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歐陽修作品選(8)(3 / 3)

公居家,以儉約為法,雖已貴,常使其子弟親執賤事。曰“孔子固多能鄙事”,作為善箴,以戒子孫。臨卒,口占數十言,自誌其墓。

公前娶曰杞國夫人宋氏,後娶曰沂國夫人王氏。子男十人:長曰述古,次曰比部員外郎求古,主客員外郎學古,虞部員外郎道古,大理評事、館閣校勘博古,殿中丞修古,秘書省正字履古,光祿寺丞遊古,大理寺丞襲古,太常寺太祝象古。

秦公三子。長曰堯叟,為樞密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季曰堯谘,為武信軍節度使。

皆舉進士第一人及第。三子已貴,秦公尚無恙,每賓客至其家,公及伯、季侍立左右,坐客不安,求去,秦公笑曰:“此學子輩耳。”故天下皆以秦公教子為法,而以陳氏世家為榮。

公之孫四十人。曾孫二人。合伯、季之後,若子、若孫、若曾孫六十有八人。女若孫、曾五十有四人。而仕於朝者,多以材稱於時。嗚呼!可謂盛矣。銘曰:

陳氏高節,在汙全潔。德潛光,有俟而發。其發惟時,自公啟之。英英伯季,躍武偕來。相車崇崇,武節之雄。高幢巨轂,四世六公。惟世有封,秦、楚及齊。尚書、中書,儀同太師。祖考在前,孫曾盈後。公居於中,伯、季左右。惟勤其始,以享其終。惟能其約,以有其豐。休庸顯聞,播美家邦。有遠其貽,有大其繼。刻詩垂聲,以質來裔。

太尉文正王公神道碑銘〔至和二年〕

至和二年七月乙未,樞密直學士、右諫議大夫王素奏事殿中,已而泣且言曰:“臣之先臣旦,相真宗皇帝十有八年,今臣素又得待罪侍從之臣。惟是先臣之訓,其遺業餘烈,臣實無似,不能顯大,而墓碑至今無辭以刻。

惟陛下哀憐,不忘先帝之臣,以假寵於王氏,而勖其子孫。天子曰:“嗚呼!惟汝父旦,事我文考真宗,協德一心,克終厥位,有始有卒,其可謂全德元老矣。汝素以是刻於碑。”素拜稽首出。明日,有詔史館修撰歐陽修曰:“王旦墓碑未立,汝可以銘。”臣修謹按:

故推誠保順同德守正翊戴功臣、開府儀同三司、守太尉、充玉清昭應宮使、上柱國、太原郡開國公、贈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追封魏國公、諡曰文正王公,諱旦,字子明,大名莘人也。皇曾祖諱言,滑州黎陽令,追封許國公。皇祖諱徹,左拾遺,追封魯國公。皇考諱,尚書兵部侍郎,追封晉國公。皆累贈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曾祖妣姚氏,魯國夫人。祖妣田氏,秦國夫人。妣任氏,徐國夫人;邊氏,秦國夫人。公之皇考以文章自顯漢、周之際,逮事太祖、太宗,為名臣。

嚐諭杜重威使無反漢,拒盧多遜害趙普之謀,以百口明符彥卿無罪,故世多稱王氏有陰德。

公之皇考,亦自植三槐於庭,曰:“吾之後世,必有為三公者,此其所以誌也。”

公少好學,有文。太平興國五年,進士及第,為大理評事、知臨江縣,監潭州銀場,再遷著作佐郎,與編《文苑英華》,遷殿中丞,通判鄭、濠二州。王禹薦其材,任轉運使,驛召至京師,辭不受。獻其所為文章,得試,直史館,遷右正言、知製誥,知淳化三年禮部貢舉,遷虞部員外郎、同判吏部流內銓、知考課院。右諫議大夫趙昌言參知政事,公以婿避嫌,求解職。太宗嘉之,改禮部郎中、集賢殿修撰。昌言罷,複知製誥,仍兼修撰、判院事,召賜金紫。久之,遷兵部郎中,居職。

真宗即位,拜中書舍人,數日,召為翰林學士,知審官院、通進銀台封駁事。

公為人嚴重,能任大事,避遠權勢,不可幹以私,由是真宗益知其賢。錢若水名能知人,常稱公曰:“真宰相器也!”若水為樞密副使罷,召對苑中,問誰可大用者,若水言公可,真宗曰:“吾固已知之矣。”鹹平三年,又知禮部貢舉,居數日,拜給事中、知樞密院事。明年,以工部侍郎參知政事,再遷刑部侍郎。景德元年,契丹犯邊,真宗幸澶州。雍王元份留守東京,得暴疾。命公馳自行在,代元份留守。二年,遷尚書左丞。三年,拜工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監修國史。是時,契丹初請盟,趙德明亦納誓約,願守河西故地,二邊兵罷不用,真宗遂欲以無事治天下。公以謂宋興三世,祖宗之法具在,故其為相,務行故事,慎所改作。進退能否,賞罰必當。真宗久而益信之,所言無不聽,雖他宰相大臣有所請,必曰:王某以謂如何?事無大小,非公所言不決。公在相位十餘年,外無夷狄之虞,兵革不用,海內富實,群工百司各得其職。故天下至今稱為賢宰相。

公於用人,不以名譽,必求其實。苟賢且材矣,必久其官,而眾以為宜某職然後遷。

其所薦引,人未嚐知。寇準為樞密使,當罷,使人私公,求為使相。公大驚曰:“將相之任,豈可求邪!且吾不受私請。”準深恨之。已而製出,除準武勝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準入見,泣涕曰:“非陛下知臣,何以至此!”真宗具道公所以薦準者,準始愧歎,以為不可及。故參知政事李穆子行簡有賢行,以將作監丞居於家。真宗召見,慰勞之,遷太子中允。初遣使者召之,不知其所止,真宗命至中書問王某,然後人知行簡,公所薦也。

公自知製誥至為相,薦士尤多。其後公薨,史官修《真宗實錄》,得內出奏章,乃知朝廷之士,多公所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