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胖是由於機體脂肪含量超標造成的,那麼脂肪超標就與體重之間、與局部脂肪厚度等有著緊密的聯係。嚴格來講,肥胖病的診斷應該依據脂肪的具體含量進行判斷。然而,當前這種診斷方式無法實現,或者說不能大麵積展開,迄今還沒有一種有效的精確的檢測脂肪含量的技術。為了便於研究,人們隻能根據體重、體脂進行判斷。嚴重的肥胖一眼就看得出來,但多數人需要進行身高、體重的測定和體重指數的計算,間接地判斷脂肪的水平。
體重就是人體的質量。體重並不是一個恒定的概念和數值,隨著年齡、性別、種族、季節、環境、職業、飲食和晝夜變化而變化。一般情況下,從嬰兒、少年、青年到中年,體重會逐漸變重,老年之後則逐漸變輕;男性比女性體重重;黑種人比白種人重,白種人比黃種人重,中國北方人比南方人重。
體重雖是不斷變化的,但在一定時期內保持恒定。調查發現,大約有一半的人在冬季的時候體重會比夏季增加。研究人員分析,這可能與人們在寒冷的冬季裏,運動量減少,以及晝短夜長的季節變化使人們的社交活動減少、睡眠增加等因素有關,再加上厚實的冬裝掩蓋了體重增加的現實,使人們對肥胖的警惕性下降。從另一角度講,這也是“春生夏長秋收冬藏”的自然規律。
在一定的條件下,年齡、身高與體重關係最為密切,人體體重一般采用標準體重、體重指數來進行衡量。要求被測人站在體重計上,脫去沉重的衣物,以最少的內衣,在同一個固定的時間內(清晨),排尿後或進餐前測量。
標準體重的計算
1.成人標準體重(千克)=〔身高(厘米)-100〕×0.9
2.1~2歲兒童標準體重(千克)=年齡×2+8
3.1~6月嬰兒:出生體重(克)+月齡×600克。7~12月嬰兒:出生體重(克)+月齡×500克。
4.2歲以上直接稱重。
5.肥胖度=(實測體重-標準體重)/標準體重×100%。
人的體重波動在標準體重的10%上下範圍,屬於正常。一般將體重大於標準體重的10%為超重,20%為肥胖,30%為中度肥胖,50%以上為重度肥胖。
體重指數
體重指數的概念
體重指數(BMI)即身體質量指數,也稱體質指數。體重指數是通過計算人體身高與體重之間的比值大小來判斷是否發生肥胖的一種方法。測量人體體重指數的方法有許多種,但經多方使用比較後發現,使用不同測量方法所得到的結果大同小異。目前臨床上使用比較多的體重指數測量法是QUETELET指數法。BMI適用於體格發育基本穩定以後(18歲以上)的成年人。體重指數是目前國內外公認的簡便、快速、實用的估計體內脂肪總量的方法,在臨床工作中使用得比較廣泛。
體重指數計算公式
體重指數(BMI)=體重(千克)/[身高(米)]2。
體重指數與肥胖程度判斷
1992年世界衛生組織(WHO)公布的診斷標準:正常BMI為18.5~24.9,大於等於25為超重,25~29.9為肥胖病前期,30~34.9為Ⅰ度肥胖,35~39.9為Ⅱ度肥胖,40以上為Ⅲ度肥胖。
1997年在日內瓦召開的世界衛生組織專家會議上通過測量體重過重和肥胖的國際標準是:BMI≥25屬體重過(超)重;BMI在25~29.9之間為預胖(臨界)型肥胖;體重指數>30為肥胖。肥胖又分為三級:BMI在30~34.9之間稱為Ⅰ級肥胖;BMI在35~39.9之間為Ⅱ級肥胖;BMI>40為Ⅲ級肥胖。
2000年國際肥胖特別工作組針對亞洲成人製定的標準:正常BMI為18.5~22.9,小於18.5為體重過低,大於等於23為超重,23~24.9為肥胖病前期,25~29.9為Ⅰ度肥胖,大於等於30為Ⅱ度肥胖。若體重增加僅為肌肉發達,則不應為肥胖。
在2000年4月召開的“中國肥胖問題研究會”上,科學家指出:中國成年人的超重和肥胖的切點應該取決於中國成年人BMI增高與疾病危險度的關係。會後,國際生命科學學會中國辦事處邀請專家組成了“中國肥胖問題工作組”,進行包含了24萬人的橫斷分析和6.2萬人縱向分析的大規模數據彙總,分析後於2001年6月召開百餘名專家參加的“中國人群肥胖與疾病危險研討會”進行專題討論,正式提出了中國成人體重指數分類的建議,即以18.5~23.9為正常,24.0~28為超重,28.0以上為肥胖的專家推薦意見。以我國自己的數據為根據的BMI分類標準,是我國肥胖及其相關疾病的預防和治療工作的第一個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