工作是一種創造性極強,充滿挑戰性、創新性的工作。尤其是治安形勢和犯罪趨勢的新變化,決定了犯罪行為具有隨機性、偶然性、突發性和因果關係的特異性等特點,這就決定了警察在辦理新的案件和處理各種突發事件時,必須打破原有的思維定勢,發揮創造性的思維能力,否則無法適應警察工作。

通過學習本單元,可以了解阻礙形成創造性思維能力的主要因素,了解自己的思維特點,以及思維訓練的基本模式。有助於在警察心理輔導過程中努力開發自己的思維能力,通過輔導和訓練克服思維的障礙,提高創造和創新能力。

定勢是“由先前心理活動所形成的準備狀態,決定著同類後繼心理活動的趨勢。定勢有運動定勢、知覺定勢、和心理定勢或思維定勢等。在日常生活中定勢有時起促進作用,使心理活動完成得既快又好,有時卻阻礙了人創造性的發揮,影響了心理活動的加工效率,嚴重的甚至引起了‘定勢錯覺’。”①所謂“先前心理活動所形成的準備狀態”可以包括同一經曆的重複、先前經驗的影響、先前形成的印象和觀念,以及習慣傾向性的心理活動等等。在工作中定勢的消極方麵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麵:

12.1.1.“原型”所形成的束縛

這裏“原型”是指,對於解決新的問題具有啟發作用的過去經驗或經曆。從一般意義上講,頭腦中的“原型”越多,越有助於幫助人打開思路,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但如果在工作中經曆了比較多相同、相似的事件之後,有的人容易形成非常穩定的思維模式,遇到表麵上看來接近的問題,就會“自動化”地在“原型”中尋找解決問題的途徑。借助於過去的“原型”解決今天的問題是非常正常的做法。但是如果忽略了事物之間的差別,習慣性的思路和做法就會降低人的批判和參與意識,遇到問題不自覺就會走老路,表現得因循守舊無法創新。

要突破“原型”的束縛,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在工作生活中不斷增加補充新的“原型”

遇到問題、案件,不要眼睛總關注著過去,用過去的經驗套用今天的問題。應該充分認識到經驗的表麵性、局限性、不完善性,要把“原型”作為發展自己創造性思維的基礎和營養,堅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保持從頭做起的意識。

(2)有意識反思自己是否形成了習慣性思維方式與做法

在遇到比較複雜的問題時,檢查自己經常能夠拿出幾套工作方案,不同的工作方案有什麼區別?如果自己習慣的思維方式解決不了問題,是否能夠提出完全不同的、更具創意的、更有效的新方案?在工作中不斷養成自己換位思考的習慣。

(3)重視交流和學習

當偵查工作或其它工作陷入困境時,主動與同誌們交流或廣泛收集信息尋找新的解決辦法。

(4)對頭腦中的“原型”進行總結分析

不斷總結分析自己的“原型”,找出各種經驗之間的差別和相同點,不斷深入對事物規律性的認識。

12.1.2.迷信權威和從眾的定勢

當人們感到按自己的實際情況表明態度不會造成損失或沒有壓力時,會按照自己真實的想法表明態度,而一旦自己的真實想法和意見與權威的觀點不同,或麵臨周圍人和群體的壓力感到不安全時,真實的態度往往受到內心的壓抑。為了消除內心的不一致,人會尋找合理化的借口,逐漸就會形成迷信權威和從眾的定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