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關於視察《遼寧省濕地保護條例》貫徹落實情況的報告(3 / 3)

做好保護濕地工作,僅僅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夠的,還需要進一步喚起社會公眾保護濕地的意識,並轉化為自覺行動。因此,必須把對濕地保護的宣傳工作放在首位。一要充分發揮電視、電台、網絡、報紙等新聞媒體的作用,向社會廣泛宣傳《條例》,普及濕地知識,提高保護濕地的法律意識;二要圍繞每年“世界濕地日”確定的主題,不斷豐富活動內容和形式。要讓“世界濕地日”宣傳工作廣泛走進機關、社區、學校和社會大眾,並組織誌願者在“世界濕地日”,通過張貼標語口號、發放各種宣傳畫冊、資料等形式,向社會公眾宣傳濕地的重要性和保護濕地的重要意義;三要通過在電子平麵媒體製作刊登或播放公益廣告等形式,努力打造濕地資源品牌,進一步擴大我省重要濕地在國內外的影響力,提高我省綠色有機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四要充分利用城市現有水係,進一步完善城市規劃,建設一批“城水相依、人水親和”的城市生態濕地景觀,並把它打造成傳播生態文明和宣傳生態文化的前哨基地,激發社會公眾認識濕地、保護濕地積極性。

(四)建立健全濕地保護工作管理體係

濕地保護工作涉及麵廣,工作量大。隻有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不斷地加強濕地管理體係建設,才能凝聚政府各部門和社會各方麵的力量。一是要進一步加強對濕地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充分發揮“遼寧濕地保護工作協調小組”的綜合協調作用,完善現有規劃編製,研究製定政策,推進機構建設;二是要建立保護濕地的長效機製,推動濕地保護工作早日步入良性的發展軌道,實現濕地資源嚴格保護和可持續利用。如,要按照“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盡快建立濕地生態效益補償機製、濕地轉變用途的資金補償和麵積補償機製、濕地生態用水補償機製和濕地汙染的生態功能恢複機製;三是要逐步完善綜合協調、分部門實施的濕地保護管理體製,發揮各自的優勢,團結協作,做好相關的濕地保護管理工作;四是要統籌協調,不斷完善濕地保護規劃、生態建設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建設規劃、海洋功能區劃,為濕地保護提供強力政策支持;五是要強化濕地保護管理的科技支撐,組建濕地保護專家委員會,加強對濕地保護的谘詢和科學研究,提高科技對濕地保護的貢獻率。

(五)強化濕地自然保護區建設

濕地自然保護區與其它類型的自然保護區一樣是我省生態建設的主體,在振興遼寧工業基地過程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生態保障作用。當前,我省麵臨保護與發展的矛盾還比較突出,在國家對耕地實施嚴格保護和我省濕地資源快速減縮的情況下,自然保護區的生態地位顯得越來越重要。因此,必須進一步強化濕地自然保護區建設。一要加快擴大濕地保護區建設的規模,提高全省濕地自然保護區對濕地的保護率,使之盡快達到並超過40%的全國平均水平;二要加強濕地自然保護區的管理,徹底杜絕自然保護區批而不建、建而不管的現象,並盡快將市、縣一級濕地自然保護區提升到省一級進行保護;三要依法打擊各種隨意侵占和破壞濕地的行為,對隨意開墾、占用或改變自然濕地用途的單位和個人,要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責任,並限期采取補救措施,恢複濕地的特性和功能;四要充分利用我省部分重要濕地在國內外的重要影響和資源優勢,大力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爭取國際支持,進一步提高保護區的管理水平;五要加大對濕地資源的科研投入,發掘濕地動植物的潛在經濟價值,實現濕地保護與開發的良性循環;六要積極探索在濕地自然保護區建立生態補償試點,增強人民群眾保護和發展濕地資源的積極性,實現生態保護和社會穩定的雙贏。如,盤錦濕地自然保護區蘆葦生產與水稻生產的收入差距越來越大,又享受不到國家關於農業的多項優惠政策,財政對自然保護區管理投入有限,因此保護、發展和保護民生的矛盾更加突出。為此,建議在盤錦市開展濕地生態效益補償的試點工作,由國家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對葦農進行生態補貼,以實現人和自然保護區建設和諧發展;七要進一步開展對濕地自然保護區的生態狀況普查、監測與研究,為今後更好地對濕地實施保護、恢複與合理開發、利用,創造有利條件;八要大力開展濕地自然保護區生態文化建設,以進一步喚起全社會對濕地自然保護區的關注,提高社會公眾保護濕地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