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4章 警察人際交往心理的輔導與訓練(48398)(7)(3 / 3)

總之,無論在人生的順境,還是逆境,你如果都能給自己一些批評和表揚,也能夠認識到適當的批評並不是找麻煩,而是幫助你發展和提高的機會的話,從一定意義上,你就是自己的心理輔導老師。

9.7.4 情緒管理與人際交往

這主要是一種自我認識與自我調節的過程。警察的工作使人經常處於一種應激狀態,長期的緊張會使人產生焦慮、憂鬱等消極情緒,並降低人的應激能力,給人際交往帶來消極影響。因此,了解、認識自己的情緒狀態,並適時調整是非常重要的。

了解情緒變化

喜怒哀樂悲恐驚,七情變化人皆有之。積極的情緒狀態持續時間當然越長越好,生活和工作中的不良刺激總會導致人情緒的消極變化,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另外,長期緊張的工作也容易使人的情緒出現消極變化,身體長期處於疲勞狀態,身體經常出現過敏反應、腸胃功能紊亂、氣喘、心律不齊等症狀往往也表明,主體已經或將要進入情緒不穩定的階段。了解自己的情緒變化,有助於及時進行調整。

(2)注意情緒不穩定時的人際交往

在人際交往中,當情緒不穩定時在溝通中應該注意以下因素:

(1)提醒自己減少人際間衝突:體察對方情緒,主動避開紛爭。

(2)主動排除壓力:壓力大時,人易努、急躁,應主動利用休息時間進行各種調整。

(3)把自己的情緒狀態主動告訴對方:當情緒不穩定時,主動告訴交往的對方,先向對方表示歉意,也求得對方的理解和幫助。

(4)遠離衝突的機會:為了避免衝突,可以暫時避開敏感的話題或場合。

(3)已經發生不快時的人際交往

如果已經與人發生了不愉快,可以:

(1)身心鬆弛技術:通過靜坐、體育運動或脫敏訓練技術來緩解壓力,調節情緒。

(2)換位思考,預想不同的後果:想象不同後果,三思而行,避開不必要的衝突。

(3)暫時離開衝突場合:人在情緒激動時,容易導致過激言行和不良後果發生,以暫時離開現場為宜。

(4)重新看待衝突行為:離開衝突場合後,使自己恢複平靜,重新看待衝突,這樣會使自己變得更客觀。

(5)及時清理心理垃圾:可以通過向親友傾訴或尋求心理谘詢幫助,調整看問題的角度,恢複心理平衡;或通過宣泄心中的不滿,將以往的舊帳清除,不將垃圾留在心理。

還可以通過合理情緒訓練的方法進行自我調節。

9.7.5 PAC人際交互理論與訓練

柏恩博士(T·A·Berne )人格結構的PAC分析理論,把人際交往中的角色分為三大類,即家長角色、成人角色和兒童角色,根據交往中每個人所扮演的不同角色,決定了交往的不同水平和效果。根據這種理論,人們又從視線交流和語言表達的態度做了進一步區分。

視線交流角度的信息

分析人們在交往中視線的方向、角度與心理狀態之間的關係,可看到視線的方向、角度與心理狀態的關係有三種。

(1)視線向下的P型,表現出父母對子女、或長者對後輩、上級對下屬的愛護、愛憐與寬容高高在上的心理狀態。

(2)保持平視的A型,是基於理性與冷靜思考或評價的成人心理狀態。

(3)視線向上的C型,表現出尊敬,敬畏和撒嬌等純粹以自我為中心的兒童心理狀態。

(2)視線停留部位反映出的人際關係狀態

(1)視線停留在兩眼與胸部之間的三角形區域,叫做近親密注視。

(2)視線停留在雙眼與嘴部之間的三角形區域,為社交注視,是社交場合常見的視線交流位置。

(3)視線停留在對方前額的一個假定的三角形區域,為嚴肅注視。這種注視方式能造成嚴肅氣氛,使對方感覺到你有正經事要談,並使自己保持主動。

(3)注視的信息

(1)直視與長時間的凝視是對私人占有空間或勢力圈的侵犯,是不禮貌的或挑釁性的。

(2)與人交談時,視線接觸對方臉部的時間應占全部談話時間的30-60%;超過這一平均值者,可認為對談話者本人比談話內容更感興趣;低於此平均值者,則表示對談話內容和談話者本人都不怎麼感興趣。

(3)傾聽對方談話時,幾乎不看對方,那是企圖掩飾什麼的表現。在女性尤為明顯,往往內心喜愛對方,又不想用直視方式表露出來,隻能用不看對方的方式來抑製深層心理中的欲望,結果是“欲蓋彌彰”,反而把自己的內心活動暴露出來了。

(4)眼神閃爍不定反映出精神上的不穩定或性格上的不誠實。

(5)不願雙目交接者,是由於心中隱藏著某件事而有所愧疚。

(6)回避對方的視線,是不願被對方看到自己的心理活動。

(7)瞪大眼睛看人是對對方感到極大興趣的表示。

(8)眨眼也屬於注視方式之一。眨眼一般每分鍾5-8次,若眨眼時間超過一秒鍾就成為閉眼。時間超過一秒鍾的眨眼表示厭煩、不感興趣,或表示自己比對方優越,有藐視或蔑視的意思。

(9)在一秒鍾之內連續眨幾次眼,是神情活躍,對某事物感興趣的表現;有時也可理解為由於個性怯懦或羞澀,不敢正眼直視而做出不停眨眼的動作。

(4)語言態度與扮演角色

P代表父母狀態,在人際交往中表現出命令、指責的態度;A代表成年狀態,在人際交往中表現出理性化、評論式的態度;C代表兒童狀態,在人際交往中表現出任性、撒嬌和不負責任的態度。

做出PAC的劃分,並非是說某個人就是父母狀態、成年狀態或兒童狀態,在不同的環境、麵對不同的對象,這種角色也會發生變化。例如,兒童麵對家長可能會任性感情用事,而麵對同伴又拿出家長的口吻指責、命令對方;同樣兒童也會模仿家長的口吻,以家長的態度對待家長。而作為成年人,在許多人的潛意識中,卻還是兒童,需要他人的關心、愛撫,內心深處存在著敏感脆弱的方麵。每個人都有不同程度的自卑情結,自卑本身不是變態的。但因為絕大多數人都希望改進自己所處的地位,所以不能長期忍受自卑,一定會采取某種行為來解除自己的緊張狀態。如果一個人對自己的能力失去了信心,認為努力不可能改變自己的境地,而又無法忍受自卑感。那麼他就可能不再努力克服障礙,反而會使用一種毫無根據的“優越感”來麻醉自己、逃避現實。在人際交往中這樣的人可能會由成年狀態、兒童狀態而成為父母狀態。這種人際交往狀態的轉變取決於多種因素,給我們的啟示應該是,人在人際交往中不恰當地進入某種狀態,必然會降低人際交往的效能。根據這種理論,人際交往可以區分為許多不同的交往模式,見(表9—12)。

這種訓練要求,當發現交往出現問題,應主動分析自己和對方所處的角色位置,設法通過調整自己和對方狀態,提高交往的能力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