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天都會頂著寒風去路口的早餐店喝豆漿,目的隻是為了遇見她,而後看她對我微笑著說一聲,好巧。
好巧二字,時常讓我有種月落星沉,柳暗花明的悵惘。如張愛玲所寫的一般,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想要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在時間的無涯的荒草裏,沒有早一步,也沒有遲一步,剛巧碰上了。
我的長篇小說已經開了頭。寫一個少年在雨霧的冬晨倚窗外望。而這時,一個散了發的少女孤獨而又寂寥地奔進了他的視野裏。少年的眼睛像一泓溫熱的清泉,而少女的背影,則如同一抹畫筆上的重彩,洇在凜冽的朔風中,消散不去。
春天未至,這部轟轟烈烈的小說便再也無法進行下去。她像冬天裏的第一片雪花,以洋洋的姿態而來,又以悄無聲息的方式離去。
我以為她會在一個使我意想不到的時刻裏出現,笑語盈盈地站在我的門前。而我與她,也會因為那毫不起眼的兩塊錢發生一段終生難忘的故事。一切都不如小說裏描寫的那般順其自然。事實,她至此都再沒出現過。
我編造了許多理由來安慰自己,興許她轉了學校,抑或生了重病,才無法前來看我。於是,為了與她不期而遇,我經常會打著一把草綠色的雨傘站在馬路上來來去去。我一直相信,有那麼一天,她會頂著溫潤的雨,甩著淋濕的長發擦過我的傘沿。
很久之前,我在七棵樹的奶茶店裏見過一張粉紅的紙條,上麵寫著:緣分究竟是什麼?記得當時,我從兜裏掏出筆,在紙條的背麵寫下了這麼一句話:緣分是你朝著錯誤的方向一路而去,而我也在錯誤的時間裏對你執迷不悔,可最後,我們還是能找到正確的時間,並在正確的地點會麵。
我與你,到底是誰迷了路,以至錯過無法重來的時間?
這些天,我時常乘坐對麵馬路上的公車打發時間。從起始坐在終點,又從終點坐回原點。我的視線,總是不能從窗外收回。直到此刻,我還是期待著你的出現。
就這樣,我把你徹底弄丟了。小說已被我修改得麵目全非,最後不知去向。
十七歲的生日,我用所有的零花錢買了一部手機。深夜,我編好了35條短信,卻不知如何發送給你。
明天,我的十七歲就要過去了。我該和你說點什麼呢?你看,窗外又下起了淅淅瀝瀝的小雨。
在此刻荒冷的城市中,除了我,還有誰的少年夢在這樣的雨中抽枝,茂盛,無疾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