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被溺愛的孩子缺乏克服困難的勇氣和毅力。過分溺愛子女的父母實際上剝奪了孩子鍛煉自己心理承受能力的機會,因為這些孩子在自己的成長過程中,不需要忍受任何不便,無須做任何需要勇氣和冒險的事情,就可以如願以償地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在將來進入社會之後,不如意事十有八九,其他人將生活中的困難和挫折當做生活中很自然的事情,但從小受溺愛的孩子要麼會認為這是周圍環境對自己不公平,因而對周圍的人和事產生怨恨情緒,要麼覺得這些困難是無法克服的,因此放棄努力。
最後,從親子關係的角度看,溺愛子女的父母多少會認為,自己對子女是完全的付出,孩子要什麼給什麼,所以孩子應該和父母的關係十分緊密。可是,這通常隻是父母的一廂情願。因為,隨著子女的長大和要求的增加、提高,父母總有不能滿足子女要求的時候,這時,子女不一定會將其理解為父母不能再滿足自己的要求,而會覺得父母的態度變了,因此對父母產生不滿。父母一味滿足孩子的要求而缺乏對孩子的解釋,子女會認為父母無須任何努力就可以滿足他們的需要,因此,也不會對父母懷有感激之情。相反,當他們進入社會獨立生活遇到苦難時,他們會開始埋怨過去父母沒有給他們解決問題的經驗或者剝奪了他們鍛煉的機會,這反而導致子女對父母的責怪、怨恨。許多違法青少年的犯罪經曆與他們早期在家庭中所受的溺愛是有密切關係的。
4.忽視型
忽視型父母對孩子既缺乏愛的情感和積極反應,又缺少行為的要求和控製,親子間交往甚少,父母對孩子缺乏基本的關注與了解,對孩子的一切行為舉止采取不加幹涉的態度,給孩子一種被忽視的感覺。這樣的父母認同“樹大自然直”的觀念,對孩子采取漠不關心、放任自流的教育方式。這種現象多存在於工作繁忙、交際應酬多、業餘時間少的父母之中,他們一心撲在自己的工作上,很少與孩子交流,忽視孩子的內心世界和需要;對孩子的行為與學習不感興趣,也不關心,很少去管孩子。
在忽視型教養方式下的兒童容易形成冷漠、自我控製力差、易衝動、不遵守紀律、具有攻擊性、情緒不穩定等不良的個性特征,使他們在青少年時期很容易出現不良行為問題。由於與父母之間的互動很少,這種成長環境中的孩子出現適應障礙的可能性很高。他們對學校生活沒有什麼興趣,學習成績較差,並在長大後表現出較高的犯罪傾向。也有許多孩子表現為性格內向、情緒不安、對人冷淡、興趣範圍狹窄、缺乏理想。與人交往產生挫折後,易產生對立、仇視情緒,從而發生侵犯行為。
有研究發現,父親、母親受教育程度高低對其教養方式產生顯著影響,受教育程度高者,選擇權威型(民主型)方式的比例就高;反之,選擇專製型、放任型、忽視型方式的比例就高。造成這一結果的原因主要在於:家長受教育程度越高,他(她)掌握的知識越多,思維方法更正確,看問題、處理事情更客觀、更理智,對他人地位與權利更尊重,更注重他人的內心感受。因而在撫養、教育子女的過程中,能將孩子視為獨立的個體來尊重,能結合孩子的生理、心理特點,采取較為科學的態度和適當的方法來教育孩子。而受教育程度低的父母,視野狹窄,所接觸的知識有限,易受封建傳統觀念影響,因此在教育子女時,多憑自身經驗辦事,對子女不夠尊重,較易處於成人中心的立場,不能以科學的態度和適當的方法教育子女;有的雖有良好的願望,但往往很難達到預期的目的。但現實生活中也有父母受教育程度不高,卻能教育出成功的孩子的例子。
還有研究還發現,無論是父親還是母親,他們的生育年齡對其采用不同教育方式的影響不具有顯著意義。造成這一結果的原因主要在於:現在的孩子,尤其是城市孩子基本都是獨生子女,家長對他們關心備至,期望甚高。家長對待孩子的態度和方式不會因為生育孩子的年齡段不同而有所改變,從根本上決定家長教育方式的還是家長自身素質、個性特征及孩子特征等因素。
二、家庭結構的影響
(一)單親家庭和完整家庭的教養方式無明顯差異
在中國,長期以來與單親家庭這一家庭形式相對應的概念並不是單親家庭,而是諸如“不完整家庭”“殘缺家庭”“破碎家庭”等,這一狀況反映了人們對單親家庭這一特殊家庭的感性認識和直觀感受,即單親家庭是有缺陷的、有問題的。並且往往隻強調它的負麵影響而忽略其對社會有益的一麵,尤其是在單親家庭對孩子的影響方麵,幾乎所有的人都認為單親家庭不利於孩子的成長。這給單親家庭的父母和生活在這種家庭的孩子帶來了許多壓力和痛苦。
因此,有的學者指出,不能僅從負麵探討單親家庭對子女的影響。事實上,單親家庭對孩子的影響並非都是消極的。巴巴拉·卡申研究了1970年至1980年出版的研究單身女性家長的家庭的社會心理學文獻,最後得出的結論是:比起其他具有同等社會經濟地位的孩子們,單身女性家長的家庭的兒童更具有感情調適的能力;除非本人因家庭情況而遭欺辱,在一般情況下他們都有高度的自尊心,智力也比較發達;但在青少年時期,犯罪率也較高。卡申的基本結論是單身女性家長的家庭如果不遭受貧困的騷擾,這種家庭的多數孩子就像雙親家庭的兒童一樣,都會有所作為。比爾格和考夫曼對單身女性家長的家庭做了跨文化的比較研究,得出了類似的結論。他們認為,在世界任何地方,單親家庭,單身女性家長的家庭都有哺育兒童和向兒童提供感情支持的功能。當這種家庭與龐大的相關親屬家庭結合起來時,它們就能比孤立的核心家庭為兒童提供更多的感情支持,就能為自己的家庭成員們提供更多的選擇機會。從這點來看,沒有哪種單一的家庭模式可以為成長中的兒童們提供一個完美的發展環境。母親—孩子的家庭模式和其他各種家庭模式一樣,都可以提供社會化的支持體係和方法,使他們在感情、智力和社會發展等方麵得到良好的發展。特別是相對於充滿衝突、爭吵的家庭來說,單親家庭對子女往往具有更為積極的作用。蘇聯著名社會學家B。A。瑟先科在《夫婦衝突》一書中闡述了家庭衝突對下一代的消極影響:孩子在充滿矛盾、父母要求不一致的環境和家庭氣氛中缺少寧靜、和平、幸福、安定——一句話,缺少兒童精神與心理健全發展所必需的一切條件;發生神經、心理病態的危險急劇增長;行為的放縱與缺乏自製力日趨發展;孩子的適應能力逐漸降低;道德習慣上瑕疵日益增多;孩子越來越不習慣於人們共同的道德規範;孩子往往會產生對自己雙親的反感,有的甚至對一方懷恨在心。其他學者的一些研究也證實,在形式上完整的、穩定的,但實際上父母唇槍舌劍、衝突不斷的家庭環境中,孩子們更易受到不良刺激和加重心理壓力。對單親家庭的實地調查也發現,有的單親家庭子女學習成績非常優良,個性發展也相當好,絕不亞於完整家庭的孩子。
(二)父母文化程度不同對教養子女方式的影響
前人的研究結果顯示:父母文化程度越高越容易自覺采取溫暖理解、偏愛被試等積極的教養方式。即父母教育水平對教養方式的影響趨勢是父母受教育水平越高,對孩子采取負麵教養行為越少。造成這種差異可能存在的原因有:由於社會輿論的影響,正麵的教養方式得到廣泛的宣傳。使得家長更傾向於采用一種正麵的方式去教育孩子。而另一方麵,由於被試選取的問題,在不同程度上對實驗結果有一定的影響:被試是在同一個地區的一所學校選取,不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所選取的學校位於郊區,學生的家長的文化水平普遍較低。在所抽取的問卷中,父親和母親擁有大學學曆的各隻有一位,其他的大部分父母學曆都集中在初中和小學。這些因素對實驗結果造成了不小的影響。
由於這些學生家長的知識文化水平較低,他們很少學習教養子女的知識,很少去與子女交流,把教育子女的任務大都交給了學校或長輩,他們的主要精力放在了養家糊口或置辦家業上,當兒女做錯事或表現不佳時,父母非打即罵,因此子女很少甚至不能感受到他們的情感溫暖與理解,更感受不到父母的嗬護與喜愛。
從上述研究中可以看出,單親與完整家庭不是影響教養方式的主要因素。盡管存在爭論,但越來越多的研究證明,單親家庭所形成的不良環境隻是影響兒童心理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這個因素產生何種作用、導致何種結果取決於家長本身和孩子的互動關係。事實上,一個有責任感的善於自律的單親,隻要給予孩子正常的愛和正常的教育,完全可以培養出一個在一切方麵都堪稱健全的孩子。特別是如果不在身邊的父親或母親也能同樣擔負起對孩子的責任,那麼,單親的孩子就能夠與其他孩子一樣健康成長,甚至更優秀於其他孩子。正如台灣學者指出:形成單親的過程對於家庭本身而言是一種“意外性危機”與一種“創傷的經驗”,至於對於子女而言,究竟是一種危機抑或是一種催化心智發展的機會,必須視家庭功能的正常運作、家庭成員之間的團結凝聚力及親和關係而定。換言之,若單親家庭和諧發展,且親子關係健全,則子女可能因處於破碎家庭中而更獨立、更有責任感,且可分擔共同支撐家庭的責任。
長期以來,單親家庭都被看做是問題子女產生的家庭,但實地調查發現,有的單親家庭子女的學習成績非常優良,個性發展也相當好,絕不亞於完整家庭的孩子。然而,在形式上完整的、穩定的,但實際上父母唇槍舌劍、衝突不斷的家庭環境中,孩子們更容易受到不良刺激和加重心理壓力。中國研究離婚問題的專家、北京大學博士吳德清指出:離婚家庭子女可能在生活安排、心理正常發育、學習成績、子女品行等四個方麵承受不良後果,但離婚家庭子女所承受的不良後果,並不是完全由離婚本身所引起的,許多其他因素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如離婚家庭子女的成績與他們所處的學校有關,如果教師理解和關心這些子女,那麼,他們中的優良者相對會增多,離婚家庭子女的成績還與他們的監護人有關,如果子女被送到祖母或外祖母家看護,那麼他們學習成績差者相對多一些。此外,有些離婚家庭子女身上的傷痕還受到選擇性的影響,離婚夫婦往往具有一些個人特征,如早婚、作風問題、過失行為等。這些個人特征的存在使得夫婦在離婚前就關係不和,子女早就受到影響,因而離婚後子女很多方麵差於雙親家庭的子女。對於這種情況,我們應該:
(1)重視單親家庭子女的成長教育問題。
現在的孩子,既希望家長能夠尊重自己、平等相處,又希望得到在學習上的幫助和督促。這就需要家長既要掌握淵博的文化知識,又要掌握教養子女的科學方法。單親家庭的家長更應重視子女的教育問題。在社會發展變化、家庭結構也發生著深刻變化的今天,家庭模式也將朝著多元化結構方向發展,其中單親家庭在這個家庭結構中的比例將越來越大。因此,重視單親家庭子女的成長教育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2)更新教育觀念。
隻有科學的教育方法,才能順利解決子女存在的問題。要想與子女達到良好的溝通效果,促進子女健康發展,父母在施教時,應注意以下三點:
①關注單親家庭子女的思想教育。除了家長,教師對於學生的成長也起到很大的幫助。一方麵要維護他們的自尊,讓他們樹立起自信心;另一方麵加強與家長的溝通與聯係,爭取家長的配合和社會力量的支持。
②適度的關愛,適宜的管束。父母對子女的愛應該是有“理智的愛”,是愛與嚴的統一,而不應是“溺愛”。教育在某種意義上說,如果沒有要求,也就沒有教育。大量教育實踐充分證明,沒有嚴格要求,就不會有成功的教育。因此,一個想把子女教育成才的父母,一定要把自己對子女的愛上升為嚴格要求,既要民主,又要權威。允許子女在適當的範圍內獨立自由地活動但不放縱。
③尊重子女,多了解子女的內心世界。家長應學會尊重子女,認真傾聽子女的心聲,了解他們內心的真實想法,體會他們的思想和感受,站到他們的位置上去聽、去看、去想,從而更好地了解他們,理解他們,與他們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在此基礎上對子女實施教育,提出要求,子女也會欣然接受,使教育收到良好的效果。
家庭教育是一種重要的教育形式。家庭是孩子生活的第一環境,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師,家庭環境、父母的思想境界、文化素質、脾氣性格以及和睦與否對子女都起著潛移默化的影響,對子女的成長和心理健康都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家長們應重視家庭教育,提高家庭教育質量,進一步推進家庭教育的社會化和科學化,使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緊密配合,共同促進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