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如此,那麼,我們在研究科技哲學對於廣告傳播所具有的指導意義時,就一定要尊重科學本身真實性與目標性原則,決不可濫用科技概念去誤導消費者對於產品的認知感覺,從而不但會使得消費者由於廣告宣傳的誇大不實而上當受騙,身心受到傷害;同時更給企業的信譽帶去損害。這也正如學者所指出的:“不論是技術的樂觀主義,認為技術進步將為人類帶來美好的前景,還是技術的悲觀主義,認為技術進步將帶來眾多社會問題,二者有一個共同點,即社會的技術決定論。現代人有一個普遍的信念:隨著技術的進步,人類的一切問題都將會迎刃而解;或者,技術進步引起人和社會特定的調解,它是強加於我們的,而不管我們是否喜歡。而一旦我們把自己的命運托付給技術,我們自身就成為不自由的,我們的政治、經濟、倫理、思想、文化也就一並交由技術做主了。然而,技術本身的規律和原則有其特殊性,並不完全適用於其他一切領域,特別是其不完善性和後果的不可預見性,更容易導致眾多社會問題的產生……技術進步在使個體自由不斷加強的同時,產生了諸多社會問題,給人類自由帶來限製和束縛。這既有技術自身的直接原因,更與人類對技術的看法和信念有間接關係。”⒇如果我們換一個角度來看,那麼,“社會的技術決定論”確實在一個相當的時期內引導著各類科學技術的發展方向,使得人的思想異化成為一種本能,人的思想信仰與精神追求也就在這樣一種異化的環境中被扭曲、變形,從而導致許多社會問題的產生,引起了人民群眾的不安與恐懼,對於社會和諧的局麵產生了一定的負麵影響。這也正如學者下麵的觀點:“當商業為文化和藝術提供一個安全的躲避空間時,它的巨大利益迅速構成了一種吸引。於是,放逐和逃避逐漸成為主動的追求。”(21)那麼,如何解決這一問題,如何校正與消解技術異化而導致人的思想觀念異化這一現象?有學者給出了自己的見解:“用道德及其他手段來消解技術異化就是一個可見成效的理論。在消解技術異化的過程中,技術本身也在不斷進步,這意味著人類在更高的層次與更加合理的技術——社會結構中成為其自身。”(22)“技術進步造成的諸多問題,主要是缺乏人文內涵。同時,必須確定一種整體的智慧,用係統、整體的方法論分析和解決問題。1,確立係統自然觀。一方麵,要重新發現自然本身所具有的價值蘊含。另一方麵,必須超越人與自然之間征服與被征服的關係,確立人與自然之間的一種夥伴關係。2,在社會觀方麵,必須肯定技術在推動整個社會前進過程中的主導作用,同時,也是重視和加強其他社會要素對技術的製約與反作用。3,在知識觀上,在正確處理科學與人文、局部與整體性、異質性與可通約性的辯證關係。4,在文化觀方麵,一方麵要發展文化的多樣性,注意借鑒、吸收外來文化的優秀成果;另一方麵,必須立即把重建新的主流文化提上日程。5,在心理觀上,必須清醒地認識到自由與不自由的辯證關係,從技術與自由的曆史關聯和邏輯關聯中,看待技術進步與人類自由的關係。”(23)對於上述現象,馬克思則更強調從社會關係、從人與人的關係去分析問題,“在他看來,技術的邏輯服從資本的邏輯,因而對技術的分析必須歸結於對資本及資本主義製度的剖析。馬克思認為,技術的異化將隨著資本主義製度的瓦解而消失。換言之,二者的立足點不同,決定了他們對於消除技術異化的不同觀點。”(24)
探討到這裏,我們似乎又回到了本章內容的另一主題,這就是:技術美德與技術責任問題是技術哲學中的一個重點研究範疇。不管技術如何發展與進步,我們時時都應當牢記這樣一個思想基點,這就是對於技術美德的研究是使得技術始終能夠沿著人類所希望的方向與道路向前發展的指南,技術美德更是人類道德範疇的一個重要構成要件。其實在人類科學技術發展史上,道德始終在指導著那些科學家、發明家、工程技術人員的思想認識觀念與理想認知點的形成與發展。100多年前,當諾貝爾看到他自己曆經終身努力所發明的炸藥不僅僅是用在了他所希望的開礦、築路等造福於人類的事業上,同時更多地是使用在了人類相互殘殺的戰爭中,他覺得這是極大地背離了他和人類共同的道德觀與人生理想,他認為這是一種對於技術美德的肆意踐踏與有意破壞,於是便決定把他所得到的全部發明專利資金拿出來設立諾貝爾獎,用來獎勵那些能夠真正地用技術美德來指導自己技術發明的科學家;可以說諾貝爾是用自己言行實踐著技術美德的崇高理念。
除了技術美德外,技術責任問題同亦是技術哲學中的一個重要研究範疇。我們認為,任何一項技術發明都應有一個發明者應將其對此項發明所應承擔的社會責任放在首要地位去考慮,應當時時想到這一技術發明在給人類社會生活帶來福音的同時,可能會造成的負麵效應有哪些,如何運作方能抵消這些負麵效應。這樣的社會責任感原本就是人類區別於其他動物的一個重要標尺。比如說我們前麵所舉的網絡技術,當網絡技術的發明者在發明這一媒體技術的同時,就應當有一個先入為主的技術責任理念做為其思想認識觀念的指導,用其來反思、校正這一技術成果可能會在人類應用他時可能造成的負麵效應,從而及時地消除這一隱患;將這一技術完全用於人類社會的發展與進步中。但是,不少媒體技術人員的思想認識觀念卻恰好與此相反,他們在金錢萬能、金錢至上思想的引導下,早已將技術道德與技術責任拋在一邊,利用自己所發明與改進的網絡技術故意製造病毒、竊取網絡鏈接、盜竊技術軟件等等,進而有意危害社會和人民群眾的利益。對於這一點,我們決不能以一種回避或視而不見的態度來任其發展;而是必須把技術道德與技術責任做為技術進步的一個首要標尺,時時自覺地檢驗我們的技術發明與創造。這才是所有技術工作者所應有的職業道德。“我們不能總是被既有文化束縛或按既定的文化模式生活,文化的魅力在於它本身總是一種創造。因此,革命和烏托邦運動必須形成一種新的政治、文化運動,而這種變革應該是‘群體’的,否則,由於缺乏共同的理解和目標,人類的有意義的交往會很快被破壞掉。”(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