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王光美的故事(5)(3 / 3)

機警的衛士乘機把劉少奇拉進房內休息。

王光美話音未落,造反派便將圍攻目標轉向了她?就這樣,王光美寧可自己多吃點苦頭,也要保護劉少奇。

4月9日中午吃飯的時候,平平說:“聽說,清華大學的造反派,要組織30萬人大會批鬥媽媽?”

劉少奇一聽,立即震怒了,他推開飯碗,大聲激昂地說:“我有錯誤我承擔,光美沒有責任。為什麼讓她代我受過?要作檢查,要挨鬥,我去!我去見群眾?”

王光美急切地說:“清華大學的運動是我直接參加了的,當然應該是我去向群眾檢查?”

“你是執行者,決策的不是你嘛。”劉少奇激動地說。

盡管劉少奇如此堅持,但當時他哪還能行使國家主席的權力呢?

8月5日,劉少奇、王光美又被造反派拉到院子中批鬥。在長達兩個多小時的鬥爭會上,劉少奇、王光美不斷遭到野蠻的謾罵和扭打。突然,王光美爭脫了按住她的手,一把緊緊抓住劉少奇的手,劉少奇不顧拳打腳踢,也緊緊拉著王光美的手不放。他倆掙紮著挺著身子,手拉手互相對視,互相鼓勵。

王光美不會想到,這竟是她跟劉少奇最後的握手訣別。從這次批鬥會後,他們夫妻間就再也沒能見麵。

從他們顫抖的雙手,從他們深情的目光中,人們看到這兩個堅強的共產黨員之間的崇高感情,看到了他們夫妻之間無限深厚的情誼。在短短的一瞬間,他們傳遞了自己內心的信念。在近20年的革命鬥爭中,他們忙於工作,無暇訴衷腸。但他們彼此理解,心心相印,一往情深。有什麼語言能表達他們對祖國和人民的熱愛,又有什麼力量能使他們分開?

幾條漢子用力掰開了他們的手,王光美奮力掙脫,撲過去又抓住劉少奇的衣角,死死不放?從這天晚上以後,劉少奇和王光美就被強行隔離開了。雖然同在一個院子裏,卻咫尺天涯,不能見麵。

劉少奇頭幾天不知道王光美的下落,心急如焚。後來他從一個孩子那裏得知王光美就在後院時,精神狀態才有了好轉。

自從他們被隔離開後,每天隻給劉少奇一份報紙和一份參考資料,王光美則什麼也沒有。

有一天,劉少奇拿著他看過的報紙和參考資料對一名衛士說:“請你把這些送給光美看看好嗎?她看了以後再退給我。”

衛士照辦了,並告訴王光美這是劉少奇送給她看的。

就這樣在傳看報紙和參考資料的過程中,夫妻倆了解到對方還沒有被抓走,相互間由此也得到一點安慰。

不久,王光美就被轉押到監獄去了。從此,夫妻倆天各一方,任何消息都沒有了,隻有相互間的思念相通、心靈相通。

一雙襪子

在那“史無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王光美這位當年放棄留學機會、堅定投身革命的共產黨員,竟被江青、康生等人誣陷為“美國特務”、“日本特務”、“國民黨特務”。

那是一個是非顛倒的年代,王光美連申辯的權利都被剝奪了。

1967年9月13日,王光美被正式“逮捕”,不久,被轉押到秦城監獄。

在秦城監獄,對王光美的監管是極為嚴格的。

除樓道內的巡邏哨兵外,門口日夜三班有專哨。

隻許坐在鋪板上,不許走動,甚至有一年半沒有放過風。

當時,“特嫌”的帽子就夠厲害的,何況王光美被戴上了三頂“特務”的大帽子。所謂的“王光美專案組”建議對王光美判處死刑,是毛主席作了具體的批示:“暫時不宜判刑。一切這類專案對犯人都宜調查從嚴,處理從寬,保護犯人,使他們感到有出路,以保存活證據,對將來有利。”

在中共九大以後,林彪判了王光美死刑,“立即執行”。毛主席在“判決書”上批示:刀下留人。多虧毛主席一句話,王光美才活了下來。

死神曾悄悄地走近王光美的身旁,但她自己是一無所知的。在漫長的冤獄生活中,是對黨終有一天會還她以清白的堅定信心,是對丈夫和孩子們的思念,支撐著她挺過這段艱辛難熬的歲月。

一想到丈夫劉少奇,王光美不禁又雙手摩娑起腳上穿的襪子。因為這雙襪子,本不是她的,而是劉少奇的。

1967年9月的北京,天氣已經很涼了,而被關押的王光美還光著腳。一天她向看守提出要從家裏拿雙襪子來穿,看守通知了原劉少奇的衛士賈蘭勳。

賈蘭勳自從劉少奇、王光美挨批以後,不敢公開關心自己過去熱愛的首長了,但一有機會,他還是願意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這次看守通知要給王光美拿雙襪子,他便想拿件有意義的東西給光美同誌。他拿了一雙劉少奇穿過的尼龍襪送了過去。

王光美接過襪子,看了看說:“這雙襪子不是我的。”

賈蘭勳站在一旁,故意提高嗓門說:

“怎麼不是你的?不是你的也是你的。”

賈蘭勳走後,王光美細看襪子,驚喜地發現,這是劉少奇穿過的襪子。頓時,一股暖流傳遍全身,人也精神多了。在那種情況下,這雙襪子帶給王光美的不僅是溫暖,更有生活和鬥爭的力量與勇氣。從此,這雙襪子伴隨王光美在監獄裏度過了12個年頭,現在,它珍藏在劉少奇紀念館撫摸著腳上的襪子,王光美想象著,自己的處境如此,丈夫一定也是處境險惡,九死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