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聽風雨(1 / 2)

第二章聽風雨

突然出現了另外的兩個我,其實並不是不能接受的事情。在很小的時候,我就認為這個世界隻是某個人的夢或者是某個人身體內的某個細胞無限放大後形成的,在這個世界裏有可能發生任何不可思議的事情。

若用比較科學的說法來解釋這件事的話,那便是克隆。另外的兩個我都是我的克隆人。不過就目前已知的科技水平來說,還沒有發展到連記憶也能克隆的程度。

若用比較不科學的說法來解釋這件事的話,那就變得有趣了。民間有一種傳說:人是有三魂七魄的,隻要人尚存三魂七魄之一就不會死,根據魂魄殘存程度,人就患上失魂症,通常表現為失憶、瘋癲、弱智、癡呆、植物人等等狀況。我加上另外的兩個我正好有3個人,套用這種說法的話,便是我們三人分走了三魂七魄然後借屍還魂等等。

還有一種解釋是洪荒類小說裏成就聖人的說法。大道三千,成就聖人的方法歸納起來有三類:一是以力證道,如盤古;二是斬三屍成聖,如太上老君、靈寶道君和元始天尊三清聖人;三是功德成聖,如女媧。我們三人的情況看上去也符合斬三屍成聖。三屍分別是善我、惡我和本我,將這三屍斬出本體後,元神便能寄托虛空,曆萬萬劫不滅。隻是不知道我們三人當中誰是善我、惡我和本我。不過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沒有元神。

無論是以上哪種說法,都是猜測,並沒有依據。

但是存在,即是合理。另外的兩個我活生生地出現在我麵前,一切解釋都如浮雲般不重要了。現在擺在我麵前的問題是:如何殺死這兩個人。沒錯,是殺死。另外的兩個我,既然是同根所出,那麼以己度人他們現在大概想的也是如何殺死我吧。

我為何要殺死他們兩個人,原因歸納起來至少有三點:

一是對未知恐懼的本能。人往往對未知事物的恐懼大過於好奇。雖然一些人可能會誇誇其談舉一些人類文明進步的例子進行反駁,但是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舉兩個例子,一個是常常出現在我們身邊的民間傳說中的鬼,不管鬼存不存在,人總是會對黑暗、孤獨的未知環境產生恐懼,這是發自本能的自我保護;另一個是發生在曆史上的,歐洲中世紀時民眾和教會燒死了無數“女巫”,這些女巫不管真假,不管是否有教會推動,燒死她們後民眾才會安心,這便是事實。

我隻是一個普通人,和大多數人一樣有這樣或那樣的優缺點。麵對突然出現的兩個我,我不認為這是一件好事,隻有他們消失掉,我才會安心。

二是隻有千日做賊,沒有千日防賊的道理。我如今的身份、地位和財富比起另外的兩個我應該好很多。對於修理工、老道來說,我們的長相一樣,還有十幾年的共同記憶,甚至指紋、瞳孔、DNA都可能一模一樣。隻要他處理掉我,假裝受傷失憶,便能竊據我所有的一切,改變潦倒落魄的處境。對於混混兒胖子來說,他在警方肯定有案底,處理掉我後,隻要改變一下體形,便能成為我,改變東躲西藏無法見光的生活。

他們有害人的動機,我有被害的妄想,順理成章的便成了先下手為強的理由。

三是自殺不犯法。另外的兩個我,最靠譜的來曆便是克隆人,至於借屍還魂之類的,要找到和我差不多年齡和長相已死的人這個難度不亞於中國男子足球隊奪得世界杯冠軍;而斬屍分身,則太過於虛幻飄渺了。

克隆人在法律上不具備主體資格,不具備“人”在法律上的意義。殺死克隆人最多定義為故意毀壞財物罪,殺死自己的克隆人就如同自殺不構成犯法。

殺死自己,貌似很有趣啊。我隻是在回家的路上隨便想想,便有一種莫名的亢奮彌漫了全身,仿佛枯井遇到了硫酸,也能蕩漾起來。

※※※

另一邊,花城大學西邊的一棟老舊的五層紅磚樓房裏。老道一邊翻著一本本破舊的線裝書或者手抄本,一邊口中念念有詞:“這卦象怎麼會如此矛盾?想不通啊,想不通……”

過了許久,老道才停下手上的動作,自言自語道:“吉凶難測卻也正常,各派預測學說的創始人恐怕也沒遇到過像我這樣的情況。另外的兩個我,他們若是出事了,而我沒事,這吉凶怎麼算呢?”

“因果,因果,有因必有果。若我是因,而我又是果,那又如何分得清楚因果呢?今日出現了另外的兩個我,我的果便是我的因,如此便成了一個無窮的死循環。”

“這就如同我給了自己一個耳光是因,自己挨了我一耳光便是果。自己挨了一耳光自然要報複回去這果變成了因,於是我挨了自己一耳光是果……如此循環下去,自己遲早把自己弄死啊。不行,我得想一個辦法,不然的話便隻有一個字:死……”

老道不停在書桌上寫寫畫畫,或是自言自語。忽然一頓,他那一雙丹鳳眼透出的眼神攝人心魄,早已沒了傍晚時的樸實、憨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