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很多企業案例的分析結果可以確認,綜效與良好環境之間有一定的相關性。本尼迪克特將綜效定義為社會機構性的設計,能促使自私與無私相互融合,並且超越兩者的對立,使得自私與無私之間的分化獲得解決,進而形成更高層次的統一結合。綜效必須透過機構性的安排,使得員工在追求自我利益的同時,亦能對他人有益,而當員工幫助他人時,也能使自我得到報酬或滿足。我們也可以由以下的敘述推論出可測試的假設:
在良好的社會裏,道德是有價值的。在良好的社會裏,自私是有價值的,他人能容忍和認同個人的自私行為,因為他們也能因此而受益。這時美德、利他主義與自私已合而為一,三者之間已不再互相衝突或排斥,已有相同的目標與結果。
社會的綜效性愈高(或是情侶間或個人),就愈接近存在價值。在一個惡劣的社會環境條件下,隻會造成人與人之間相互對抗,個人的興趣無法融入團隊之中,也無法被團隊的其他人認可,更無法獲得個人的需求(即所謂的匱乏需求),除非是在犧牲他人的利益的前提下。
在一個良好的情況之下,我們不須為道德或追求存在價值而付出任何代價。在良好的環境下,個人的道德或自私是為他人所接受的,甚至會受到他人的喜愛或尊敬。在良好的環境下,具有道德感和利他主義(或健康的自私)的生意人在財務上的表現較為出色。
在良好的環境下,事業成功的人比較容易贏得他人的敬愛,而不會引起別人的嫉妒怨恨、恐懼或憤怒(針對這一點,可以延伸出更多的討論,我將會有不同程度的論述)。
在良好的環境下,仰慕是可能的(不參雜任何的負麵情緒,例如性衝動,強製別人做他不願意做的事,或尼采主義的憤怒)。
在最高層次上,我們可以隨心所欲地自私,但仍有道德感。
我們有道德感,但同時也能自私。
在這裏,我們應當再度檢驗、測試亞當·史密斯的理論,也許我們可以重新詮釋為:“在什麼樣情況下,開明的自私對整體社會有益?”同樣我們也可以這樣問:“在什麼樣情況下,對企業有益的事也對全國有益?”或者這樣問:“什麼事對我和你都有益處?”
在存在心理學的最高層次裏,重新定義利他主義、自私與無私是很有必要的,一方麵,以便超越兩者之間的排斥與對立;另一方麵,人道主義也極需重新定義,或至少剔除其所隱含的負麵影響。
也許我可以這麼問:“在何種情況下,人道主義是好的?”另一個問題是:“在何種情況下,我們會因為自己的好運氣、好命、才華與優越之處而產生負罪感?”在綜效的層次下,利他主義與自私已相互融合,因此強調對他人仁慈、對他人友善、幫助他人,別人沒食物時不可獨自享受美食,如果他人貧困不可獨自享受財富,如果某人生病不可享受自己的健康,如果某人的腦力不佳不可為自己的腦力為傲等等,以上所有的參考量都將變得沒有意義。否則會給那些擁有優勢或好運的人造成一種現實的阻礙,即在言語和行為上帶來困擾。
以上的所有觀點與我們原本所了解的概念有很大差異。如果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以上敘述的情形體現了印度佛陀的兩種概念。其中一種是私下追求自己的自我實現,隻在乎自己達到涅般木的境界,眾生如何,與我無關;另一種與佛祖神話有關,他來到涅般木,然後又返回世間指導眾生,告訴眾生除非世上所有人都能做到,否則沒有人可以進入涅般木。自我實現與其相同,沒有人可以獨自完全達到最圓滿的自我實現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