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許多理想國的討論中,惡行的問題根本不存在。它或者離開願望太遠,或者被忽略。沒有監獄,沒有任何人受懲罰,沒有任何人傷害別人,沒有犯罪,等等。我接受的一個基本假設是,認為不好的行為或心理病態行為、惡行、暴行、妒忌、貪婪、剝削、懶惰、不道德、惡意等等問題,必須認真對待並處理。正如大衛·李梁塔爾所說:“認為有什麼地方存在著一種事物的圖式能消滅衝突、鬥爭、愚蠢、貪心、個人的妒忌,那是通向失望和投降的一條捷徑。”惡的問題必須從兩方麵探討,既可以從人格內部探討,也可以依據社會方麵的安排探討,也就是在心理學上和社會學上探討,顯然,在曆史上也得探討一番。
我認為,圓滿論——要求理想的或完善的解決——是一種危險。理想國的思想史表明有許多不現實的、不能達到的、非人的幻想。例如讓我們全都彼此相愛,讓我們全都平等地分享一切,所有的人在各個方麵都必須作為相同的人看待,任何人都不能具有左右任何其他人的權力,任何壓力的應用都是惡。“沒有不好的人,隻有未得到愛的人”。這裏有一個共同的序列,圓滿論或不現實的期望導致不可避免的失敗,再導致幻想的破滅,再導致冷漠、沮喪或對一切理想和一切規範的希望和努力的敵視。那就是說,最終,圓滿論往往甚至總是會導致主動反對規範的希望。當圓滿證明是不可能的時候,改善也往往會被認為是不可能的。
如何對待侵犯,敵意,戰鬥,衝突?這些能廢止嗎?侵犯和故意是否在某種意義上來自本能?哪些社會製度孕育著衝突?哪些能使衝突盡可能減少?假定在人類分割成主權國家的條件下戰爭是不可避免的,那麼在一個統一的世界中是否可以設想武力是不需要的?這樣的世界,政府需要武警或軍隊嗎?
我的一般結論是:侵犯、敵意、爭鬥、衝突、殘忍、虐待狂在精神分析上存在,即在幻想中、夢中等等都一般地並也許普遍地存在。我認為,侵犯行為作為一種真實性或可能性能在每一個人身上發現。一旦侵犯性也看不見的地方,我懷疑會找到壓抑、壓製或自我控製。我認為,當一個人由心理發展不成熟或神經症向自我實現或成熟過渡時,侵犯的性質會有所改變,因為施虐狂的或殘忍的或卑鄙的行為是在未發展的或神經症的或不成熟的人中發現的侵犯性。而當一個人向人格成熟和自由前進時,侵犯的性質會變為反抗的或正直的憤怒,變為自我肯定,變為對剝削和統治的抵抗,變為擁護正義的激情,等等。並且我認為,成功的心理治療能使侵犯的性質沿著第二種方向改變,使它從殘忍變為健康的自我肯定。
我還設想,侵犯的文字發表能使實際的侵犯行為減少。我認為,如果能設法建立某種社會製度,那麼,任何性質的侵犯更有可能或更少可能發生。我認為,某種暴力的排遣對於男性青年比對於女性青年更需要。有什麼辦法教導青年人如何明智地處理和表現他們的侵犯,在一種使人滿意的而不是對他人有害的方式中表現?
生活應該簡單到怎樣的程度?什麼是生活複雜化的適宜限度?
社會容許個人、兒童、家庭有多少私下活動?多少在一起的活動,社群活動,友誼,社交,公共生活?多少獨處,“放任”,不幹擾?
社會能寬容到怎樣的程度?每一件事都能被原諒嗎?什麼是不能容忍的?什麼必須受懲罰?社會對愚蠢、虛偽、殘忍、心理病態、犯罪行為等等能寬容到怎樣的程度?社會安置方麵對於智力有缺陷的人,對於衰老、無知、殘疾等等必須有多少保護?這個問題有必要指出一點,因為它除了過度保護的問題,這對於那些不需要保護的人是否有妨礙?這是否有可能導致對思想、討論、實驗、愛好等自由的妨礙?它也提出無菌氣氛的危險問題,提出理想國作者中的傾向性問題,他們往往既排除了一切惡,也排除了一切危險。
必須接納的公眾趣味幅度有多寬闊?對於你不讚同的東西必須有怎樣的容忍?對於墮落、價值貶損、“低級趣味”的容忍如何?對於吸毒成癮、酗酒、服用麻醉藥、吸煙又如何?對看電影、電視、報紙的趣味又如何?據說這是公眾想要的東西,這很可能有統計資料的支持。你將幹擾(統計說明的)公眾需要到怎樣的程度?對於優秀者、天才、能手、創造者、勝任者和低能者雙方,你是否準備投相等的票?你將如何對待英國廣播企業?能讓它總是說教嗎?它應該反映尼爾遜(1869年出生,卒於1946年;美國教育家及作者)評級法到怎樣的程度?對於不同的人是否需要有三個頻道?五個頻道?電影、電視劇等等的製作者是否有教育和提高公眾趣味的責任?這些事業是否應該引起公眾的關心?
例如,對同性戀者、雞奸者、裸露狂者、性施虐者、性受虐者應該做些什麼?能容許同性戀者引誘兒童嗎?假定一對同性戀者在完全隱蔽的場所進行他們的性生活,社會應該幹預嗎?假如一個性施虐狂者和一個性受虐狂者私下彼此得到滿足,公眾有抗議的理由嗎?能允許他們公開登廣告彼此相求嗎?能容許愛穿異性服裝的人在公開場合顯示自己嗎?裸露者應該受到懲罰或限製或監禁嗎?
對於領導者(和追隨者)、勝利者、優秀者、堅強者、領班、企業家,他們是否值得我們全心全意崇敬和愛戴?是否有可能出現又愛又恨的後果?如何保護優越者免遭妒忌、仇視,被“惡眼相看”?假如所有新生嬰兒都得到完全平等的機會,能力、才幹、智力、強度等等方麵的個人差異將會在一生中表現出來,那該怎麼辦?是否應該給更有才幹、更有用、更多產的人更高的獎勵、更多的報酬、更多的優惠?“灰色顯赫”的思想在什麼地方才能起作用,即在金錢方麵付給強有力的人比別人更少的報酬,雖然高級需要和超越性需要得到滿足,如被容許有自由、能自主、有可能自我實現?領袖、首領等等甘於貧困(多少是簡樸)的誓言是怎麼回事?應該給企業家、有高成就需要的人、組織者、創始者、有興趣經營事業的人、願意領頭、運用權力的人多少自由?如何贏得自願處於從屬地位的人信任?誰甘願收拾垃圾?強者和弱者將發生怎樣的關係?勝任者和不勝任者又怎樣?當權者——指警官、法官、法律製定者、父親、船長等等——怎樣才能贏得愛戴、尊敬、感激?
恒久的滿意是否可能?立即的滿意是否可能?可以這樣認為,滿意幾乎對所有的人都是一種短暫的狀態,不論社會條件如何都是如此。因此,尋求恒久的滿意是無用的。試與天堂、樂土的概念,與期望從巨富、閑暇、退休等等得到的好處相比,與此相似的是發現,“低級”問題的解決不如“高級”問題和“高級”怨言的解決更使人滿意。
男性和女性怎樣彼此適應,彼此喜愛,彼此尊重?大多數理想國是男性寫出的。女性關於理想社會是否會有不同的看法?大多數的理想主義者不是公開以說教的身分出現就是隱蔽的家長。無論如何,在曆史上,女性總是被認為在智力、辦事能力和創造性等方麵低於男性。現在,女性至少在先進國家已經得到解放,自我實現在她們也同樣是可能的,這將如何改變兩性關係?男性中需要有怎樣的改變才能適應這一新型女性?是否有可能超越簡單的統治與從屬的等級?優美心靈的婚姻將是怎樣的?婚姻在自我實現的男性和自我實現的女性之間將是怎樣的?女性在高度綜效的社會中將發揮怎樣的作用,負怎樣的責任,做什麼工作?性生活將有怎樣的改變?女性和男性將怎樣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