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治軍為政篇(9)(3 / 3)

三、陳氏即將被安葬在安慶城外,墳地已經買下,並定於二十一日暫殯。

四、為靖毅公所作的墓誌銘,已經可以著手撰寫了,近日我再添幾句話即可寄去。

去年攻打雨花台之時,敵忠王、侍王盡全力援救,才使得浙江、上海都獲得大勝。今年攻克各石城之後,二浦又得以迅速攻下,揚州、天長、六安的敵軍都已倉皇逃回南岸,這些都是弟弟莫大的功勞。然而這些無形的功勞,我們不應該在奏折上有所炫耀,也不要總放在嘴上、寫在文章裏,這樣做才是謙字的真功夫。這是所謂的君子無法達到的境界,也是人們無法從表麵上得知的。我經常以何桂清為殷鑒,希望弟弟也常常以和春為殷鑒。這些與向榮相比,並沒有什麼根本的差別,弟弟不必因此抑鬱愁悶。順問近好。

國藩手草

同治二年五月十六日

三七致沅弟:商軍情並鼓勵磨煉文筆

【原文】

沅弟左右:

二十一日接弟十三日信,蓋連日南風極大,故到省極遲。應商事件,條列如左:

一、十七晚有輪舟自金陵經過,親見九洑洲實已克複。宜以蕭軍守二浦,南雲酌留二營守九洑,非畏長毛之複來也,畏李世忠之盤踞耳。如李業已派兵紮二浦城內,則弟須商之厚、雪與蕭,用蠻教驅之使去(李最欺善怕惡),令蕭軍速入,占守二城。李見我軍威方盛,必不敢違抗。李有牘來,報渠兵克複橋林、二浦,餘當批斥之,不準渠部再入二浦城也。

二、二浦、九洑即克,霆軍日內必已南渡,或竟圍紮孝陵衛一帶,或先打二溧,均聽弟與厚、雪、霆四人商辦,餘不遙製。昨已函告弟處,頃又函告雪琴矣。餘平日本主先攻二溧、東壩,不主合圍之說。今見事機大順,忠酋又已回蘇,金陵城賊必甚驚慌,亦改而主合圍之說。且天氣太熱,霆軍奔馳太苦,不如令紮金陵東北,以資休息。待七月半間伏過暑退,弟與霆軍各抽行隊去打東壩、二溧,尚不為晚。屆時江、席、李三軍亦可由廣德、建平以達東壩矣。

三、合圍之道,總以斷水中接濟為第一義。百餘裏之城,數十萬之賊,斷非肩挑陸運所能養活。從前有紅單船接濟,有洋船接濟,今九洑洲既克,二者皆可力禁。弟與厚、雪以全副精神查禁水次接濟,則克城之期,不甚遠矣。九洑洲可設一厘卡,弟處有賢員可派否?樊沛仁聲名極壞,當嚴行查辦。

四、餘批折稿中,有一條不當於事理,弟亦不必慪氣。餘之意,不過想弟軍常常有一大支活兵在外耳。今江北既一律肅清,則大局已好,或合圍或遊擊,均無不可,餘兄弟議論不至參差矣。

至於雲仙之意,則當分別觀之。渠不以弟疏稿為然,誠所不免;謂渠遵例回避,願入弟幕草奏盡出客氣,卻又不然。胡文忠八年初丁艱時,屢函稱遵旨奪情,不願作官,願入迪庵幕中草奏幫辦。人人皆疑其矯,餘則知其愛迪敬迪出於至誠。雲仙之愛弟敬弟,亦極誠摯,弟切莫辜負其意也。往時鹹豐三、四、五年間,雲仙之揚江、羅、夏、朱而抑鄙人,其書函言詞均使我難堪,而日久未嚐不諒其心。

至弟之文筆亦不宜過自菲薄,近於自棄。餘自壬子出京,至今十二年,自問於公牘書函、軍事吏事、應酬書法無事不大長進。弟今年四十,較我壬子之時尚少三歲,而謂此後便無長進,欺人乎?自棄乎?弟文有不穩之處,無不通之處;有不簡之處,無不暢之處,不過用功一年二載便可大進。昔溫弟諫餘曰:“兄精神並非不足,便吝惜不肯用耳。”餘今亦以此諫弟也。順問近好。

國藩手草

同治二年五月廿一日

【譯文】

沅弟左右:

我於二十一日接到弟弟十三日來信,可能是因為這幾天南風刮得很厲害,所以推遲了信件到達省城的日期。現在我把應該回複的事情,列舉如下:

一、十七日晚上有輪船從金陵路過時,親見九洑洲確實已經被攻克。我認為應該考慮派出蕭軍守二浦,留南雲兩個營守九洑洲,這樣做不是害怕敵人會突然反撲,而是怕李世忠盤踞在那裏。如果李已派兵駐紮在二浦城內了,那麼弟弟就應該和厚、雪、蕭商量,用蠻把他轟走(李最欺善怕惡),之後命蕭軍盡快占領並守住這兩個城地。李若看見我軍軍威振奮,一定不敢有反抗的舉動。李在來信中說,他所率領的軍隊已經攻下了橋林、二浦兩地,我會嚴厲斥責他,不許他的軍隊再進二浦城一步。