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重新回歸1(2 / 3)

他們學校有幾類班,一類是普通班,一類是實驗班,其實一進學校他就麵臨很可怕的抉擇—進普通班或實驗班。非常可怕,因為普通班和他原來所在的小學沒什麼區別,可以說現在在哪裏都有人身上裝著錢,在那兒發錢,因為家長想讓別人覺得自己有錢,了不起。還有在辦公室裏,可以聽到一段搞笑的對話。老師給家長打電話:“您好,您的兒子沒完成作業。”結果家長說:“你就不能少留點作業嗎?”

所以,他特別想進實驗班,拚命寫卷子寫題,想補救一下。最終他進了實驗班,而且是最好的實驗班,不過弄巧成拙,進去了以後愈發不適應了,不過這的確也加快了他適應的過程。其實這樣子忽然把他放在一個特別可怕的環境裏,反而能夠讓你適應得更快,讓結局更好。有兩條路,要麼在那裏慢慢地毀滅,要麼鯉魚躍龍門。後來又要再麵臨一個抉擇,又有一個分班考試,因為實驗班還要分a層b層。他的確不太想被分到b層班。老師讓每個人給他寫一句話,他就寫了幾個字:“希望老師不要放棄我!”

為什麼來到北極?因為他覺得人的一輩子說很長,其實也很短。上初中之後就覺得時間從原來過得緩慢到過得飛快,在學校裏麵一天就是一睜眼,幾秒鍾,一閉眼就結束了,什麼都不能做,做不了。假如一輩子就這麼過去了是不是會很遺憾呢?畢竟人隻有一次機會,哪怕有輪回,喝了孟婆湯下一個你也不再是你了。所以他想在這輩子多走一些地方,多看一些事情,多了解一些人,不隻窩在一個小地方,每天做一樣的事。

為什麼跳入冰海?積壓了太久,也許需要爆發一下!他感覺人一輩子99%的時間都在做一樣的事情,在那1%的時間裏應該有瘋狂的時刻。他說他下去特別想喊3個字,“水很鹹”,然後喊的時候就喝了一口,吐出一半,還有一半咽下去了。感覺心髒緊緊的,覺得這事,估計一輩子也就做這麼一次了。

他很感謝他爸爸,他感覺他們是一種互相依靠的關係。平常,不光是指引,可以說無微不至地照料他。之前在戈壁上的時候,參與“玄奘之旅”的時候,回去的時候他感覺沒事,結果他爸爸頭發白一圈。因為半夜都起來往他鼻子上抹水,怕他幹破鼻子。小時候他也不太懂事,長大後受爸爸影響很多。他爸爸是比較古板的人,有強烈的中國的家族感和對家的歸屬感。所以他也跟爸爸一樣,對家的感覺比較強烈。他一直有一個很強的願望。就是長大之後,找到他們家族的族譜。以後買一間房子,在剛進門的地方裝修一個大牌坊,每天給祖先上香,祈求保佑。一個家族,就像一顆樹一樣,一代一代傳承,他死了子孫依然在那裏,他依然能看著他們生長,這是比較幸福的。

他說他受中國文化熏陶很多,非常看重四書五經什麼的,平常對異性基本不苟言笑,在學校也沒什麼其他的事。對爸爸比較尊敬,私下會說一些別的,有外人在場的時候就會讓別人感到尊敬爸爸。很感激爸爸,一路走過來。

聽完欒奕和李光鎬的分享,說實話,我被這兩個小朋友感動了,被他們還不足夠長,但是已經非常波折的人生感動了,被他們與父母之間那種互相信任、互相理解、相濡以沫感動了。我不知道,對欒奕來說如果能再回到從前,她會選擇:A.出國7年;還是B.留在父母身邊。對李光鎬來說,他會選擇:A.99%的積壓;還是B.1%的爆發。人生沒有如果,正是所有那些昨天的選擇,造就了今天的欒奕和今天的李光鎬,造就了今天的我們。

對千年後的人類說的話

離開北極點前,探險隊為大家準備了一個很特殊的告別儀式,那就是在北極點的冰海裏,拋下“時光膠囊”。

時光膠囊,是一隻金屬管子。這根管子是用核反應堆外表的特殊鋼材製作的,就算長時間浸泡在海水中,也永不腐蝕,更不會對環境造成汙染。這次隨破冰船來北極的探險隊員們,都被邀請寫上一些話,放入這個有特殊紀念意義的“時光膠囊”中,拋入海水,留待後人發現。當然,除了字條,你也可以把你的手表、iPhone什麼的,放入時光膠囊,蓋上蓋子封存,供後人考古時研究。

為了幫助更多人了解北極、關注北極,來這艘船上之前,我就針對這次北極探險活動和極之美、滬江網聯合發起了一個活動,為時光膠囊收集對1000年之後的人類說的話。這些話將被深深沉入4000米的冰海中。感謝大家,登船之前,我收到了一份厚厚的資料,都是大家想對後人說的話。這些話有中文、英文、韓文、日文什麼的。我把這些話放進時光膠囊的時候,試著讀了一段中文,讀了一段英文。沒想到,沒讀幾個單詞就卡殼了。我去請教船上的德國人,他也不認識,我再去問一個俄羅斯人,他架著眼鏡想了半天,說:“這應該,應該是……”中國人的詞彙量已經相當可以了,同學們!除了我帶來的留言,船上的朋友們也在非常認真地寫著自己的留言。很多人把家人的照片放入膠囊留念;老楊甚至把一幅字畫整個塞進時光膠囊,留給後人研究;汪紅梅把自己的創業公司的名片放入膠囊。紅梅說,大家都叫她旺旺,因為大家說她比較旺。把東西放入膠囊後,我很有興趣地聽她分享她的故事,是個勵誌故事。

“我是我們家的第三個孩子,爸爸是一位大學老師,教數學的。那個年代,我們一直長在農村,爸爸在城市裏麵教書。我整個童年,沒有任何不快樂的事情,除了吃不飽,總是吃不飽,然後總是想吃,總是想吃,但是總是沒得吃。一直到我讀小學四年級的時候,我一直都是打著赤腳的,也沒什麼自己的衣服,也沒有什麼自己的玩具,從來沒有,從小就是一個小野孩。

“我家是非常普通的家庭,唯一跟別人不一樣的是,沒有人來管我。完全是開放的,所有的東西都是自己的,不會說父母親給你特別的愛,或者給你特別的關心,但他們也不會特別去約束你,希望你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我在一個很完整、自然的發展道路上。

“我的成績其實一直挺好,但後來就不愛學習了,覺得讀書對我來講沒有任何意義。高中畢業後,在姐姐的幫助下,我考上一個所謂的大專,也沒有去讀。16歲出來,18歲就獨自一人去了廣州。一下車,就去電腦城,找了一份打雜的工作,500塊錢(一個月),1994年的時候。就是這個店裏麵拿一個主板,那個店裏麵拿一個什麼,然後把它拚裝到一起,然後拿螺絲扭扭了,給人家送到車上。

“後來,我去一個高爾夫俱樂部做銷售。1995年、1996年的時候我們一張會員卡可以賣到幾十萬元人民幣,而我們的工資可能才幾百塊錢。普通人家兩三百塊錢就能活一個月,他們可以花費幾萬塊,甚至幾十萬塊錢,就為了去那麼一個場地揮兩杆。那種差異對我來說是一個特別大的挑戰,我在想一個人成功的標誌或者幸福是什麼?我跟這些人接觸了很長時間之後,我並不覺得他們比我快樂。我覺得要做一個真正幸福的人,就是做到兩點:首先是我能夠很坦然地去說任何的話,然後我能夠很舒服地去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