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1 / 2)

唐詩就這樣走了。

留下兩張小紙片,帶走了她的兒子。

這一走,也不知道還會不會回來。

也許,她能攔住本我初心,會一家團聚。

但更大的可能,是趕不上本我初心,來不及阻止本我初心和風纏月彙合。

不論結果如何,沈曦最擔心的,卻是她的身體。

她已經懷了三個多月的身孕,是否能經得起如此的辛苦奔波?何況她還帶走了本我迎。

心內忍受著丈夫背叛的煎熬,還要提著輕功長期趕路,還要照顧兒子。

沈曦流著眼淚,不停的喃喃念道:“這個傻女人,這個傻女人……”

一切都是本我初心的錯,她又何苦往自己身上攬責任?

不管霍中溪是平安還是危險,她都不會責備到唐詩身上去的。因為她知道,唐詩是這件事情裏,最大最無辜的受害者。

小霍俠抱來了唐詩留下的藥盒,裏麵一包包整齊的放著包好的藥,每一包上都用炭筆寫好了是內服還是外敷,第幾天用哪種藥,全都寫的清清楚楚。

就連臨走前,她也不忘為行動不便的沈曦母子做好飯菜,足夠讓沈曦母子吃一天的。

這樣的細心體貼的唐詩,不知道比風纏月那個瘋子強了多少,本我初心為什麼總是不知足呢?

難道得不到的,就真的永遠那麼重要嗎?比和自己同床共枕好幾年的結發妻子還要重要?

本我初心,我詛咒你這輩子再娶不到老婆,一生在想念唐詩中孤單到老!!!

沈曦在心裏,發下了兩輩子以來最毒的誓言。

雖然擔心唐詩,可自己的日子還要過,特別是在家裏沒有別人,隻有自己一個婦女帶著兩個孩子的情況下,沈曦不得不打起精神來,保護自己和孩子。

讓霍俠把大門閂好,用木頭頂住,雖說這防不了會武功的壞人,但能防得了野獸。在這森林深處,人跡罕至,野獸的威脅比人要大很多。

沈曦一再囑咐小霍俠,不要亂跑,要是悶了就在院子裏玩會兒,千萬不能跑出去,他爹爹沒在家,出事了沒人救得了他。

小霍俠很鄭重的點頭答應了,在爹爹走後,這個八歲的孩子,仿佛一夜就長大了,不再跑出去玩耍了,也不再調皮搗蛋嬉鬧個不停了,而是乖乖的在家裏,守著受傷的娘親和幼小的弟弟。

吃飯的時候,他懂事的給沈曦端來唐詩做好的飯菜,還體貼的幫沈曦端來一杯水,怕娘親吃渴了。吃完飯後,他還主動的去洗碗了,沈曦看不到他洗碗的樣子,不過聽廚房裏乒乒乓乓的,是洗的挺熱鬧的。

洗完了碗,小家夥手都沒有擦幹就跑過來,翻出唐詩留下來的藥,很仔細很認真的幫沈曦上好了藥,還細心的用布條把藥粉綁好了。

沈曦欣慰的看著小霍俠,心中連連感歎,這才真是有子萬事足呢。

沈曦的傷行動多有不便,主要是傷口太深了,若動的太厲害了,總會往外滲血。為了減少娘親的行動,小霍俠體貼的為沈曦準備了一個馬桶,讓沈曦不必跑那麼遠的路去院子裏上廁所了。

讓兒子端屎端尿讓沈曦感到有點難為情,可在傷口迸裂了幾次後,沈曦就不再堅持了,現在她隻有盡快好起來,才能給兩個孩子更好的生活和保護。

在唐詩走後的第二天,小霍俠一大清早就起床去做飯了,在廚房折騰了一早晨,給沈曦端來了一鍋有點燒糊了的米飯。

“我本來想熬點粥,怎麼就成米飯了呢?”八歲的小霍俠撓著頭,有點靦腆,有點羞澀,有點不好意思。

“是水放少了,以後多加點水。”沈曦含著眼淚,吃了兩碗半糊半生的米飯,兒子的愛心煮來的米飯,讓沈曦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幸福和滿足,讓她覺得這夾生的米飯,比她吃過的任何山珍海味還要好吃。

接下來的幾天,沈曦吃了米少水多的米湯,沒有洗過的菜,烙糊的餅,烤焦的肉,不放鹽的湯……每次麵對著兒子期盼的小髒臉,沈曦都會笑眯眯的說“好吃好吃”,然後吃的一幹二淨。吃完後會委婉的給兒子一點點指導一點點意見,讓兒子在實踐中逐漸掌握了這項生存的基本技能。

小霍俠的體貼和照顧,讓沈曦心裏好受了不少,但對霍中溪的擔心,卻是隨著時間的流逝與日俱增。

按霍中溪的速度,如果一個人的話,大概三天可以走出森林,再趕到京城的話,怎麼也得五六天。他是二十九走的,那麼會在六月初四五才能到京城。

沈曦猛然想起了名十三臨走前的囑咐,讓她六月初六的時候千萬別忘了潑水。

六月初四五,六月初六,這個幾個日子,是何等的接近!

名十三說,千萬不要忘記了,不然會後悔一輩子。

她的言外之意不就是……

霍中溪會有危險?!

前有風纏月,後有本我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