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在親日與賣國之間(2 / 3)

這樣一個四分五裂、各有懷抱的北洋係,實際上是打不了仗的,如果有人樂意打的話,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打。有地盤的,像張懷芝那樣傻的很少。就是張懷芝,實際上多半也是因為在省內受部下的擠兌壓迫,待不下去了,才出來找門路。剩下的,即便是最忠於段的安徽督軍倪嗣衝,也隻是將張勳的舊部安武軍派出來應景,自己沒有出一兵一卒。沒有地盤的,倒是相對積極一點,但也無非是為了搶地盤,戰況有利,則進,戰況不利,則退,甚至呼籲和平。吳佩孚打了勝仗,當湖南的地盤給了別個,馬上頓兵不前。之所以沒有馬上撤退回防,無非是為了向中央政府騙餉,同時利用控製的湘南地區的稅收,擴張自己的軍隊。懷有同樣抱負的,還有名義上歸奉軍副總司令徐樹錚指揮的幾個奉軍師,一旦槍械撈足了,部隊擴張了,就立馬翻臉,一仗不打,就撤回東北。

根本沒有嫡係武力,即使所謂親信如張敬堯和倪嗣衝都不大給他練活的段祺瑞,居然要憑借著這樣一支四分五裂的隊伍,對南方用兵,實現統一,不啻癡人說夢。這樣的武力統一,除了南北之間無謂的戰爭,以及這場戰爭對波及地區的兵燹之災,毫無意義。無疑,這場曠日持久的戰爭,對於作為戰場的湖南,是一場巨大的災難。湖南人編的《湘災紀略》說戰爭造成“死亡枕藉,廬墓為墟,戎馬所及,決無完土”。當時的中國的軍隊,大體未脫清朝舊軍隊之積習,在自己家鄉,還能有所收斂,出省作戰,每每胡作非為。入湘北軍,張敬堯和張宗昌的部隊,紀律尤壞,戰時燒殺淫掠,駭人聽聞,停戰了,依舊擾民。湖南被南北客軍來回拉鋸,其荼苦無以複加。

其實,到了吳佩孚罷戰,跟南方簽訂密約之際,段祺瑞和徐樹錚等人已經對戰事之不可恃,有所覺察,編練參戰軍,訓練自己的嫡係武力,就是應對之策。然而,這種在吳佩孚和曹錕看來的卸磨殺驢的舉措,反而更加刺激了吳佩孚和曹錕的離心,這邊廂參戰軍未及練成,那邊廂曹、吳已經反心陡長了。

段祺瑞的武力統一,未及半途,就變成了舉國痛詆、國際聲譽也很差的雞肋之舉,以至於被安福俱樂部捧出來的總統徐世昌上台,也得重開南北和談。這樣糟糕的武力統一,跟日元借款這種賣國行為聯係在一起,使得段政府的賣國,更加罪惡昭著,盡管,段祺瑞的初衷,倒真的可能是為了救國,而非賣國。

當然,把段祺瑞、徐樹錚以及曹、章、陸,從親日推到賣國之境的,其實是跟西原借款有關的若幹中日密約有關。說是密約,但是那時的中國,沒有秘密,這邊剛簽字,那邊風就透出來了,說它們密,委實枉擔了虛名。但是,密約這種形式,卻陡然增加了中日間存在貓膩的坊間猜想。

有關這時期的中日密約,主要有兩個東西,一是有關山東鐵路以及延長線濟順和高徐線的若幹換文,一是應對俄國事變的若幹中日軍事協定。關於濟順和高徐路的換文,國內比較晚近的研究,依然認為這是段政府架不住西原借款的誘惑,出賣了連二十一條交涉時都未曾讓步的兩路敷設權。可見當初,國人對此事的疑慮乃至憤怒有多大。顯然,我們仔細審視有關兩路的換文,發現並沒有出讓“敷設權”這回事。首先,兩路是由中國政府組織的修路公司,跟日本民間銀行簽訂的協議,由“日本資本家”出麵,是得到日本政府確認的。其次,修路的款項,由中國政府發行債劵解決,言下之意,日本銀行的借款,是用於購買中國的鐵路債劵。其三,換文僅限於借款,沒有其他附加條件,更沒有就敷設鐵路有任何承諾。至少按條文推理,兩路的敷設應該跟借款無關。因此,一直研究中日關係,而且對皖係向無好感的王芸生才會得出結論,認為“此項換文在當時言之,比較於中國有利”。

但是,關於山東鐵路,也就是膠濟路的換文,卻另當別論。雖然說,日本已經占了這條路,而且,在二十一條的談判中,中國方麵也承認了既成事實,但這一切都屬於被逼無奈,在國際上,尤其是英美方麵,對此也是了解的。一般來講,作為一個無力反抗強權侵奪的弱國,其外交的基本原則,是不能對即成的侵奪予以認可。正如有的研究者所說的那樣,這種換文,等於是變相肯定了日本對膠濟路的控製權,以及日軍占領青島,以及在濟南存在的合法性。而換文的文末,用曹汝霖的話來說,還加上屬於例行外交辭令的“欣然同意”字樣,則給了巴黎和會上英美以否定中國提案的借口。

當然,換文的產生,跟寺內上台以來,出於西原借款的緣故,段政府對日本大有好感有關。章宗祥的簽字,並非自作主張,畢竟是來自政府最高層的授意,也跟當時占領日本在山東的態勢不無關係。占據青島、濟南和膠濟路沿線的,是日本的軍隊。而人們都知道,日本軍部長期跟政府步調並不一致,經常自行其是。盡管寺內內閣決心收斂日本在華的跋扈專橫的做法,不再維持上屆政府四下點火、給中國政府製造麻煩的策略,但是在華的日本軍隊,並沒有因此而收斂,依舊在山東設置民政機關,征糧收稅,實行實際的管理。正如巴黎和會上中國代表顧維鈞針對英美有關的質問回答的那樣,“當時日本在山東之軍隊既不撤退,又設民政署,置警察,課稅則,地方不勝其擾,非常憤悶,政府恐激生事端,故又致有此約”。而此換文的產生,按交涉者章宗祥的意思,是通過雙方政府間的協商,定出規則,讓日本軍隊有所收縮,集中在青島和濟南,膠濟路則由兩國合辦的警察維持,從而撤去日本擅自設置的民政機關。顯然,我們從換文的字麵上看,似乎也挽回了一點權益。比如規定日軍從膠濟路沿線撤軍[除濟南留一小部分],膠濟路的巡警隊,有中國政府組織,聘用日本人,膠濟路上的職員,也要聘用中國人。如果真能按換文規定嚴格執行,比起此前日本軍隊在山東到處駐紮,膠濟路根本不容中國人沾邊的狀況,肯定要好些。這也是一向為人謹慎的章宗祥能夠簽這樣一個換文的原因。但必須指出,這種所謂權益的挽回,隻是在日本強占基礎上的挽回。等於是日本人先搶去根本不屬於他們的東西,然後吐出一點來,就算讓步。可是,就算這樣的讓步,要中國政府付出的,也是過分的代價。當時的當政諸公,包括章宗祥在內,忘記了二十一條之後的中國情勢,這樣一簽,在大局上是徹底失了分的。

其實,這兩個換文,就當時的情勢而言,最大的問題是直接觸碰了人們國家危亡上的那根敏感的神經。自從二十一條簽訂以來,中日關係就處在高度敏感的狀態,日本寺內政府所謂的親善之舉,在日本沒有退出山東、沒有廢除二十一條的情況下,很容易被人理解為一種陰謀。段祺瑞迎合日本的“親善”,接受大筆借款,對內開戰,已經有了中招的嫌疑。而這兩個換文,則一個強化了日本搶占山東權益的合法性,一個則涉及了這種權益的擴展,把黑手伸到了整個中國的腹地。當年德國染指濟順和高徐兩路的路權時,原本就蘊含了把勢力從山東延伸到京漢和京浦線的意思,現在中國跟日本簽這個換文,無論換文文本含義若何,當年的“意思”都會自然延伸過來。更何況,借款的3家日本銀行,也根本不是純粹的民間資本,跟日本政府的關係密切,以中國這種弱國地位,在很多人眼裏,即使文件上沒有寫,但沾上日本的邊,以後會發生什麼事情,都很難說。實際上,自二十一條之後,中國人已經喪失了對日本的起碼的信任感,自然也就危及所有跟日本打交道的人,動輒獲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