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能夠預測不幸事件的預言家們這些天正在討論此事。如果我聽信了他們的觀點,可能在決策時就會猶豫起來。我會擔心,在我離開華盛頓幾個星期後,建築師們會在白宮建造出一座怪模怪樣的嶄新的哥特式塔樓,或是一座工廠大樓,還可能複製出一座克裏姆林宮或波茨坦宮殿。但我沒有那樣的擔心,因為這些建築師和設計師們都有著相同的美利堅藝術品味。
他們懂得和諧一致和必要性原則。這些原則要求新建築的風格必須與老建築相互融合。恰恰是新舊風格的完美結合才成就了有序與和諧的進步。這不僅體現在建造大樓上,也體現在構建政府本身上。
我們的新建築是老建築的一部分,並服從於老建築的風格特色。
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要去實現美國人民的曆史傳統。其他國家或許受到古老且臭名昭著的獨裁體製的暫時盅惑,犧牲了民主製。我們正在人們自治的原則指引下恢複人們的信心和福祉。認同約翰·馬歇爾6一個世紀前所說的那樣,我們依然是“堅強有力的真正的民有政府。”我們的聯邦政府“在形式和實質上……皆源於此。其權力為人民所授予,且將在他們的直接監督下,為了維護他們的利益來行使這些權力。”
在結束今天的談話前,我要告訴大家,我希望幾天後開始一次旅行。我期待著這次旅行將帶給我的樂趣與愉悅。對每個人來說,每年至少可能有一次機會出去走走,看看風景,都會是件美不勝收的事情。我可不想去那種因數木太密而看不到森林的地方。
我希望到波多黎各7、維京群島8、運河區9和夏威夷去看看我們的美國同胞,順便還將和我們的姊妹共和國,如海地、哥倫比亞和巴拿馬等共和國的總統們互相友好地打個招呼。
在船上待了四個星期後,我計劃在太平洋西北部的一個港口登陸,在那裏迎來我的整個旅行最美妙的時刻。因為我想對位於哥倫比亞州、密蘇裏州和密西西比河上的眾多新的大型國家項目進行檢查,參觀一些國家公園,並在橫跨美洲大陸返回華盛頓的旅行期間順便了解更多的實際情況。
一戰期間,當我還在法國時,我們的朋友們就常常把美利堅合眾國叫做“上帝的國度”(God’s Country)。就讓我們建設這個國度,並保持其“上帝的國度”的美名吧!
注釋:
〔1〕即美國第一任總統喬治·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1732~1799)。
〔2〕《勞工調整法》(The Labor Adjustment Act),主要指解決失業、支持就業的諸種法案。如“總統再就業協定”對企業雇主的約束;以工代賑、“生產者使用”的各項救濟、自助工程。
〔3〕這裏的法案指羅斯福1934年6月28日簽署的《國家住房法》。政府根據此法成立聯邦住房管理局,為發放修房和建築新房貸款的銀行、抵押貸款公司、建築與貸款協會提供聯邦保險。
〔4〕聯邦救濟署是依據《聯邦緊急救濟法》成立的聯邦機構,由哈裏·霍普金斯任署長。該署擁有5億美元資金,作為對各州的救濟撥款(而不是貸款),其中一半直接給予貧困州,另一半撥給其他各州,但附加條件——每1美元聯邦撥款,各州、市要配套相應的資金。除直接救濟外,該署還安排了許多以工代賑工程。
〔5〕“權利法案”(The Bill of Rights of the Constitution)特指1791年生效的《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1~10條修正案,規定公民享有許多權利和自由。在美國的政治術語中,權利法案泛指憲法有關保障公民權利不受政府非法侵犯的規定。
〔6〕約翰·馬歇爾(John Marshall,1755~1835),美國政治家,曾參與獨立戰爭,並曾任眾院議員和國務卿等。1801~1835年任聯邦最高法院第四任首席大法官期間,曾作出著名的馬伯裏訴麥迪遜案的判決,奠定了“司法審查”製度的理論原則和實踐基礎。
〔7〕波多黎各當時是美國的殖民地,1950年成立共和國,1952年美國給予“自由邦”的地位。
〔8〕這裏指美屬維京群島,為美國的“未合並領土”。1917年美國從丹麥買下該群島,1927年該島居民成為美國國民,但不參加總統選舉。
〔9〕運河區是巴拿馬運河兩岸16.09公裏地帶,麵積1432平方公裏。1903年美巴簽署《巴美條約》,美國獲得開鑿運河及“永久使用、占領和控製”運河與運河區的權利。20世紀末美國歸還運河及其所有權利給巴拿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