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請好朋友柯林斯給他當助手,讓他先把風箏放上去。他自己脫掉衣服後,從柯林斯手中接過風箏,仰麵躺在水上,憑借著風箏的力量,快速遊去。

富蘭克林感到自己真的像魚兒似的,在水裏自由自在地遊著。小夥伴們都看呆了,直到他遊出去老遠,他們才醒悟過來,笑著、叫著,追隨著他,在池塘岸邊飛跑。這次實驗很成功。

他遊完一英裏,晾幹身體,穿好衣服,小夥伴們才先後趕到。

這次實驗也使富蘭克林與風箏結下了不解之緣,許多年後的一天,他做的雷電實驗,也是使用的風箏!

40歲以後,富蘭克林才有時間從事自己喜愛的科學研究和實驗工作。

1752年夏天,富蘭克林做了一次轟動世界的實驗。

在那之前,富蘭克林發現,天空中的閃電和摩擦產生的電,有下列幾個共同之處:①發光;②光的顏色相同;③光線曲折;④運動迅速;⑤可由金屬傳導;⑥爆炸時發出響聲;⑦存在於水和冰中;⑧通過物體時,能使物體分裂;⑨能殺傷動物;⑩能熔化金屬;⑩引著易燃物質;⑩含有硫磺(huánɡ)味。

此外,他還發現“電流易被尖形的金屬棒吸收”。但是,他還不知道天空中的閃電,是否也有這種特性。他設想,如果天空中的閃電,也具有這種特性的話,就可以利用一個有尖端的物體,把閃電吸引下來。然後,再用一根金屬導線,把電導入地下,從而使建築物免遭雷擊。

富蘭克林決定進行一次試驗。

有一天,他在湖邊散步,看到水中戲水的孩子,突然想起自己小時候,借助風箏加快遊泳速度的事。

“風箏!對,就用風箏。”富蘭克林興奮地拍著自己的腦袋,大步趕回家去。

他用絲綢做了一隻大風箏,風箏的頂端縛(fù)上一條尖得像針似的金屬線,作為吸引電的“先鋒”。讓穿在風箏上的繩子作導體,在繩子的末梢係上一塊綢帶,作為絕緣(yuán)體。又在綢帶和繩子的交接處,掛上一把鑰(yào)匙(shi),作為斷路器。

一個“大雨欲來風滿樓”的下午,富蘭克林帶著兒子威廉來到離家不遠的田野上,那兒有個木棚可以躲避風雨。富蘭克林趁著雨前風大,把風箏放起來,逐漸升到了空中。這可是一次冒著生命危險進行的科學實驗啊!

一道耀眼的閃電掠過天空,遠處傳來滾滾的雷聲,大雨嘩嘩地下了起來。富蘭克林睜大眼睛仔細瞧,發現隻要雷電一閃,繩子上的毛茸茸的纖維,就一下都豎立起來。

富蘭克林小心地把食指伸到鑰匙的旁邊。劈啪!一個火花從那裏跳了出來,打在他的腕(wàn)節上。他感到一陣麻木,趕緊把手縮了回來。

“您怎麼啦?爸爸!”威廉關切地問。

“沒什麼,孩子。”爸爸滿臉笑容地說,“我們的實驗成功啦!你知道嗎?天空中的雷電,與人工產生的電,是一回事呢!”

富蘭克林的雷電實驗成功後,他又琢磨著怎樣引下雷電。他和兒子一起設計起避雷裝置來。

他們把一根三米多長,頂端尖尖的細鐵棒,安置在煙囪上。鐵棒的末梢拴(shuān)上金屬線,把金屬線沿樓梯引入屋子裏,最後連到一個金屬水泵上,並在金屬線通過屋子的這段,都套上玻璃管。由於水泵是通向地下的,這樣,從煙囪頂上引導下來的電,就會乖乖地進入地下。

他又把樓梯上,靠近他臥室的那一段金屬線,去掉玻璃管,分成兩股。兩股之間的距離約六英寸,他在那兩股線上,各掛上一隻小鈴,鈴的中間,用絲線吊著一隻小銅球。

一個雷雨交加的夜晚,富蘭克林一家睡得正濃,突然臥室外麵一聲霹靂,好像有東西爆炸了一樣,把一家人都驚醒了,富蘭克林立刻從床上跳了起來,衝到室外。隻見一道道炫目的白光,在兩隻鈴鐺之間,川流不息地閃現著。富蘭克林說:

“這就是擊在我們屋頂上的雷電。它通過煙囪(cōnɡ)頂上的金屬棒,正經過這裏奔向地下呢。要不是安上那條金屬棒,我們的屋子早被擊毀了。這條金屬棒就叫避雷針吧!”不久,富蘭克林把這次實驗的經過,寫成文章,發表在報紙上。很快,費城的家家戶戶都安裝上了避雷針。後來,這項發明還推廣到了世界各地,至今我們還可以在各種建築物上,看到富蘭克林發明的避雷針。

費城的地方長官,為了感謝富蘭克林的發明,決定授予他專利權,被他拒絕了。他說:“我日常所需要的一切,都是大家供給的,我為大家出這麼一點力,是微不足道微不足道:非常藐小,不值得一提。的,我怎麼還能讓大家報答我呢?”

對富蘭克林來說,能夠對人類有所貢獻,是他最大的幸福。大哲學家康德曾這樣稱讚他:“富蘭克林是第二個普羅米修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