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理
所謂暗示,即指人或環境以不明顯的方式向個體發出某種信息,個體無意中受到這些信息的影響,並做出相應行動的心理現象。它是一種被主觀意願肯定了的假設,不一定有根據,但由於主觀上已肯定了它們的存在,心理上便竭力趨向於這項內容。
(二)具體治療方法
在清醒狀態下的暗示心理治療,可分為他人暗示療法和自我暗示療法兩大類。
他人暗示療法是由谘詢者對患者施加的暗示。其主要有以下幾種:①言語暗示。谘詢者直接用語言將暗示的信息傳達給患者,使患者從心理上完全接受谘詢者的治療方案,從而起到暗示治療的作用。②藥物暗示。給患者使用某些藥物,利用藥物的作用而進行的暗示。例如,可給癔症性失語患者注射10%的葡萄糖酸鈣,在患者感到身體發熱的同時結合言語暗示常常能起到良好的療效。③操作暗示。對病人的軀體進行檢查或使用某些儀器,或實施某種虛幻的簡單手術,再配合言語暗示,從而使患者心理、行為改變。④環境暗示。使患者置身於某些設置的特殊環境,對其心理和行為產生積極有效的影響。例如,用電刺激肌肉的方法,再結合言語暗示,治療癔症性肢體癱瘓。
自我暗示療法是由患者通過自己的認知、思維等心理活動過程,以調節和改變身心狀態的一種心理治療方法。例如,一些因情緒激動、緊張而失眠的患者,選擇一些能使人放鬆、安靜的語詞進行自我暗示,可以產生一定的效果。許多鬆弛訓練方法實際上包含了自我暗示過程。
(三)適應症
暗示療法對於暗示性高的患者效果較好。暗示性低的患者效果較差。臨床上,暗示療法主要用於神經症、疼痛、搔癢、哮喘、性功能障礙和口吃等心理行為障礙。需要指出的是,暗示作用可以治療疾病,但不良的暗示(他人的與自我的)卻可能造成或加重患者的症狀。
二、 催眠療法
催眠療法是來自於18世紀末奧地利的麥斯麥(Mesmer F.A.,1733—1815)的磁鐵催眠術,以後逐漸發展為現代催眠術,曾被國外醫學者廣泛運用。催眠療法是指用催眠的方法使患者的意識範圍變得極度狹窄,借助暗示性語言,以消除病理心理和軀體障礙的一種心理治療方法。
人群中能進入催眠狀態的約占70%~90%,其中有25%能達到深度恍惚狀態,這些人的暗示性高。約5%~10%的人不能被催眠,這些人暗示性低。催眠的生理本質至今未被闡明。
(一)基本原理
催眠術是催眠者運用不斷重複的、單調的言語或動作等向患者的感官進行刺激,誘使其意識狀態漸漸進入一種特殊境界的技術。人在催眠狀態下,意識閾非常狹窄,暗示性增高。在這種狀態下,患者能重新回憶起已被“遺忘”的經曆和體驗,暢述內心的秘密和隱私。換句話說,患者在催眠狀態下呈現一種縮小了的意識分離狀態,隻與催眠者保持密切的感應關係,順從地接受催眠者的指令和暗示。這樣,催眠者對患者運用心理分析、解釋、疏導或采取模擬、想象、年齡倒退、臨摹等方法進行心理治療。催眠對行為動機的影響不僅在催眠狀態下表現出來,甚至在從催眠狀態醒來後也全表現出來,稱為後催眠的暗示作用。
(二)具體的治療方法
在實施催眠術之前,一般應先檢查患者的受暗示性程度,這是成功與否的關鍵。暗示性高者,催眠效果也好,可作為治療對象。測量暗示性高低的方法很多。例如,擺上兩個形狀、大小、顏色都相同的玻璃瓶,內盛等量清水。然後鄭重宣布:“請你用鼻子認真的聞一聞,告訴我哪一瓶是酒,哪一瓶是清水。”暗示性強的人,經過鑒別後,必然會指出有一瓶盛的是酒。類似的方法還有測平衡功能、測記憶力、測視覺分辨力等。
另外,實施前,要向患者說明此法的優點、性質和要求,以解除患者的疑慮並求得合作。催眠的實施過程大同小異,一般在安靜、昏暗的房間內進行。患者平靜而舒適地躺在床上,安靜和放鬆一會兒後,催眠者就可以使用言語性暗示,同時結合相應的弱刺激。例如,讓患者凝視麵前的一個光點,或伴以單調的聲音刺激,或使用輕微的皮膚刺激來作為誘導催眠的方法,開始實施催眠。暗示的語言必須堅定有力、簡單明確、清晰,如“你的眼睛開始疲倦起來……你已經睜不開眼睛了……你就要入睡了……你的眼皮越來越沉重、頭腦越來越模糊了……你就要睡了……睡吧……熟睡吧。”當患者進入催眠狀態時,給予事先製定好的暗示。當催眠者確信治療已達到目的時,即可用暗示法解除催眠。通常這樣暗示患者:“你已經經曆了一次成功的催眠,你醒後會精力充沛,心情愉快,你現在快要醒了。待我數到10時候,你會完全醒來。注意,我開始數了,1、2、3…好了,你完全醒來了。”
(三)適應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