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桃花鎮之桃花墓(2 / 2)

孟哥道:“政府為何不管?”

“這是官商合辦的。”

孟哥道:“這不是官商坑民嗎?官商斂財嗎?”

“是啊!誰會去管你百姓的死活!這就是當今的社會,我隻有問天了,為何天下隻有一個焦書記啊?”離開公墓,走上提岸。

孟哥道:“焦書記時常提醒我們鎮幹部,走群眾路線,關心群眾的吃穿住行,我們鎮的工作,焦書記還算滿意。每一年縣裏為民撥下的各種款項,鎮、村幹部第一時間發給群眾,撥款的清單分發給群眾,都一五一十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全公布在陽光公示欄上。甚至發給幹部的補助費也都陽光地公布出來。尤其是鎮長,把自己的幾年的補助,全發給百姓,得到焦書記的誇獎。”?

“孟哥,我們外麵的大小為官者和你們比起來真是兩個世界,天壤之別,就是上麵撥給百姓的救民錢,撥多少,他們就貪多少,就是百姓餓死,都無動於衷,我就講一個事例。有一年,我們公社修建水庫,有三十多人在一個山坡下挖土,突然山體滑坡。挖土的人全被埋葬,死的人裏麵最大的八十多歲了,小的十幾歲,有一家就死了三個,好慘啊!好慘啊!當時,百姓中有人反對不能在山下挖土,因幾天的暴雨,光禿禿的山坡被雨水衝刷,有滑坡的跡象。”領導者不聽勸告,施壓,,強行,逼著挖。

“追查責任嗎?”孟哥問,

“追查,結果,追到是天的責任,是天作的孽。”更令人痛心的是,幾年後,上麵有補償死者的政策,從死者當年起,補十年,每人一年三千元,,死者家屬無一人知曉有這樣的政策,得不到一分錢,被一位村幹部年年全領取了,裝進了自己的口袋,還有鄉幹部和村幹部分贓上麵撥發下來的各種扶民款項。

有一位好吃賴做的人,當初窮的鹽巴吃不上,當官的親戚提拔了他,當了村長,上任二年來,他的家境舊貌換新顏,城裏買房買門麵,全身名牌服裝,上萬的手機,手表,還有二奶和情人。

孟哥道:“吃死者款的這件事是怎樣披露的?”

“這個村幹部縣裏有要害的人物,這個人物雙規後才暴光的。”

真是殃民者,真讓人深惡痛絕,連救命錢都敢貪,社會該整治了,讓百姓看到藍天,需強有力的東風、陽光普照,還大地一片光明,還百姓的合法權益,還百姓應得的實惠。為官者真正做到為人民服務,這種社會風氣,人們向往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