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實施催眠時隻用一種誘導法很難使受試者進入恍惚狀態,因此在實施催眠時需要運用多種誘導法。
提高受試者的被暗示性,將其引入恍惚狀態
進行誘導的時候,盡量以較自然的方式開始。因為如果告訴受試者“現在開始誘導你進入催眠狀態”,受試者就會緊張。將被暗示性實驗延長,在某個時段進入誘導階段會更好。因此,在實驗開始前要事先對受試者說明“先做個實驗,我也許會根據你的反應直接進入誘導催眠階段”。
基本上所有被暗示性實驗都可以作為誘導法來使用。例如,如果將前文列舉的閉眼實驗(也稱為凝視法)作為誘導法使用,在受試者閉著眼睛的階段,隻要與其他的誘導法結合起來就可以了。也可以使用前倒法,或者使用下麵的方法進行無力暗示繼續催眠誘導。
“你的眼瞼變得越來越沉重,已經睜不開了,閉上了。你看,你的眼睛閉上了。一旦你閉上眼睛,接下來你的臉頰會感覺無力,鬆弛下來。接著,嘴周圍和下頜也感覺無力。現在你臉上所有的肌肉都放鬆下來了。心情很舒暢吧。那麼,接下來你的肩膀也會感覺無力。肩膀感覺無力、無力……”
此外,幾次反複使用同樣的誘導法也是一個方法。對受試者重複相同的暗示,其反應速度會變快變強烈。這樣被暗示性就會增強(這種情況被稱為等作用被暗示性亢進)。這樣一來,接下來在做其他類型的暗示時,受試者也容易有反應(這種情況被稱為異作用被暗示性亢進)。這樣做能夠提高受試者的被暗示性,受試者也會逐漸進入恍惚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