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7章 主管宣傳和幹部教育(6)(3 / 3)

第一,提倡民族化、大眾化的文藝,使文藝工作者到民眾中去鍛煉,在民眾中活動。張聞天:《支持長期抗戰的幾個問題》,見《張聞天選集》,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41頁。

第二,采取一切方法發表文化人的作品。因為“文化人的最大要求,及對於文化人的最大鼓勵,是他們的作品的發表”;而文化人的作品,“就是他們對於革命事業的最大貢獻”,“發表他們的作品也即是推廣文化運動的最主要的方式”。

第三,保證文化人充分的寫作自由。“黨的領導機關,除一般的給予他們寫作上的任務與方向外,力求避免對於他們寫作上人為的限製與幹涉。”那種“給文藝作家規定具體題目、規定政治內容、限時限刻交卷的辦法”,“是完全要不得的”。

第四,正確開展對作品的批評。張聞天指出,“對於文化人的作品,應采取嚴正的、批判的、但又是寬大的立場”,“力戒以政治口號與偏狹的公式去非難作者,尤其不應出以譏笑怒罵的態度”。

第五,采取同情、誘導、幫助的方式去影響文化人進步,“使他們接近大眾,接近現實,接近共產黨,尊重革命秩序,服從革命紀律”。共產黨人、文化統一戰線工作者,應該“善於尊重共同工作的文化人,其人格、其事業、其創作與意見”,應有“足夠的氣量”,“求大同而棄小異”,同文化人共同工作,共同生活。張聞天還特意指明,“對於文化人生活習慣上的過高的苛刻的要求是不適當的”。

張聞天在文件中提出的這些指導意見,正確闡明了黨與文化人的關係,是切合實際的文化政策和文藝政策。從實踐來看,周恩來、張聞天、陳毅等領導同誌都是這樣做的;從革命聖地延安,到東海之濱鹽城,各抗日根據地也都是這樣做的。無論對抗日根據地、還是對國統區,在廣泛團結文化人(包括文藝工作者),推動文化運動的發展方麵都起了積極作用。

關於文化團體的工作,張聞天吸取20世紀30年代“左聯”、“社聯”存在的“第二黨式”的缺陷的教訓,對抗日文化統一戰線下的文化團體的組織、任務、作風等方麵作了相當具體的、切合文化工作實際的規定。

他認為,文化團體主要應該是專業團體,“各種不同類的文化人(如小說家、戲劇家、音樂家、哲學家等),可以組織各種不同類的文化團體,如文學研究會、戲劇協會、音樂協會、新哲學研究會等”。當然,這些團體也可以聯合起來,成立文化界救亡協會之類的聯合團體。在團體成員的吸收上,“不在數量之多,而在質量之好”。關於文化團體的任務,文件規定“一般是:介紹、研究、出版、推廣各種文化作品;吸收與培養各方麵的文化人材;指導大眾的各方麵文化活動;聯絡文化人間的感情與保護他們切身的利益;組織文化人向各地報紙雜誌寫稿;介紹並遞寄他們的作品或譯著到全國性大書局出版;向外麵的及大後方的文化團體進行經常的聯絡。”此外,在文化人比較集中的地方,還可設立“文化俱樂部”一類設施,供文化人集會、娛樂,設“創作之家”一類住所,讓他們安靜地從事創作。至於文化團體的工作,張聞天反複多次指出:應該倡導民主、自由的作風。他說過,文化的、研究的、考察的團體,都應該“提倡自由研究、自由思想、自由辯論的生動、活潑、民主的作風”。張聞天:《抗戰以來中華民族的新文化運動與今後任務》第12節。

總之,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之前,張聞天在確定黨的抗日文化統一戰線與有關方針、政策,指導抗日文化運動與抗戰文藝運動方麵,是發揮了重要作用的。他的文化思想在總體上當然沒有達到毛澤東《新民主主義論》、《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的高度,然而應該看到,他的許多思想理論觀點,諸如關於中國新文化運動發展過程與特點的曆史概括;關於新文化內容的深刻分析和新文化性質的全麵理解;關於文藝工作者與工農群眾“融合”、“到民眾中去鍛煉,在民眾中去活動”的主張;對於民族化、大眾化的提倡;關於大眾化包含提高與通俗化雙重任務,既要反對通俗化變為庸俗化,又要防止提高變為脫離群眾的主張;關於批判地利用舊形式與外國形式,創造新文化的新形式的意見;對於“近代中國最偉大的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魯迅的高度評價和對魯迅精神的發揚;等等,同毛澤東的文化思想與文藝思想精神是完全相通的,方向是完全一致的,甚至可以說,在毛澤東文化思想與文藝思想的形成過程中,張聞天有其積極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